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锦鲤鱼池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上海亚太锦鲤养殖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具体的地址)进行锦鲤鱼池的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 管理护养:1、 目标:乙方提供技术、饲料、药物、人工等服务,使甲方锦鲤鱼池得到优化管理,池水状况清新,达到最佳的观赏状况。池内寄生虫、细菌、微生物得到控制,锦鲤全年的生长状况良好。2、 杀虫杀菌:全年的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为鱼病高发期,故每月对锦鲤鱼池进行四次杀
2、虫、杀菌工作。3、 清淤:全年的4月到11月投喂饲料较多,故每月对锦鲤鱼池进行四次清淤工作,其他月份最少清淤两次,以保证锦鲤鱼池水质良好,为锦鲤生长发育提供优良环境。4、 过滤器材维护保养:为保证锦鲤的健康生长,根据过滤器材的使用寿命,每年需对锦鲤鱼池的过滤器材进行维护保养,部分需要更换的进行更换。5、 有益菌的培养:随着气候、天气、水质、投饵量的变化,锦鲤鱼池内有益菌(硝化细菌、光合细菌、枯草杆菌等)需要进行补充和培养,具体补充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6、 锦鲤的淘汰和补充:随着个人爱好、欣赏水平、锦鲤生长变化等,甲方需要淘汰或者补充锦鲤,乙方可提供便利服务,已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 报酬及结算
3、方式:杀虫杀菌全年费用总计:?鱼池清淤全年费用总计:?有益菌培养全年费用总计:?人工及交通费用全年费用总计:?全年费用总计:过滤器材维护或更换按市场价计算,具体费用视更换数量而定。 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给乙方( 元整),并于 年 月份甲方再支付共同总价款30%( 元整)给乙方,剩余20%的尾款( 元整)用以核实消毒、清淤的实际数量,待合同到期时以消毒、清淤记录为依据,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如有5%以上未达到合同约定内容,按合同应支付数额三倍扣除。四、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另一方。五、 甲乙双方若遇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六、 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七、 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