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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交房日期
篇一: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协议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协议
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人们了解很多的知识,其中一些人对于买房的顺序却不太了解,不知道在买房的时候应当是先交首付还是先签购房协议,不了解具体的顺序。那么,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协议?律伴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协议
买房子先签协议,买房签协议注意事项一方面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协议之前,要拟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规定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签协议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协议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签备案,但协议内同纸质的协议相同。
第三,买房签协议注意事项注意协议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协议文本领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协议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解决。假如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解决时,应当在“面积差异解决”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解决方式。只有在协议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干避免上当。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协议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协议,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导致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拟定。资金局限性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协议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社区配套完毕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准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最佳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协议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买房签协议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协议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假如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协议就无法成立。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协议?一般都是先签协议再付首付,也可以先付首付再签协议,顺序没有具体的规定。买房中人们肯定是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难题,这个时候可以来律伴找专业的律师,在线征询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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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买房,购房协议,房产局备案吗
篇一:购房签相称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
购房签相称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上公示,一定限度上有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不能代替过户。
签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协议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协议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解决。假如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解决时,应当在“面积差异解决”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解决方式。第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拟定。资金局限性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协议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社区配套完毕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准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此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假如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协议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批准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查看“五证”“二书”。
“五证”是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有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规定。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也许提供虚假的五证重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社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也许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协议无效。
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盯紧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协议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解决,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协议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1、在协议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解决。
增长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批准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假如实测公摊面积超过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过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过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假如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过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关注房产证办理。
陷阱:建设部格式协议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也许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迟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因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长补充条款:假如因出卖人的因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假如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因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种的解决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假如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因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献,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保存书面告知。
陷阱:协议中约定告知义务后(如:交房告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告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告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长补充条款:本协议中所含书面告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告知对方。
搞清房屋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也许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1、在协议附件一中,附上社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律师建议增长补充条款: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社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社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协议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明确所售房屋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假如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由于买受人尚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规定开发商将协议在房管局备案。3、规定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长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篇二:签购房协议
签购房协议与实际购房协议哪个有效?
根据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签是办理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现在购房协议基本采用签的形式,能签协议证明该楼盘预售许可证下来了,未来可以办理产权,上签购房协议具体参照国家的协议法当中的购房部分内容,重要是明确自己的相关利益及对方应尽义务即可。那么,问题来了现实生活中假如既有签购房协议,又有实际购房协议,并且两个协议内容不一致,哪个更有效呢?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23年经中介介绍从刘某手中购买一处住房,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120万元。在中介的帮助下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金额为120万元,同时为了避税,在中介的建议下双方签订向房管局备案的签购房协议金额为80万元。因此,同一笔购房买卖交易出现了不同价格的两份购房协议。协议签订后,王某向刘某支付了40万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银行及时贷款,刘某与王某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假如王某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向刘某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话,王某之前缴纳的所有购房款均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银行贷款,故刘某将房屋卖与别人,签购房协议价格仍为80万元。另王某缴纳的40万元首付款作为
违约金均未退还。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律师点评
本案争议焦点重要集中在双方之间的实际房屋协议与签购房协议哪个有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违约责任应当怎么承担这三个问题上。
一、签购房协议与实际购房协议哪个有效?
在本案中,双方为避税,将120万的实际购房价格写为80万元向房管局备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我国协议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种协议无效。因此,王某与刘某签订的80万元的签购房协议应为无效的协议。
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协议法相关规定,从协议效力从属于主协议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刘某的购房价格是120万,而备案价格却是80万元,应为无效,那么主协议无效,补充协议亦为无效。
三、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对于买方来讲,具体到违约责任,我们知道,根据我国协议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三倍。具体到本案中,也就是刘某前后卖房中的损失的三倍为限,40万元假如超过刘某损失的三倍就是过高了,超过部分的违约金约定应为无效。王某应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鉴定违约金过高,减少违约金。但是本案中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在王某,虽然房价是不断上涨的,但是王某却无法举出证据证明刘某没有损失,由于刘某之后卖与别人的价格备案仍是80万元。而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购房价格的确120万元,如此而来刘某的损失就是40万元了。因无法得知刘某卖与别人的实际房屋价格,所以该方案并不是明智之举。
那么,上面王某谈到,双方订的关于违约金的不成协议是无效的,故40万不能作为违约金,应与返还王某。这个方案对于当事人王某来讲是比较合适的。
焕廷有话说
本案中,因涉及签购房协议是“以合法性是掩盖非法目的”因此无效。但有的朋友也许就问了,那假如两个协议都是有效的,应以谁为准呢?讲到这里,王某就不得不谈谈何谓签购房协议,它的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签购房协议
签购房协议就是和房地产销售对象签订协议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上。然后会给个签购房协议号,可以通过这个签购房协议号在上进行查询。签购房协议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签购房协议的流程
第一步,购房者在拟定了买房意向之后,通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协议条款输入协议备案软件,进行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第二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协议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协议,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拟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第三步,开发公司需要在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协议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所有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协议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协议盖章备案手续。
三、签购房协议注意事项
如需要修改协议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协议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协议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协议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假如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协议备案软件上“申请撤消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消上签约。 而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协议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
关条款,开发商公司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协议。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协议和协议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签时房地产主管部门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市场秩序,规定双方将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予以公示,系物权转移的程序,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签与否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篇三:如何签订正式的购房协议
?
1.正式协议文本的签订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房地产开发商签协议。大家都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协议》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协议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通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也许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协议。我们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重要条款,希望大家可以具体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者起到一定的提醒和解释作用。
(1)认准签约主体
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由于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献、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干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此外,还需要验证协议中的建设项目依据和商品房销售依据是否与原件相同。
(2)仔细阅读协议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协议》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当一方面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假如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征询,在自己所有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3)不要漏项
对《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的所标注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坐落位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和土地来源情况及年限都应当逐项填写,以免出现漏项,由于这些条款关系到所购房屋的合法性。
在现实中,很多购房者对此并不重视,认为房子在那摆着不会犯错,当发现对方没有销售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时,就很难证明对方欺诈,因此,在签订协议的
时候,必须将这些内容明确地写进去。
(4)寻找谈判的机会
《商品房买卖协议》中有许多相关条款
都是空白的,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后填写或补充约定。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都有权利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但房地产商往往提前将空白行划去或填上于己有利的内容,使得购房者失去了平等谈判的机会。这时候,购房者需要头脑清醒地据理力争,假如自己不批准协议中的某项约定,就应当将自己的意见写进补充约定中。否则,签订认购书就视为你批准了协议中的条款。
(5)对于双方违约的解决应平等
在《商品房买卖协议》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解决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假如开发商在签订协议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成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6)关于房屋面积差异的解决
关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我们在前面已有所交代。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予以详解: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协议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面积与协议约定不符的解决都有明确条款: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协议》约定的面积不符,假如协议中有约定,按照约定解决。假如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可以规定解除协议、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假如购房者批准继续履行协议,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协议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协议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此外,购房者还须重视的就是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这就有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面积是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如何签订正式的购房协议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假如购房者所签订的协议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由于核对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非常困难,不良开发商就有也许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也由此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此,在协议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面积的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一条款成立的前提是符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7)产权登记要明确
按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交付使用的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销售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因此,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了按期提交相应资料的义务,就对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和取得时间不负责任。
在现今的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往往承诺由其代办权属证书,所以,开发商不仅有在60日内提交资料备案的义务,同时尚有房屋交付使用(预售)90天内或者协议签订后(现售)90天内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协议中另行约定上述时间期限。
(8)配套设施要明确
在《商品房买卖协议》中,商品房的上水、下水、供电、燃气、暖气的运营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
如今的很多开发商都在这方面大玩文字游戏。比如他们会填写“入住时具有通水(电、气)条件”。看上去这句话没什么问题,但是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入住时具有通水(电、气)条件”中的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有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这些条款中,需要明确注明具体的开通时间。虽然煤气的开通受入住率的限制,暖气的开通也受季节限制,但协议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同时,还应有对违约责任的解决方法。
(9)不可轻视设计变更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协议中的设计变更条款,特别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由于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因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也许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10)明确协议附件
协议附件中应附上商品房平面图,涉及方位图及分门分层平面图等,并且还要用红笔将所购
篇三:期房购房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期房购房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期房后需与开发商或期房转让者签订期房购房协议,明确交房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解决等。那么,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做简要介绍。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一: 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准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所有交付,而入住无望,补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因素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二:具体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建议您最佳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协议最佳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三:违约责任
特别要提醒您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协议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称完善的格式协议当
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假如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补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协议约定期间到期后,方可规定补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仅涉及协议自身的期限,还要涉及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协议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假如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主线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协议规定提前终止协议,并规定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用起诉、仲裁等司法补救方法,这在时间、具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当然,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尚有很多,如所购期房面积、期房配套设施等。专家指出,了解期房购房协议注意事项,可帮助市民更好的签订期房买卖协议。
七夕,只因有你,
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掉,
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爱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由于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的经历也会忘掉,
由于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
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
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如同眼前,
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
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
是一种甘甜的快乐,
是一种浪漫的味道,
是一种温馨的记忆,
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
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
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
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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