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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运河家居有限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充足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合用于枣庄运河家居有限企业(如下统一称“企业”)。
三、企业工会在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企业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充足发挥员工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一、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企业工会配置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企业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会员担任。
四、企业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协议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应事先征得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企业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我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企业工会组织具有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条件,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获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企业工会工作职责
一、企业工会重要有如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员工获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波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提议;
(三)支持企业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企业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毕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企业党政组织抓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五)配合企业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提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企业多做奉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企业党组织有关决策和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应员工意见和规定,关怀员工生活,协助员工处理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企业工会主席及各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我司工会全面工作;
2.协助、配合企业行政搞好有线电视网络管理和建设,维护总经理在企业工作中权威;
3.代表员工进入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企业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企业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5.在我司下属分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对其工会负责人人选提出意见和提议,并实行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企业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筹办和会务工作。
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精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多种会议记录和工会记录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扬先进、树立楷模,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顾客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行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中心工作,根据女工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培训,提高他们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4.常常理解女工思想和生活,反应她们意见和规定,竭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状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顿存档。
3.凡有申诉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调查理解,按照党政策和有关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五)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用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民主管理,提高小组组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对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员工必谈、
对刚入会员工必谈;“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
第四章 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一、企业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企业有效监督,形成企业内部团结合作、互相约束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企业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有关我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汇报,提出意见和提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派、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企业提出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提议;
5.依法选举、更换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员工代表;
6.听取有关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状况汇报,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事项。
三、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协议制度:
(一)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协议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二)劳动协议重要内容:
1.劳动酬劳;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协议期限;
7.违反集体协议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协议草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协议员工代表权益,根据企业劳动协议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四、员工董事、监事产生:
(一)企业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员工代表参与董事会。员工董事不超过董事会组员总数三分之一;
(二)企业监事会,应由员工民主选举一定数量员工代表参与。员工监事不超过监事会组员总数三分之一;
(三)员工董事、监事应由可以代表员工利益,反应员工意见和规定,为员工所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企业管理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素质员工担任。有《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者,不得当选为董事或监事;
(四)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员工提名,并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五)员工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和离任三年内,企业不得因其履行职务(除个人行为过错外)原因,解除劳动协议或岗位变动。
五、适应企业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制度。
六、工会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权利是:
1.在工会会议上参与有关工会工作和员工关怀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规定撤换或罢职违法、失职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提议,规定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应;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规定工会予以保护;
6.参与工会活动,享有工会举行文化、福利事业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努力完毕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策,参与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章 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企业工会组织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我企业工会事业发展,现制定企业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资产,包括现金、多种存款、材料等。
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工会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汇报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同意后,及时调账。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有效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事物形态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原则,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做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工会所承担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
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清理制度,对不一样性质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
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三、预算制度
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重要内容。预算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规定,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年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必须事先估算整年也许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实上报。 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原则交纳会费。
拨交经费收入为所有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工会经费。
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各项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上缴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工会业务费为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费用。
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经费。
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由工会组织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执行成果,在未经同意之前,称为决算草案。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规定,每新年元月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精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1月15日前上报。
五、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六章 其 他
一、保留会籍手续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凡企业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本国工会组织。
3.规定加入工会员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企业工会委员会同意之日算起。
4.工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对行使自己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5.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我司工会委员会同意。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6.会员没有合法理由持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与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见上条。
7.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会员,经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8.工会会员调离我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我司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9.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籍,到新单位组建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10.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
11.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书面上报企业工会委员会核准。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时间,工会小组负责告知保留会籍会员从核准之下一种月起停止交纳会费。
12.已经办理退会手续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容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二、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我司工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生活,积极积极交纳工会会费。
3.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0.5%交纳。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多种津贴、补助等不计在内。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额。
4.工会会费每月交纳一次,以增长会员组织观念。
5.保留会籍人员不交纳会费。
6.工会会员升级加薪后,应从加薪之日起补交会费。
7.长期不参与工会组织生活,持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应视为自动退会。
8.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交给企业工会。
9.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状况应按季公布,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汇报,接受审议。
附件:
本章程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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