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花匠员聘用合同甲方:锦屏县第二人民医院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协议:一、 聘用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 工资清算方法:按月结算,由甲方每月底支付本月工资。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需向乙方按月按时发放工资。 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不得有任何歧视、侵害乙方花匠员人格行为,若因此造成乙方权益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对医院花草进行修剪,及时清理花坛及草坪内的垃圾污物。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如果乙方由于工作不慎或由于身体原因出现事故,责任自负,与医院无关。 五、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均有权提出是否续签合同,如续签乙方有优先权利。乙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交接工作。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无故中途中断劳动合同,如有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则扣除乙方当月工资。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锦屏县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签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