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由于 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水电材料(或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及价款1、给排水水管、管件、配件及辅材(见供货材料清单)2、强、弱电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电器、桥架及辅材(见供货材料清单)总价款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第二条供货时间从年 月日,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
2、、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现金支付2、结算方式:货到后一次性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应负的责任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3、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二)甲方应负的责任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
4、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第七条合同的调整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