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合同发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承包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店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店铺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工程施工图)。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1:工程报价表);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第二条施工图纸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承包人设计施
2、工效果图,效果图由发包人批准合格无误才能安装施工。第三条发包人义务1.开工前1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店内物品、陈设、杂物或将店内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杂物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场地协管之间的关系;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四条承包人义务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五条材料的提供1.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
3、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第六条工期延误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质量标准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室外广告布置,施工安全,材料达标,环保级别。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
4、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工程过半;(2)工程竣工。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
5、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第十条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表1:工程施工说明,工程报价发包人: 电话:承包人: 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