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案整合服务合同
(具体服务合同名称)
客 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全案整合(品牌宣传)服务合同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意向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推广创意表现、招商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品牌宣传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二条 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
双方工作采用会议制度,且每次会议应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留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4个月,从 2013 年10月26日至 2014年2月25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全案整合推广服务,按阶段工作计取服务费用,总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 (大写)(RMB ),服务期限 4个月。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项目启动:甲方需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总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RMB 圆整 )作为项目的启动费用;
2、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总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RMB 圆整 );
3、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总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RMB 圆整 );
4、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总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RMB 圆整 );
5、 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前,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发票不作为付款依据,付款以银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甲方如对乙方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发生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人员调整,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调整。
2、 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盖章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 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 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7、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 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 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作品上标注“全案策划:“今久传播”字样。
4、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副总经理刘总负责,并且根据工作量配备优秀的设计人员和文案,见附件二,并将其专项班子人员的名单通知甲方确认,专项班子人员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在工作中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本项目的专案成员。
5、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6、 如甲方召开临时会议需乙方参加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派相关人员参加。
7、 乙方所有设计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 在本合同期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本项目距离2公里的区域内不再承接任何相同类型或直接竞争的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授权代表
1、 甲方指定 为授权代表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与乙方进行履约文件的签署、传递以及方案建议的沟通等工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指定 授权代表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与甲方进行履约文件的签署、传递以及建议的确认等工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知识产权
甲方对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同意的相关视觉传达系统拥有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收益权、署名权等一切知识产权。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 甲方逾期付款10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期费用的1‰计算;甲方逾期付款 30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设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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