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营程序
(内部资料)
XXXXX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营程序 3
第一节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 3
第二节 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3
第三节 监理运营工作制度 8
第四节 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8
附:监理工作程序 23
第一章 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营程序
第一节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的
质量方针
守法诚信经营
推动科学管理
客观公正独立
提供优质服务
质量目的
协议履约率100%
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争创国家、省、市级工程质量奖
顾客满意率90%并逐年提高
第二节 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家标准《建设监理规范》GB/T 50319-2023;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行阶段,按监理协议规定的范围,被授权解决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项目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献、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献、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漏掉。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规定、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查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实验报告,对于重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建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告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估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告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告知”,告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干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告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告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与,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告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告知”,令其改正。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所有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所有工程竣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认可”或“竣工证书”。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登记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告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告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规定,或者超过“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解决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迟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限度、性质、影响和因素,调查必须全面、具体、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与事故因素分析,对的判断事故因素,研究制定事故解决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解决方案实行对质量缺陷的解决。质量缺陷解决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解决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行,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行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协议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记录分析。
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献(涉及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估及验收标准以及协议及协议文献等。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献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献不齐全、不对的、不清楚,不能验收交接。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所有竣工文献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应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献内容如下:
所有设计文献一份(涉及变更设计);
服务过程记录,涉及开工令、监理告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工程监理总结。
12、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具体作出记录。
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互相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第三节 监理运营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会审:施工图纸交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找出需要的难题;找出图纸中问题和差错,以将图纸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就会同施工单位整理睬议纪要,并请与会各主会签,通过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给予解释。图纸会审内容涉及: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本地规定;
(5)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漏掉;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平面尺寸标记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规定;
(8)结构图与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的表达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达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规定中是否表达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有;
(10)材料、设备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新式设备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解决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问题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长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运送道路与建筑物之间互相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2、设计交底: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与设计交底会,由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献做具体说明,涉及总体简介、设计意图说明、特殊工业规定、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专业在施工中难点、凝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图纸会审的问题进行解释等,设计交底会监理单位整理睬议纪要,参与单位会签,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毕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B.0.1)报监理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参与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重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有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符合施工协议规定;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可以满足施工协议规定,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表B.0.2)及相关资料,具有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机具已进场,重要工程材料已贯彻;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规定;
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召开。
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使用报验单(表B.0.6)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告知单(表A.0.3),限期撤出现场。
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
承包单位应将具有条件的工序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B.0.7)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予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六、设计变更解决制度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告知单,告知单中应拟定工程变更的工程及变更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批准后送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告知单。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情况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前,承包单位不得实行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实行的变更,监理人员不得予以计量。
七、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告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告知”,令其改正。
假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所有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所有工程竣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认可”或“竣工证书”。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登记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告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告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八、质量事故解决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规定,或者超过“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解决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迟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限度、性质、影响和因素,调查必须全面、具体、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与事故因素分析,对的判断事故因素,研究制定事故解决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解决方案实行对质量缺陷的解决。质量缺陷解决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解决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九、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行,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行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献(项目批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查的文献。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有的条件
1)已完毕建设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重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献;
5)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献;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预验收
1)工程达成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自行完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表B.0.10),连同所有竣工资料表送监理项目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改正;
3)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的项目(涉及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实验,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5)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与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重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协议,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重要内容;
7)研究拟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工地例会的重要人员,介绍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重要论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2、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重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贯彻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因素;
2)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毕情况,提出下一步进度目的及其贯彻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互相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二、监理工作日记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设专用“监理日记”本,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具体作出记录。
1)当天材料、构配件、设备及人员变化情况;
2)当天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当天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4)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相同的不相批准见及协调情况;
5)天气、温度情况,天气、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和采用措施与否;
6)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2、现场监理人员均有监理工作日记本,监理人员当天工作及现场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年末应提出项目部监理工作年度报告,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有价值的经验等,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7.2.3条规定;
2、监理月报或年度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委托监理协议签订后,关于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需经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走时,应征得建设单位批准并由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动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献送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时,应事先向公司经理报告,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填写“A.0.5工程暂停令”表;
4、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表B.0.14)的使用应慎重,有必要使用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5、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协议及收到设计文献后开始编制,完毕后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十五、施工现场紧急情况解决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利范围,在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监理人员根据与其权限和职能,对出现的情况进行解决,事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呈报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
十六、工程进度款支付签订制度
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协议规定,进行工程计量和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支付。
1、工程款支付程序:
1)承包单位记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协议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协议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支付。
2、工程竣工结算程序:
1)承包单位按施工协议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献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十七、回访保修制度
工程交付使用后,监理单位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的质量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回访调查,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签订质量责任,制定保修措施,督促保修。
第四节 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T 50319-2023《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2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二、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行阶段,按监理协议规定的范围,被授权解决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派驻现场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品、器具;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贯彻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解决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懑、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里。玩忽职守、故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不道德行为等;
2)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的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在: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合;
3、伤亡事故的重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个人、家庭、公司、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三、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事故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重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解决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也许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他影响安全施工的构筑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行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具体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导致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环节进行监督:
(1)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进行实验,规定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拟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重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在安全状态,确认后,才干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献;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献;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有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献。
2)现场监督与检查:
※平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重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处进行平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做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碰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用改善措施或改善措施不合乎规定期;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解决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整理完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资料作为监理资料分交业主。
附:监理工作程序
附录一 工程建设监理总程序
保修阶段监理
设计阶段监理
监理初步总结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工作最后总结
编制监理规划
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按照协议进行项目监理
编制实行细则
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派出先遣人员介入
施工阶段监理
接受监理任务
附录二 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备料、材料实验
分包商资质
施工准备
技术交底
签署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提交《开工申请书》
承包人
不合格
合格
否
批准
开工准备工作
承包人
审核结果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审查
监理工程师
进场材料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合格后抽样送检
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
材料退换
承包人
材料进场按规定堆放
监理工程师
业主签署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批准《开工申请单》
监理工程师
返还《开工申请单》
承包人
进入分部、分享工程工序施工
承包人
附:
材料设备到场情况
材料核验报告
施工测量放样单
重要工种的工艺好坏和施工人员一览表
合格
不合格
附录三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图
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行细则
送承包单位
图纸会审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签发移交证书,编写监理总结及监理成果报告
整理协议文献、技术档案资料
审核总进度计划
审核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
审核工程量
审核预算
审核签发工程付款单
解决索赔
投资控制
上岗人员资格审查
原材料预控
构配件预控
设备预控
分部分项及单项工程
质量控制及验收
参与质量事故分析
项目监理班子进驻现场
监理人员名单告知
第一次工地例会
核查竣工报告,评价质量
实行监督与管理,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范、图纸及工艺标准施工,按规定及规定报审
审批开工报告
签发开工指令
施工现场调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卫生设施
分析查明因素,实行返修返工
进度控制
质量控制
附录四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有无不合理处价质量
去除不合理
有无不合理
有无索赔
有无不合理之处
签证索赔文献
监理工程师
审核已竣工程结算单
承包商
审核索赔文献
监理工程师
施工
承包商
已竣工程结算单
承包商
提交索赔文献
承包商
造价分析与调整
监理工程师
修改已竣工程结算
承包商
认可索赔文献
业主
竣工决算
业主
有
有
无
无
否
按月申报已完毕工程量
承包商
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
承包商
审核已完毕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
审核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修改
承包商
进度质量目的调整与控制
业主、监理工程师
重要施工技术方案经济分析
监理工程师
审核设计修改、变更
监理工程师
拟定总价控制目的
业主、监理
已竣工程结算
实际投资与协议比较
业主、监理工程师
未竣工程投资预测
业主、监理
审核竣工决算
监理
提交竣工决算文献
承包商
工程是否竣工
附录五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审核结果
必要的送检
监理工程师
返工
返工
不批准
批准,签字盖章
不合格
存在问题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接下页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承包商
审核开工报告
监理工程师
开工
施工全过程检查
监理工程师
填报每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承包商
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审批结果
填报中间交工评估签证
承包商
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查
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
整改
建设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与工程有关的文献
工程施工图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按规定填写并必须附上: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承包商的资格证件
工程坐标放样及放线签证
必须附上:
各项材料出厂合格证
各项材料实验报告
配合比告知单
强度的抗渗实验报告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报告
必须附上:
砌筑砂浆强度验收评估
混凝土强度验收评估
分部工程质量评估表
口头告知
发备忘录
发监理告知单
移交建设单位
现场竣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
竣工资料、竣工图审核
监理工程师
竣工
填报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
承包商
验收结果
不合格
合格
接上页
必须附上:
竣工资料
竣工图
整改
必须附上: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估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估表
竣工图
发中标告知书,签订工程承包协议
业主、承包人
提交总进度、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人
监理审批
规定调整
批准
监理下达开工令
监理执勤 按计划实行
监理 承包人
协调令与指挥
监理工程师
月(周)进度报表
承包人
审查进度报表
监理工程师
检查实际进度
有干扰
正常
有延误
承包人责任
是
采用赶工措施、调整进度计划
承包人
监理审核
批准
不批准
单位工程完毕、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工程移交
影响工期
调整计划
承包人
审批
监理
承包人工期索赔
监理审批
赶工措施或计划调整
承包人
附录六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附录七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本单位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完毕,并已验收合格
进行竣工预验
承包人
竣工验收文献资料准备
承包人
提交竣工资料、申请竣工初验
承包人
审查施工验收申请
监理工程师
检查文献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否
补交准备
现场初验是否符合协议规定、质量等级
否
进行解决
是
是
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
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业主(监理)
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估
业主(监理) 政府质监站
是否通过验收
是
否
工程移交、进入保修期
业主、监理、承包
附录八 原材料检查程序图
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商名、技术资料和样品
业主、监理工程师考察和商谈
封样
可以
不可以
施工单位采购
材料进场、施工单位自检
不可以
可以
提交建材报审表及附件
监理工程师检查、必要时复试
可以
投入使用
附录九 工序交接检查程序图
上道工序施工完毕
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
告知监理工程师
现场检查
实验室检查
确认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检证
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不合格
不合格
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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