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甲方(出租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人): 证件号码: 丙方(居间人):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110765201961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及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记载为准),随房一并出租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具(详见物业交接单)。第二条 房 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
2、书面同意,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三条 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及全部设施、物品,乙方保证如期交还。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书面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第四条 租金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2. 租金按 交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交付,第二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三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第四次于 年 月 日交付,租期较长的按上述交付日期类推,交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3. 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交付现金,甲方直接收取;甲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乙方按期
3、向甲方支付。4.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第五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在起租前,乙方向甲方交付 月房屋租金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2.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丢失家具、电器、物品和不拖欠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的保证。保证金不充抵末期租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第六条 居间服务费本合同签订时, 方应一次性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第七条 其他费用1. 该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由 支付.2. 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收视
4、、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由乙方按单向相关部门交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向乙、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甲方是转租人的,应向乙、丙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允许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甲方是代理人的,除出示上述凭证外,还应向乙、丙方提供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2.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租赁期内收回房屋构成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3. 保证出租房屋的上下水管道、供电、供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生自然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联系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 乙方
5、的义务1. 认真审验甲方出示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2.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3. 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4. 应爱户房屋内的装饰、家具、电器及办公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修复,并承担因维修发生的费用。5.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储藏违法物品、危险物品。第十条 丙方的义务1. 协助审验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证件。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甲、乙方的合法利益。3. 如实报告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为甲、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
6、 本合同有效期间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2. 乙方租赁期间内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交租金额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约定1. 丙方的居间服务期限,自丙方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至签订本合同后起租之日止,如甲方或乙方有任何违约,丙方所收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2. 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及丙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丙方(盖章):北京爱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部门地址:部门编号: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证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