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协议甲方(承包方):乙方(发包方):为了落实承包责任制,充分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现将三组部分土地承包给甲方,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甲方承包乙方土地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吴城镇堡工村三组。第二条:承包期限15年,即从2013年10月20日至2028年10月20日,第三条:承包土地面积 亩 分 厘。第四条:承包土地金额前五年为每亩700元。后10年为每亩800元。第五条:付款方式,每年10月20日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金。第六条:乙方应为甲方清除承包范围内甲方不需要的一切障碍物。第七条:甲方在承包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1, 甲方拖欠承包费 30 天2, 甲方在承包期内有违法活动的。第八条:风险责任,甲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债券、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包款仍按期缴纳。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协议视为违约,乙方将双倍返还甲方所缴的承包款;甲方提前或中途退包的,提前解除协议,视为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所交的承包款。第十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注:如果有征用土地的,甲方无条件将土地归还乙方。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