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县班车车身广告发布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双方: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芜湖市新声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宗旨,现就甲乙双方于2011年6月12日所签合同的相关事宜作为补充。为此,甲乙双方就具体媒介发布批次及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如下:1、广告媒介: 芜湖县车身广告发布媒介(班车车型)由中通车变更为宇通车。2、发布批次:2011年6月12日甲方双方所签合同中约定:芜湖县7辆车和繁昌县7辆车同时发布,现因甲方广告画面调整,不能满足14辆车同时发布的条件。现变更为14辆车分两个批
2、次发布,第一批次发布繁昌县7辆班车车身广告,第二次发布芜湖县7辆车车身广告。3、付款方式:因广告发布批次变更,发布费用支付方式同时变更为按发布批次支付。每批次的具体付款时间及比例如下:31 甲方在乙方拿到市容审批字号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30%,即 20580 元(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 乙方完成画面安装,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20%,即 13720 元(壹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3 甲方在广告验收合格后、车辆正常运营后,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两个月后,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40%,即 27440 元(贰
3、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34 广告发布至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10%,即 13720 元(壹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5因乙方已于7月18日发布繁昌县7辆班车车身广告,因此在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甲方正规广告业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广告费用的50%,即34300元(叁万肆仟叁佰圆整)。13、本协议为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均参照2011年6月12日所签合同,以其合同为准。附:芜湖县班线车车身广告数量、车型、尺寸、路线芜湖县班线车车身广告数量、车型、尺寸、路线表序号区域车型数量广告尺寸广告发布形式路线车辆实景图1芜湖县宇通ZK6720DF7580*124CM车身两面贴芜湖县芜湖市: 路线:湾沚赵桥六郎易太清水芜湖汽车站甲方: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芜湖市公交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