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渠道合作协议甲方:隆阳区鼎丰酒类经营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携手共赢的原则,就乙方销售甲方泸州老窖“百世窖”酒系列品牌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乙方同意甲方的泸州老窖“百世窖”酒系列产品在店内销售,并提供一定的位置进行陈列。三、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零售价进行销售。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度数甲方供货价(元/瓶)乙方零售价(元/瓶)备注1百世风流14500ml53
2、19682580开瓶费60元2百世窖元世16500ml53688898开瓶费30元16500ml52528698开瓶费20元3百世窖清世16500ml52298398开瓶费15元4百世吉祥16500ml52178238开瓶费10元5百世窖元传16500ml52480648开瓶费30元6百世窖元著16500ml52348468开瓶费30元7兴盛祥和16500ml5298148开瓶费5元注:实际品种及数量(以乙方每次签收的甲方“送货单”为准)。五、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六、甲方保证乙方充足的货源与及时供货,并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七、促销约定:
3、1、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和乙方整体形象条件下,乙方安排时间允许甲方派驻品牌促销员进行促销活动 。2、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后允许甲方为提升“百世窖”酒系列产品的销量而举办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八、结算方式: 。九、结算时间: 。十、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及时送货、服务、保障充足的货源。2、协助乙方做好产品销售工作,适时举办促销活动。3、协调解决乙方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事宜。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不得拖欠甲方货款,准时按约定付款。2、乙方要严格遵守协议中关于对结算、价格等条款。3、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处理。4、在经过乙方同意情况下而举办的促销活动,乙方有权负责配合、维护好甲方“百世窖”酒系列产品在店内的宣传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促销活动。十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十三、其他未尽事宜: 。十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隆阳区鼎丰酒类经营部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0875-2200888 电话:传真:0875-2200888 传真:地址:隆阳区南四环29号(九隆名居大门旁) 地址: 年 月 日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