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合同甲方:烟台鹏健物流有限公司乙方:山东威广铁路集装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物流服务达成协议如下:一、合同期限本合同长期有效。在有效期结束时,甲乙双方选择解除本协议或续签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安排车辆,保证甲方货物及时运输。2、甲方应至少提前将具体的产品发货计划通知乙方项目专务,发货计划包括:收货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货物名称、包装规格、数量、到达时间等。3、乙方应认真核实甲方提供的送货单记载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并明确送货单位,应表明发货时间、货物详细名称、货物数
2、量等内容。4、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从供应方开始到指定的终点为止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货物与接受时始终一致。四、费用结算1、运费按照双方规定价格进行结算。2、乙方按照甲方的各项运输要求将货物安全送达。3、运费包含油卡,现金各半。客户签收,油卡,回单返回后结算运费(回单付)。五、违约责任及免除1、合同中规定的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此项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按照实际损失界定。六、其他1、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共识,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延迟赔偿金(1) 除了因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理且乙方不存在过错等原因引起到货时间延迟,乙方不负责任外,其它情况下因为到货时间延迟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不可抗力的情况不符合第一款的延迟赔偿条件。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义务。若不能履行时所发生的一切民事上、刑事上的责任及追加的费用都由乙方负责承担。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