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伙合作合同
A、 合伙合同示范文本
订立协议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 结算结果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A、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B、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C、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D、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E、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F、 合伙协议人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②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子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③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更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呈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合伙债务;
⑤ 。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A、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B、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C、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D、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A、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B、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C、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继续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A、合伙期限届满;
B、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C、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E、被依法撤销;
F、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2、合伙的清算:
A、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B、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C、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D、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E、清算时合伙的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强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亏损或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企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章)
(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B、 合伙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1、 合伙人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不能约定免除连带责任。
2、 隐名合伙人可以不参与经营,但必须与其他合伙人对债务共同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 应注意退伙财务处理的约定,这是合伙纠纷最常见的起因之一。
4、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 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手续。按摩技师承包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求,强化浴场内部管理,为浴场将来拓展铺下一条坚实之路,保障技师技能优异提高,效益双赢之目的,经乙方主动提出意向,经董事会考评,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包工作,并负责浴场内在场 技师日常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承包工作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 承包服务范围: 技师 等服务技术。
二、 甲方权益:
1、 甲方有权核定技师人数及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必须根据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奖励。
3、 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人员食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推出合法新项目,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 乙方权益:
1、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则按甲方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 乙方人员在与顾客沟通之间,不得诋毁公司生誉,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视情节轻重)
3、 乙方有义务在与客人沟通中推销其它按摩项目,并了解客观存在的问题,顾客不满意的方面及时反馈给甲方高层管理人员,以便甲方不断完善内部机制,达到顾客满意。
四、 其它事项:
1、 乙方需在人员进场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抵押金人民币 元,协议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违约或者由乙方原因对浴场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扣除押金或追加赔偿。
2、 如因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不能正常运营,双方将所产生的利润分配结清,协议无条件终止,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五、 协议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