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协议甲方(企业):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0311-84622002邮编:051130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元赵路乙方(学校):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学生赴甲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商定:输送 专业学生,凡符合甲方用工要求的学生均可到甲方实习 个月 2、本批学生实习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甲方根据自身用人计划、实际岗位需求,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保证不安排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实习岗位和高危岗位,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并按照实际需要为学生制定实施技能培训和有关能力训练。4、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学生实
2、习费用 45 元/日/人。5、在实习期间,甲方为学生提供食宿。6、在实习期间,学生每日工作时间平均8小时。 7、乙方选派至甲方的实习生必须是甲方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乙方需为学生分别开具实习证明(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学生籍贯、毕业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8、在学生实习期间,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9、乙方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测评、辅导,配合甲方使学生完成实习目标,保护甲方和学生共同的权益。10、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学生,以甲方规章制度为主进行处理。甲方处理实习学生之前,事先要征求乙方的意见,获取
3、乙方同意后再处理。对不适应甲方管理规定的学生,甲方退回乙方。11、对不服从甲乙双方管理的学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肇事学生本人承担相关后果,甲乙双方直接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是涉及学生自杀、吸毒、贩黄、凶杀、赌博、偷盗、破坏公物、抢劫等犯法之行为,甲乙双方一律交司法机关处理。12、实习学生不得擅自离岗,有结束实习意向的实习生,必须事先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13、实习结束后,甲方为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并对学生进行能力测评,合格者可与甲方(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不合格者退回乙方安置。1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学生正常工作、日常
4、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援助,对实习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控制和善后处理。15、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16、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17、合作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或存在分歧,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解决。18、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妥善处理好实习学生的未了工作)。1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
5、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6、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
7、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
8、、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