1、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卖车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乙方(买车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一、 甲方将自己私人的一辆出租车(含出租车经营权)挂靠在 出租车公司手续齐全的出租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道路运送证号: 营运证号: 二、 此车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先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给甲方所有手续办好后付给甲方 万元,大写 剩余 万元,大写 所有手续和经营权过户后,一次性付给甲方。三、 甲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无抵押、无担保,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
2、方负责,甲方在转让车辆时,必须将涉及出租车营运的各类证件、设备等交付乙方使用。四、 转让给出租车及经营权的过户和费用由 方负责, 方协助配合办理。转让时间为 年 月 日转让后甲方不再拥有该出租车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车辆的资产属于乙方(含经营权)。五、 年 月 日之前所有与该车有关的债权、债务、及违章事项,相关政府补贴等(燃油补贴)由甲方承担与享受,和乙方无关,从 年 月 日之后的所有车辆违章、违法责任与甲方无关,政府补等(燃油补贴)归乙方所得。六、 违约责任:如甲方不准时将本协议提及的出租车(含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在转让过户给乙方时,故意迟延时间、涨价、反悔的,乙方有权规定甲方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甲方要按购车款总价的20%补偿给乙方,甲方把所有转让手续办理完备后,乙方无合法理由不接受此车辆转让,甲方有权让乙方补偿购车款总价20%。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卖车方): 乙方签字(买车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