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微信朋友圈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微信公众平台投放广告的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期限
自2017年8月15日——2017年9月31日止。
第二条 合作内容的约定
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系统
服务内容
计费方式
投放时间
微信朋友圈广告资源,平台中收录的资源和收费模式以微信朋友圈广告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文字植入/图片展示等推广展示,按购买CPM【30元】展现计费
9月5日、6日、7日
共计购买300个CPM,每天消耗100个CPM,另需支付1000元服务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流程
本协议项下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一) 付款流程
1.第一笔: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2.第二笔:甲方应在2017年9月15日之前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二) 发票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为总金额的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
(三) 账户信息
以上所有费用,甲方选择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至乙方如下账户内: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服务条款
(一) 开户要求
甲方推广账户需腾讯官方认证的微信账号,并授权乙方为推广服务商;
(二) 广告服务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全额费用后,将享受以下服务:
1. 开通广告账户:周期为3-7个工作日;
2. 提交广告审核:腾讯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周一~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广告投放后72小时内完成审核。甲方提交广告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有关规定,并遵循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审核和资质证件要求规定,如广告被腾讯拒绝,甲方应配合建议修改信息或提供证件,协助广告通过审核尽快上线;
3. 广告投放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数据报表;
4. 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广告投放事宜,为甲方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计划,保证广告如期投放。
(三) 广告素材要求需遵守腾讯《社交广告规范指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广告主提供的广告素材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律法规,各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布的规 范性法律文件及腾讯广告审核规范中规定的内容;
2.广告主提供的广告素材尺寸和大小需要与腾讯提供的广告报价单中标注的素材大小与尺寸 相同,腾讯有权拒绝发布尺寸或大小不符的素材,并有权要求广告主进行修改;
3.广告主保证素材和广告页面内容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道德准则,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如广告主进行危害腾讯或广告内容带有诋毁腾讯公司形象的要素,腾讯有权拒绝发布相应广告;广告主发布的广告受到行政司法机关违法调查或受到第三方的侵权违法投诉时,腾讯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同时广告主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腾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腾讯有权对广告素材以及发布链接的一级页面进行审核,确保素材和页面内容符合规定。
5.广告主在广告素材中欲使用包含微信朋友圈或腾讯产品形象等内容,须先取得腾讯公司许 可,任何未经腾讯公司授权许可的相关广告内容,腾讯有权不予发布。如果广告主广告所推广的产品或服务与腾讯公司产品、服务有竞争关系,腾讯有权拒绝发布;
6.如广告主未经腾讯确认而擅自修改已经审核过的内容,腾讯有权停止发布该广告主广告, 已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该情况,腾讯有权终止广告主的广告投放;
7.如果甲方的广告含有任何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或链接内容,乙方有权停止广告并要求甲方配合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后果严重腾讯和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广告投放中止说明
1.投放中的广告不得中途停止,如果因甲方原因停止广告投放,账户里的剩余费用无法退还(腾讯政策调整除外,届时按腾讯政策规定处理)。如果因广告无法上线产生退款事宜,涉及款项全额退回,退款事宜遵循腾讯平台的退款规则。
2.腾讯公司和乙方如果因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经营状况和策略而需要调整本服务内容时,需提前通知甲方确认。
3.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能力所能解决的范畴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五条:责任承担
本协议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不得在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如在合作期间内,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相关事项不连带对方责任。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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