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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T-ZN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T-ZN 202801—2013
制钠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
2013- 08发布
2013- 08实施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钠事业部发布
Q/LT-ZN 202801—2013
制钠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推动“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各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4.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4.3 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4.4 能耗基准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4.5 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5 职责
5.1 生产技术部
负责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审核、实施与管理。
5.2 各单位
协助生产技术部完成涉及本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辅助、监管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流程
6.1 项目申请
各单位可依照自身实际及生产作业安排,向生产技术部提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生产技术部将各单位申报材料整合汇总后出具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计划。
6.2 项目审批
6.2.1 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事业部经理、副经理、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统一实施。
6.2.2 针对各单位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类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选择筛选有相关从业资质及成功案例的节能服务公司,并联系各单位进行能耗基准前期调研并出具“原始设备能耗统计表”(详见附件1)。
6.2.3 依照调研情况及“原始设备能耗统计表”确认能耗基准结果,选定确认节能效果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作,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签订合同。
6.2.4 合同签订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内的责任划分进行分工,严格执行合同内容。
6.3 项目施工及验收
6.3.1 针对各单位不同的技术及运行要求,节能服务公司须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与事业部经理、副经理、生产技术部、相关单位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进行施工时须遵守事业部及各单位的各类管理规定及其他规定。
6.3.2 项目施工完毕后,须经72小时连续试运行后评测是否满足生产运行要求。若对生产运行无影响,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项目验收,填写“初步验收单”并安装计量装置,使用前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将计量装置,经使用单位所在地电力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如计量装置已安装至成套设备中,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将计量装置拆除,送检使用单位所在地电力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计量装置在设备投用前安装完毕,如不安装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所有损失。项目正式投用1个月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事业部经理、副经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正式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并填写“项目验收单”,验收单签订完毕后正式向使用单位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说明”(详见附件2)。
6.4 项目运行管理
6.4.1 项目投用并正式移交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应按相关技术要求按期对项目所辖的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6.4.2 为了保证项目节能量最大化,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行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投用节能项目。
6.4.3 若节能项目及其相关设备对生产运行产生影响,节能服务公司应在48小时内解决;因节能相关设备配件损坏或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时,节能服务公司向使用单位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双方经协商后确认解决方案。在此期间,使用单位倒用原有设备运行直至故障解除后投用。
6.5 项目节能量结算
6.5.1 项目运行计量周期应从项目验收并安装相关计量装置后次日起为起始日期,依照财务结算时间(每年1-11月每月25日下午16:30分,12月31日下午16:30分)为终止日期;计量周期内的数据采集严格以计量装置的读数为准。
6.5.2 项目运行产生的节能收益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要求进行结算。
6.5.3 每月结算时,由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项目实施后的数据采集工作,确认无误后经各单位及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填写“节能数据统计表及节能效益结算表”(详见附件3、4)后,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6.6 项目结束(终止)
6.6.1 依照项目所签订的合同规定合作周期为准,当项目正常运行至合作周期结束,节能服务公司及使用单位均按合同内容执行后,该项目自动结束。
6.6.2 若项目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规定合作周期内发生故障,且经节能服务公司、使用单位及第三方共同确认无法修复后;由节能服务公司按照使用单位相关要求恢复原有设备并正常投用后,该项目视为自动终止。
6.6.3 若因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结束(终止),节能服务公司及使用单位按合同规定内容执行相关条款。
7 附则
7.1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与解释。
7.2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原始设备能耗统计表
表A.1 厂 设备原始能耗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87 表
名称
功率(KW)
电流(A)
效率(%)
每小时耗电(度)
设备
填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项目验收单、设备验收单、交接说明
表B.1 厂 项目验收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88表
项目名称
施工日期
项目概述
实施厂家
验收日期
项目概述及相关技术参数
项目试车调试情况
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
备注
使用单位负责人: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
表B.2 厂 设备验收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89表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验收日期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设备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
备注
使用单位负责人: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
表B.3 厂 项目交接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90表
项目名称
施工日期
项目概述
实施厂家
验收日期
项目概述及相关技术参数
项目试车调试情况
项目交接验收结论
交接人员
备注
使用单位负责人: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节能数据统计表
表C.1 厂 节能改造项目 年 月耗能计量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91表
使用单位
节能服务公司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计量起始日期
计量终止日期
计量数据统计
运行时间(小时)
电度表读数(千瓦.时)
起始: 年 月 日
终止: 年 月 日
差值
平均耗电量(千瓦.时)/时
设备改造前平均耗电量(千瓦.时)/时
节电率(%)
节电量(千瓦.时)/时
说明
截止 年 月 日,时间计数器读数为 ,电流表读数为 。
即 节能改造项目的运行时间为 小时,电度表字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 ,倍率为 ,即平均耗电量为: 。
设备运行及倒用情况说明:
使用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事业部经理:(公章)
年 月 日
D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节能效益结算表
表D.1 厂 节能项目 年 月节能量及效益结算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制钠原记92表
时间 项目
运行时间(小时)
电度表读数(千瓦.时)
起始: 年 月 日
终止: 年 月 日
差值
平均耗电量(千瓦.时)/时
节电量(千瓦.时)
当月电价(元/千瓦.时)
节能效益(元)
应付节能款(元)
(依照合同规定,按 %节能比例进行分成)
说明
经双方测试确定, 节能项目改造前每小时耗电量为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平均耗电量为: ;节电率为: ;节电量: ;应付节能款: 。(本节能改造项目合同周期为 年,按 %进行节电效益分成。)
使用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事业部经理:(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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