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资房买卖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方式建设住楼,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乐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批准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批准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批准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集资建住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房屋坐落于 清泉社区 第 栋 层 号,房屋结构为 室 厅 厨 卫(原始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2、房屋为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的产权。甲方须保证其有权处分该房屋,即甲方单位允许转卖、所有产权人一致批准处分,且该房屋上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瑕疵。
3、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 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规定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天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批准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第三条 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规定,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保证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四条 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及其附带所有钥匙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假如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献和资料。
2、假如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自能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完毕(法定税、费用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办理完毕之日起的 5日内将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因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甲方转让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批准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给付甲方相应转让报酬 元整(大写: 元整)。
第六条 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转让报酬 万元整(大写: 元整)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应退还乙方所有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转让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1、甲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将房屋卖与别人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未经乙方批准在房屋上设立其它权利的;
4、其它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违约行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乙方无端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规定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报酬。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1、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因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批准,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2、该房屋如因继承等导致产权变化时,新的产权人承担甲方所有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规定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征得对方批准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发出 15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导致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文本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共五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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