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MF水溶液加工协议甲 方: 乙 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二甲基甲酰胺(简称DMF)水溶液,乙方按约定回收率返还成品DMF给甲方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加工费计算: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以 280 元/吨的DMF水溶液单价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如含DMF浓度高于25%的水溶液,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收取的加工费相应增加10元/吨;二回收率计算:根据甲方每车水溶液所含DMF浓度为计算依据。当DMF浓度低于14%(含14%),回收率按91%计算;DMF浓度大于14%-16%(含16%),回收率按92%计算;DMF浓度大于16%-18%(含18%),回收率按93%计算;DMF浓度大于18%-20
2、%(含20%),回收率按94%计算;DMF浓度高于20%,回收率按95%计算。三DMF水溶液指标:乙方可接受的水溶液指标为:可溶性杂质0.03%;不溶性杂质0.03%;酸碱值120PPm。每车水溶液的DMF浓度须经甲乙双方检测后及时相互告知确认(24小时内)。如双方检测数据误差在0.4%以内时以乙方测试数据为准,大于0.4%时双方应对封样进行重测后协商确定。标准采用常规DMF浓度检测仪恒温25检测,并参照浓度对照表得出。(或用蒸馏法、色谱仪抽验)四DMF成品指标:甲方接受成品DMF指标为:水份低于500PPm;酸碱值低于50PPm;无异味。以乙方送货化验单为参考,甲方检测为准。如检测质量不合格
3、,乙方应查清原因后无条件退货。(甲方应在未卸货之前的槽罐车内取样,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认可)五称重: 加工DMF水溶液的重量原则上以货车到达乙方过磅后的数据为准;成品DMF的重量原则上以货车到达甲方过磅后的数据为准。双方在24小时内相互告知对方进行确认,有异议协商解决。 六运输方式及价格: 1、货物由乙方委派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承运,运输路线为甲乙双方公司之间。2、乙方对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及物产损失等问题负全部责任,货车到达目的地后由各方协助过磅、装卸。3、双方约定DMF水溶液运费为65元/吨;DMF成品运费为40元/吨。与加工费一起甲方按期支付给乙方。七支付方式:1)甲方的DMF水溶液运至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加工并将相应回收的DMF成品在10日内按甲方要求拉回或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由第三方负责提货。2)水溶液的加工费及运输费,乙方应在下月初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双方对账无疑后,乙方及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及时支付。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经济纠纷,在签署地法院裁决。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甲 方: 乙 方: 2018年 5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