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及实操设备租用合同出 租 方: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庆忠租 用 方:密云县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红霞 一、用途:预防中心用于培训考核尾矿坝作业工的学员。 二、项目:矿山排水设备及场地。 三、位置: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 四、租用方式:随用随租随付款,每用一次费用为人民币_0_元。 五、租用方应提前一周提出使用计划,组织学员遵守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租方提供满足需要的场所、设备、防护用品和安全措施。 六、租用时间: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 租 方: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租 用 方:密云县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