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广告主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南昌第四附属医院泌尿科 广告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南昌旷野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发布南昌市户外广告(起始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发布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二: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 1:媒体形式:户外果壳箱广告 2:数 量:30个(具体数量以验收为准) 3:发布地点:广场南路。洛阳路, 4:交付时间: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样稿
2、。 5: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免费发布二次画面。三: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工商等政府部门审批为准。四:广告费用:(大写)人民币贰仟元一个月,小写2000元/月 ,此款项包括广告发布费,制作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审批费。五:付款方式: 。六: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前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布广告的,每延误一天,应当按照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
3、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广告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使其超过 7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发布广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合同签订后,除法律或者合同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八: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商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未果,可提交法院诉讼。九: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共合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定)执行。甲方: 乙方:南昌旷野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