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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比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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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简介:周玥女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药事管理、中药化学:.我国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比分析周玥马向君谢国亮李朝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北京)摘要:为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本文从制度体系、考试管理、注册(执业)管理等方面对比了我国现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和法律执业资格制度 发现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均建立起资格考试、执业许可、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体系队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两者比较在制度建设、政策落地、考试管理、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差异 针对执业药师制度发展瓶颈借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经验提出以“取得执业

2、药师资格人员应配备的岗位”为核心健全法规体系开展战略研究发挥资格制度“蓄水池”作用落实“六稳”“六保”“单独划线”政策多措并举推进队伍发展建立考核管理体系持续正向宣传强化胜任力培养提升素质能力等建议关键词:职业资格制度执业药师律师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施行以来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为保障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指导合理用药选拔了大量的药学技术人才 截至 年 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数超过 万注册 万其中药品生产 人、批发 人、零售 人医疗机构 人 但随着队伍的发展执业药师职责不清、配备不足、能力不够、认可度不高等问题显现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人

3、员不足问药学研究 .题突出制度发展遇到瓶颈 相比较 年我国举办司法考试 年起施行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 截至 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数突破 万 形成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前培训、入岗执业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解决边远地区人员配备问题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本研究通过比较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相关规定借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经验以期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促进执业药师更好的发挥保安全、促生产、管质量、管用药的作用 执业药师及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框架、考试及注册管理比较.制度框架比较法律职业资格和执业药师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版)分别位列第 位和第 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 年我国开始建立执业

4、药师制度 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制度基础也确立了我国执业药师的管理、组织和工作体系.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年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通过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同年底修订律师法、年修订公证法实现“四考合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推动制度发展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明确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及在行政机关

5、中的公务员和仲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工作)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比较笔者从管理机构、报名条件、放宽政策、考试形式、考试周期、证书管理等方面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进行比较对比两项制度在考试管理方面的异同 两项制度均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予以考核把关的其中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由司法部负责实施省、市、县司法行政机构负责考务工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报名人员的国籍、品行及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要求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部分地方施行放宽政策、衔接应届毕业生报考等政策 计算机化考试 年 次客、主观题分段通过客观题合格成绩保留

6、两年提供 种文字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即为行政许可事项按程序申请证书司法部颁发证书(详见表)表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对考试管理的比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机构药监局和人社部共同负责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督管理司法部负责实施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明确专门机构承办考务工作 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辖区内考务工作报名条件取得(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年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年博士学位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

7、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年中国国籍拥护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满 年从事法律工作优待政策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衔接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等条件的可以报考地区政策:户籍在单独划线地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无放宽政策其余省份共设定 个单独划线地区)应届毕业生政策:符合条

8、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形式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考试每类 科包含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及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纸质试卷提供汉语简体文字 合格成绩 年内有效实行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分阶通过方式卷式“”结构即客观题考试 张试卷主观考试 张试卷 主观题设置选做题 计算机化考试除汉语外还提供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等 种文字试卷 客观题合格成绩 年有效药学研究 .表 (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考试周期大纲、命题和组织统一管理每年 次命题、组织、评卷、录取统一管理每年

9、 次证书管理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 全国范围内有效 电子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司法部统一制定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电子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符合报名学历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等要求的颁发 类证书全国范围有效享受学历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 类证书享受学历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 类证书 类、类在一定范围内有效.注册(执业)管理比较律师执业与执业药师执业最为相似因此笔者从管理机构、申请条件、证书管理、执业管理等方面比较执业药师与律师在注册(执业)管

10、理上的异同 执业药师注册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及特许律师执业许可均为行政许可事项注册申请均实现信息化管理均为省(区、市)级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决定 其中专职律师在一个单位执业也可申请兼职律师 司法部规定律师执业证书内容并统一制作 律师应参加教育培训接受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详见表)表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对注册(执业)管理的比较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律师执业管理管理机构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省级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初审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决定

11、申请条件信息化管理 申请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载明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个人承诺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的个人承诺执业单位签章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注册有效期为 年可以申请变更执业地区、范围、类别和单位信息化管理 申请条件:执业申请书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证书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拟执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可以申请兼职执业应提交: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证明 可以变更执业机构证书管理国家药监局统一证书样式执业药师注册证加盖药品监管部门印章司法部规定律师执业证书内容并统一制作执业管理执业药师在一个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12、 每年参加不少于 学时的继续教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执业药师注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专职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职业培训 律师应当遵守其所在事务所的执业管理制度接受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加年度考核 市(县)级司法行政机每年考核所辖区域律师事务所及事务所律师并在律师的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差异讨论.法律规范完善程度的差异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为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注明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

13、员担当岗位的文件仅为部门规章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尤其缺少明确执业药师担任岗位的法律文件 相比较而言虽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为部门规章但是法官法等 部法律明确必须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相关岗位 可以说法律体系明确制度根基以岗位出发的目标导向使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根基更为稳固并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岗位动态发展促进队伍壮大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最为核心关键的法治人才岗位逐步扩大到从事仲裁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等重要关键的法治人才岗位由人才需求数量较少岗位一点点推开逐步扩大到人才需求数量较多又有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使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稳步实现法治人才的考核把关培育和发展法

14、治工作队伍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的任务.制度施行时政策措施的差异 年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药品批发企业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品零售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情况 年国家药监局关药学研究 .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印发设置过渡期允许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 年起“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报考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达到本市、区、州合格标准的可申领当地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千余人通过此途径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 年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继续执行单

15、独划线政策 相比较实行衔接办法、过渡办法只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年)以后新进入重要法律职业岗位的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智慧地化解新老更迭配备不足的问题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创设地区政策在“老少边穷”等地区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亦贴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年以来全国有.万余人通过放宽政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法治人才“蓄水池”作用持续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吸纳优秀法治人才新生力量同时助力应届毕业生就业衔接.考试管理及许可管理模式上的差异考试方式上执业药师考试按专业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考试每类四门内容 相比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形式相对“亲和”实行客、主观题分段

16、通过卷式结构“”卷式结构 主观题设置选做题 除汉字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有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试卷 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支持信息更加“丰富”提供电子法律法规汇编管理模式上药学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其执业单位均为药品监管管理相对人 相比较手续简便部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只需领一次证书执业范围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法院、检察院等行政机关工作按照公务员管理在公证处等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参公管理还可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开展职前培训 法律职业资格主管等部门制定统一培训标准和规范相关部门分别实施培训 职前培训及培训考核由选任部门负责“谁选谁训”实行

17、“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执业行为管理上的差异执业药师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的人员一方面接受单位管理另一方面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单位时管理 年我国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提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等基本要求 但该规范为倡导性文件执行力度有限 相比较律师有专门的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日常监管细致深入 日常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检查、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规守纪和职业道德受理群众关于律师的投诉举报监督对律师行政处罚和整改的执行情况检查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等 日常监管可采用的

18、谈话、改正、整改、处罚、惩戒等措施省、市、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均履行监管职责队伍发展管控有力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掌握本行政区律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情况制定加强队伍建设措施省(区、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所辖区律师队伍发展和执业能力制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促进法治人才队伍赓续发展 对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启示和建议.突出“岗位”核心作用健全我国执业药师法律法规体系开展队伍发展战略研究保障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顺利推行、注册管理良性运作 应明确和完善须要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相关法规体系开展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战略研究着重论证必须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把关的核

19、心关键岗位 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第三方平台等领域从药品分类管理、药物警戒、行业发展等角度入手认真研究论证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担当具体岗位同时岗位研究不应止步于药品监管相对人单位中的岗位法律职业资格中法官、检察官都是公务人员英、美、日、澳等国执业药师也可在政府部门执业应考虑药品监管系统中的岗位如职业化检查员、药品审评、监督检查、注册管理等 执业药师管理机构应积极参与并配合涉及执业药师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逐步在法律法规中不断强化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在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新政策起步推行阶段尝试试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政策妥善衔接 以期

20、以药学技术核心的关键岗位吸引人以完备的制度引导人以规范的管理培育人保证药品安全的关键岗位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保障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有序地发展.发挥职业资格制度“蓄水池”作用落实“六药学研究 .稳”“六保”“单独划线”政策多措并举推进队伍发展 发挥职业资格制度“蓄水池”作用加快推进我国执业药师队伍数量发展 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坚持“以用定考”发布实施考试大纲发挥大纲指挥棒作用 落实国务院“六稳”“六保”政策降低报考工作年限要求开展人才扶贫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执业药师考试单独划线政策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发展用足用好边远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单独划定分数线政策避免出现仅降

21、分等政策“不解渴”情况提供更多考试电子资料 按实际需求打开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渠道支持各地加强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药学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扭转执业药师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适时优化考试卷面除汉字外适当探索部分少数民族语言的试卷 探索计算机化考试 根据岗位实际设计考核范围适当增加案例题设置选做加分题探索衔接药学(中药学)教育探索打通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通道允许报考 研究将藏药、维药等民族药考试纳入执业药师考试体系.建立执业药师考核管理体系加强执业行为管理开展年度考核 重视执业行为管理加强执业药师管理部门建设探索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多级管理的考核管理体系执业药师不仅遵守

22、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也应接受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的执业行为监管 基层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其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业务开展的情况管理人民群众对执业药师的举报和投诉掌握单位所对执业药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监督执业药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掌握本地区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队伍数据制订发展规划探索制订执业药师执业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规范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业务范围、监督检查、继续教育等要求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行为当经济社会及行业道德水平发展到一定条件下允许兼职或特许执业.加强正向宣传强化胜任力培养提升素质能力 药品监管部门应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正面宣传执业药师制度和优秀执

23、业药师事迹故事:依托“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宣传资格制度、执业药师作用向央视等主流媒体推荐“身边最美药师”优秀事迹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宣传执业药师优秀事迹及药学服务工作组织各地在报纸、杂志、公交站牌公益广告栏等加强执业药师形象展示树立执业药师正面形象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及安全用药科普提升执业药师社会认知度以提升执业胜任力为目标开展公益能力提升培训建立统一继续教育大纲规范课程体系探索执业前开展实践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提升执业药师素质能力 结语综上所述执业药师制度相关对比研究近年来迅速发展然而现有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与部分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对比缺乏对国内相关制度的对比研究 本文从制度体系、考

24、试管理、注册(执业)管理等方面对比了我国现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和法律执业资格制度详细剖析了国内两项制度在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管理模式、执业管理等方面的差异从中汲取经验 未来执业药师制度法律法规层级不断提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不断扩展政策执行与队伍发展、执业管理的衔接更加顺畅促进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行稳致远不断发展参考文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结果公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年 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周玥李朝辉谢国亮等.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队伍发展调研情况的报告.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5、.朱文静李朝辉许龙等.四川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现状调研分析及思考.现代医药卫生():.李朝辉.新时期促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探讨.中国医药导刊():.丁相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与模式创新.中国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 号)/.().:/.药学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 号)/.().:/./.?.中国共产党第十八

26、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年 月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年版)的通知(国办发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号)/.().:/./.国家

27、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 号)/.().:/./.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司法部令第 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人社厅发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

28、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 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庞然.被低估的执业药师评执业药师监管趋向何处.中国药店():.刁情波.我国网上药店营销策略研究.中国市场():.许海波魏骏顾维康等.互联网医院药物警戒体系中执业药师职责和作用研究基于上海市执业药师职责管理实践.中国医药导刊():.许海波顾维康.国内外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对比研究及差异分析.上海医药():.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魏春燕陈沁敏安静等.基于药学服务胜任力标准转化的药师胜任力现状和需求调查.中国药学杂志():.(收稿日期:)药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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