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有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土地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位于 ,由乙方自行规划和建设改造后使用,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 元,实行每年一次性付清,以现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管理、教育、监督、整顿。
2、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在租赁期间,不论甲方管理人员有何变动,一律按本合同执行生效,不许变更合同,不许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对乙方造成妨碍,影响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乙方。
4、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上述乙方所租土地产权清晰,无其他第三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维护乙方正常用地不受外界干扰,如甲方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按乙方损失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5、甲方只负责提供场地,其他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2、该场地上低洼积水不能进入,需铺土垫高等场地建设,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租赁上述土地,甲方优先与乙方续签租赁合同。
3、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有关扩增建设等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
4、乙方应及时维护并管理好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在租赁期间由甲方维护和管理不善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城镇规划建设,国家征用等原因致双方解除合同,按截至日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租金并赔偿所有损失。如需征用或有第三方购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所建房屋和所有附属物等,有关部门或第三方个人给予相关的赔付,赔偿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取得该补偿金的权力。
6、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该土地乙方如出售,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乙方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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