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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日丰经销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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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日丰区域经销商经销合同书 日丰区域销售经销商经销合同书 佛山市日丰企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公司)、区域销售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经过充分协商,就经销日丰产品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日丰区域销售经销商经销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地位及法律关系 日丰公司、经销商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通过《日丰区域销售经销商年度经销合同书》形成具体的购销关系。 经销商基于本合同的授权而实施的经营行为为独立核算的自主经营行为,由该经营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第二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其效力 双方理解并确认,本合同各组成部分应能相互理解、互为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各组成部分均应以本合同一般条款为基础进行理解、解释与适用;本合同各组成部分有约定的内容,适用其约定,未约定的内容,应适用本合同一般条款。 1、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或部分效力的,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之间如继续发生订单交易,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之间已签署新的合同或者之后签署了新的合同,则上述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发生的订单交易应按新的合同执行。 第三条 经销商权利及义务 1、经销商应针对经销区域市场及竞争对手情况向日丰公司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向日丰公司提供经销区域的市场信息及网络分销信息。 2、经销商根据日丰公司的品牌推广政策和形象识别要求,积极进行日丰公司的产品和品牌推广。经销商在进行广告推广活动前应及时向日丰公司通报,以便双方协作。 3、对于本合同中已确定的经销产品,经销商应保证全力推广。若经销商连续三个月内没有购入已确认的产品即被认定为自动放弃该系列产品的经销权 4、经销商应保证严格执行日丰公司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管理方案和终端建设管理方案等营销政策。 5、如果因经销商对所经销产品在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范围外推广使用,误导用户,致使用户将经销产品在非日丰公司所指定的范围条件下使用或在使用日丰公司产品的同时配用非日丰公司产品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经销商承担。 第四条 日丰公司权利以及义务 1、日丰公司按国家标准生产各类产品,交付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经销商经销产品的质量按国家标准及有关施工规范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但经销商收到货物后在仓储、运输、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2、在本合同条件下,日丰公司授予经销商区域经销商证书。为支持经销商市场推广,日丰公司应不定期向经销商提供有关产品、行业及营销等方面的信息,积极与经销商就区域市场建设交换意见。日丰公司将全力支持经销商以协助其成为本区域的行业领袖。 3、经销商或经销商之间的跨区销售,日丰公司有权利和义务进行调解并处理:日丰公司对经销商超越经销区域的销售行为,有权作提价供货、暂停供货、扣罚保证金或货款,甚至终止本合同的处理。 4、若经销商违反《日丰价格体系管理规定》,对任一经销产品的批发价(指对经销网络的最终结算价)超过日丰公司规定的毛利或无法管理合同区域的零售限价,日丰公司有权作提价供货、暂停供货、扣罚保证金或货款、甚至终止本合同的处理。 6、日丰公司负责全国范围或大区域整体宣传广告策划与投入工作。在适当条件下与各地经销商配合,进行统一时间、统一策划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五条 广告返点政策 1、 市区经销商年销量达到任务量,可享受销售量3%返点; 2、 经销商门头门柱保持日丰VI形象,可享受销售量1%返点; 3、经销商进货品项齐全,(即经销商进货包含日丰PPR管、煤气管、PVC线管、软管、地漏、小龙头、厨房龙头、花洒、水箱、蹲便器、玻璃胶)可享受销售量1%返点; 4、日丰管作为经销商PPR管专卖,及无其它同类产品参与销售,可享受销售量2%返点; 5、以上产品返点可累加也可分项享受,特价产品、促销折扣产品、首批进货不包含在内。 6、销售日丰管的同时,销售同类竞争品牌(伟星、金牛、金德、联塑家装PPR管)的,不得享受任何返点。 第六条 销售目标 6.1经销商2014年度最低总销售目标为 万元。 6.2经销商2014年度最低销售目标的季度分配为:(单位:万元) 销售目标 季度 品类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日丰PP-R管道系统 日丰PVC管道系统 日丰卫浴五金产品 日丰玻璃胶产品 总计 第七条 经销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 1、 销售假冒日丰产品的; 2、 销售从其他区域串货的产品; 3、 扰乱市场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销售; 4、 对于以上1、2种违约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经销权、没收产品并交工商部门处理; 5、 对于第3种违约现象,第一次警告处理,并处罚金2000.00元/次;第二次取消经销权。 第八条 补充条款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 月28 日期间有效。 日丰公司(章): 经销商(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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