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介绍协议甲方:晋江富裕伞骨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及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经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 如甲方通过其他渠道招满所需人员必须提前七天告之乙方。3. 甲方在接收甲方所提供人员后,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其培训或上岗,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工。4. 甲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用工,准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5. 乙方为甲方输送员工,因劳动纠纷等引起的有关事宜都由甲方自行处理。6甲方接到
2、乙方输送的员工后(录用后),必须一次性支付甲方介绍费 元人。7. 乙方如有批量员工,需提前告知甲方,甲方需安排车辆接送。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按甲方的招工简章所提供的信息为标准,乙方负责组织输送所需用工人员。2. 乙方保证所输送的人员无违法犯罪经历,身体符合用工要求。3. 乙方在输送人员用工前,必须与甲方沟通好人员的安排事宜(提前电话沟通)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人员用工的安置工作。5. 乙方负责把人员带到甲方(摩托车),人员确定录用后,甲方支付来回车费,若不录用车费有乙方自行承担,每趟 元人。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晋江富裕伞骨配件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