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SME-FZ-2016-
甲方:中小商协(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刘 微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1号
移动电话:13718934006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经营地址: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协议签署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综合办公楼向北100米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与期限:
1.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理事会成员的招募工作;
2. 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3. 相关活动的会务招商、招展工作;
4.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各业务版块的合作;
5. 协议期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甲方责权利:
6.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邀请函件及正式材料;
7.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开展业务,必要时提供相关支持;
8.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代理开展业务;
9. 甲方不承担乙方招商过程中任何连带责任,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获得乙方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甲方在确认会费、公益性赞助费用到帐后,按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支付乙方劳务费;
11. 甲方作为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直属机构,负责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责权利:
1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制度执行每一项工作,不得通过诱导,欺诈及随意承诺等不法手段,要求企业入会或参加各种有偿活动,如果发生上述问题,或随意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书面证明为准)的相关事宜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或事件由乙方独立承担;
13. 乙方招商范围: 全国 ;
14. 乙方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材料发给任何非内部工作人员;
15.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相关材料通过互联平台对外发布;
16. 乙方自行承担业务拓展所涉及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
17. 乙方不得自行修改文件中除联系人、联系电话之外的任何内容,如果需要修改相关资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者,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违约责任;
18. 以电子邮件方式对外发函(带有公章),严禁使用WORD版文档直接发送,需使用经过处理的图片格式;
19. 合作期间,乙方须接受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外界商谈与甲方授权无关的合作。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则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0. 乙方须在结算劳务费前将企业列表报(包含企业名称;董事长、总经理姓名;电话、手机;经办人姓名、电话、手机;地址、邮编等)甲方备案;
21. 乙方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均必须采用甲方统一协议范本,向甲方索要合同(协议)编号;
22. 乙方征集会员缴纳的会员费、会务费和广告赞助等相关费用,需统一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中小商协(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01 46125 78001,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协会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百万庄支行,户 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帐 号:0200 0014 0901 4465 7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相当于该费用3倍的罚金,并直接从乙方的劳务所得款项中扣除,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3. 乙方新聘员工及离职信息,需及时在甲方处进行备案;
24. 乙方不得联系甲方已有会员单位及组成单位。违反此规定,将进行严格处罚,直至没收全部所得;
四、协议终止:
25. 如代理期间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其它利益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后,乙方仍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支付甲方一定的声誉损失费;
26. 乙方擅自将企业缴纳的会费和公益赞助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外帐户,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
2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材料发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一经发现和核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并予以经济处罚及除名;
28. 此协议合作期限内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如未做出相关成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9. 乙方如在开展工作中涉及到违规、违法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五、结算比例、方式:
30. 甲方参照如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 甲方组织活动时的赞助费及会展\会议、培训费用,按45%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2) 协会普通会员的返还按照阶梯式返还,具体标准如下;
年度共发展普通会员20家以下的,按50%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3) 协会理事以上成员会费最高不得超过20%分配;
4) 协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50%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评审按18000元收取);
5) 乙方在开展业务中,单个对外合作企业类项目(年会年度计划外的单列项目)涉及到占用协会各级领导资源,将依照标准扣除成本后,按40%提取,具体标准根据出差地,活动目的,出席领导的人数、级别单独确认,乙方需签字同意方可执行;
6) 协会其他工作所产生的收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的比例。
31.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按照结算比例予以一次性结算乙方招商所得;
32. 在与乙方结算劳务费时,如涉及到招商时由甲方垫付的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如招待费、差旅费用等;
33.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税费,法人机构结算代理劳务费时,开据相应发票抵扣。若非法人机构,以个人名义签定的,甲方按开据发票总额的10%代为扣缴乙方的应纳税费;
六、其他事宜
34. 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5.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署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均合法有效;
36. 双方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谨本协议对外。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小商协(北京) 乙方: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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