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1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陈志林 性别男 年龄 49 身份证号码:5322264 所在单位及住址:石盆水村委会斗阳村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2791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石盆水村委会,斗阳、小陆地、老房村,1 林班 1-47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2、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
3、。(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
4、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
5、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6、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
7、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2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刘光佐 性别 男 年龄 47 身份证号码:5322264 所在单位及住址:石盆水村委会孙家地村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8、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3096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石盆水村委会,新房子、普克、孙家地、老房村,2 林班 1-45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
9、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
10、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
11、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
12、,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3、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
14、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3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彭小祥 性别 男 年龄 49 身份证号码:5322267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2898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
15、索岗、大平地村,3 林班 1-26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
16、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
17、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
18、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
19、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
20、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4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宋志祥 性别 男 年
21、龄 56 身份证号码:5322264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4447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拉坡、长干田村,4/6 林班 1-42/1-46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
22、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
23、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
24、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
25、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
26、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27、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5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廖吉德 性别 男 年龄 59 身份证号码:5322262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
28、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3790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补笼、龙街子、长干田村,7 林班 1-61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
29、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四、乙方责任与权利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
30、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
31、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32、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
33、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
34、号:06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殷友佳 性别 男 年龄 53 身份证号码:5322260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5410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中哈木、大哈木格、中哈木格、小哈木格村,8/9林班 1-60/1-36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
35、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
36、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
37、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
38、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
39、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
40、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7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李天禄 性别 男 年龄 48 身份证号码:5322262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41、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2139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上木特、下木特、以则、小河边、新发村村,16 林班 1-92 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
42、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
43、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
44、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六、管护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支付乙方管护经费为 500 元。每月按照管护费的 70%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终前,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所有付清。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检查乙方管护范围时,发现乙方一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5%,两次不在岗扣减当月管护费 10%,三次不在岗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因乙方巡山护林不
45、到位或管护不力导致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甲方可扣发管护费。(二)因乙方管护不力、报告不及时导致较大森林火灾(15 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成备案标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仅扣除当月的管护费,还要追究乙方应负的责任,并立即终止协议。(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的规定,在管护区域内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时报告导致森林资源损失的,由甲方扣除当月管护费,追究乙方责任,并视情况终止本协议。(四)在管护范围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乙方未及时发现和上报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
46、方除扣发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五)乙方必须坚持对管护区域的巡山检查,及时发现和处臵也许引起毁坏森林资源的隐患。对无端脱岗,导致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甲方不仅要扣除乙方管护费,还要追究相应的补偿责任,并视情况终止协议。(六)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不准时发放管护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控告。(七)协议的转让: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协议管护区转让、抵押给别人。否则按违约解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其他八、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47、规执行。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负 责 人:2023 年 01 月 01 日 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 编号:08 聘用方(甲方):罗平县长底乡林业站 被聘用方(乙方):姓名 马国能 性别 男 年龄 39 身份证号码:5322263 所在单位及住址: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行为,明确森林管护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一、管护范围一、管护范围 (一)边界:甲方将 5362 亩森林资源委托(承包)给乙方管护。管护范围涉及长底、老寨、下寨、新寨村,17/18 林班 1
48、-103/1-48小班。(二)管护范围森林资源本底数据:二、管护期限二、管护期限 乙方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履行森林管护责任,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终止,管护期为 12 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指明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线,明确管护规定。(二)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保护森林的政策法规。(三)组织乙方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四)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毁害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防止和防治、及时组织扑灭火灾。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五)为乙方提供森林管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六)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
49、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检查,对不尽责或者不能胜任森林管护工作的,有权扣减管护费直至解除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七)在管护期内,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为 500 元/月。(八)对乙方合理运用森林资源,开发经济发展项目给予政策、技术、市场方面的支持。四、乙方责任与权利四、乙方责任与权利(一)管护责任 1.巡护: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平常巡护。2.记录:将巡护结果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3.负责对管护范围内的车辆、行人进行安全防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情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及时发现并制止滥伐盗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5.配合、协助甲方和森
50、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6.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甲方完毕对管护范围内的各项检查、验收、考核工作。(二)权利 1.经甲方批准,在不违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管护范围内进行非林非木的采集、种植、养殖、森林旅游服务等开发运用活动。2.依据本协议获得管护费。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五、乙方在管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二)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三)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筑。(五)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