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能源有限公司XX矿综采设备大修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YJ-2010-05承修人:XX能源有限公司托修人:XX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签订时间:2011-10-27 签订地点:XX能源有限公司XX矿综采设备大修合同托修人:XX能源有限公司承修人:XX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XX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修人”)与XX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制修厂(以下简称“承修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综采设备维修工艺流程与标准,就永锦能源云盖山煤矿二矿综采设备维修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技术交流与商务协商,为明确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合同条款;(2)技术协议(由托
2、修人与承修人签订);(3)合同和技术协议规定的相关文件;(4)双方签订的安全技术协议;(5) 合同洽谈会议上的技术澄清,承修人的最终报价及承诺。2、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维修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 金额(万元)备注 支架 ZF3000台119243.00含2台端头架 前部刮板输送机 SGZ630/2X160台126.00仅机头、机尾部分后部刮板输送机 SGZ630/2X110台19.00仅机头、机尾部分 转载机 GBZ630/90台119.00更换中部槽 采煤机 MG160/375台150.00 乳化泵 WRB200/31.5台13.00 合计350.003、检修及验收标准 依据MT
3、/T587-1996液压支架结构件制造技术条件、MT313-1992液压支架立柱技术条件、MT98-1992液压支架千斤顶技术条件、MT419-1995液压支架用阀、MT98-1984矿用支架胶管总成及中间接头组建型式试验规范及相关技术协议。4、合同金额(1)项目合同总价为3,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圆整),本价格为含税价,并含运杂费、调试费、指导安装费及协议规定的备品备件费。(2)合同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7%);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与条件(1)设备检修完成并验收合格,承修人提供其技术资料及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开具发票并挂账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5%;(2)设备运行合
4、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6、设备维修地点及工程完成时间(1)维修地点:支架维修地点在XX能源有限公司XX矿;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乳化泵等由承修方运回厂内修理;(2)完工时间:自维修技术协议签订之日起80天内(2010年11月30日)设备维修结束,具备验收条件;7、设备修理质量要求承修人按原设备技术性能要求进行修理,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时间由托修人根据情况确定并及时提供给承修方,托修人必须保证承修人合理的修理周期),修理中所更换的配件质量达到行业质量技术标准。8、验收标准和方法设备送到托修人指定地点后,托修人及时组织人员依据行业质量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托修人拒收
5、,损失由承修人承担;交货时承修人提供原材料检验证、出厂自检质量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9、质保期限经托修人验收合格的修理件,自投入使用之日起计质保期,质保期为半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人负责免费重新修理,并对有质量问题的配件,视情况给予承修人维修配件(合同价)的10%以上的罚款;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托修人经济损失者,由承修人负责赔偿全额损失。10、运输方式委托修理的设备由承修人按托修人要求及时送货到矿,运输费用由承修人承担。11、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12、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禹州市人民法院起诉。13、其他1、各自履行完义务后合同自行解除。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共 贰 页,分送有关单位。托修人:XX能源有限公司 承修人:XX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制修厂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