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代加工合同加工代加工方:X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加工方: XXXX乐XXX道X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 产品名称、所需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二、交货时间及地点2.1代加工方应在加工通知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及时完成订单。2.2交货地点为:XXXXXXX工业园X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产品质量及验收 3.1执行国家标准,在无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执行加工方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产品需满足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生产商需随货带官方检验报告(费用由加工方支付)。 3.2 加工方在收到代加工方货物3日内对数量、规格、质量进行验收。 3.3 由于生产工艺的原因,实际交货数量与订单有不超过正负5%的误差,属正常情况并以此数量结算。四、其它事宜4.1 本合同以打印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4.2 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单位名称:XXX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税号:单位地址:内XXXXXXXXX代表人: 电话传真:XXXXXX 开户银行:单位名称:单位税号: 单位地址: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 盖章: XXXXXX司肉羊代屠宰取费标准一、 屠宰、分割取费标准 工序项目屠宰分割标准:带骨羊腿块、带骨羊排。胴体费用1.2元/斤的标准 XXXXXXX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