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供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甲方:武汉普莱克红梅色母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经长期来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后期供销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需农资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供货协议:一、产品质量标准:甲方先向乙方提供国标、农药及农肥标准的样品,经乙方检测或试用后进行确认,并保留送样标准,作为后期供货验货标准。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三、供货方式及时间乙方若需货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
2、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四、 结算方式: 1、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15天)。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4、垫资方式:甲方以 万元人民币货款作为垫资资金,甲方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五、其他约定:(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保证农药质量及效果。如果连续用药无效(用药期间须按技术指导使用),造成农户用药损失,甲方按当地市价处理,经鉴定评估按损失大小承担责任。2、甲方负
3、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用药期间,应按所需用药,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2、乙方保证按技术指导和说明使用产品,如未按甲方指导和说明使用产品或用药期间添加其它产品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保证货款按第 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三)甲、乙双方其他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约定使用产品期间,如使用甲方供应的产品产生不同的效果,视同类产品的情况下,使用产品遇天气变化除外(除个别情况甲方概不承担责任)。2、为了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签字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 元(大写: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七、合同期限及终止: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