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 防 维 保 合 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我单位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单位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消防设施维护。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一、 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根据甲方单位实有设施确定):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3、 消火栓系统;4、 自动喷淋系统;5、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2、系统;6、 其他消防器材。二、 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 壹 年,自甲方支付维保费用始顺延365天,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 ,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
3、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二)乙方责任:1、 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 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
4、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3、 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4、 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 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a、 甲
5、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b、 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c、 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d、 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第六条:其它: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2、甲乙双方应明确现场负责人,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甲方支付维保费用始顺延365天。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