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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委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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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委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党组织职责 1、社区党的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职责 2、党支部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职责 3、支部党员大会的重要任务 4、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 5、党委副书记的重要职责 6、党委组织委员的重要职责 7、党委宣传委员的重要职责 8、党委纪律检查委员的重要职责 9、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责 10、党支部副书记的重要职责 11、党支部组织委员的重要职责 12、党支部宣传委员的重要职责 13、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重要职责 14、党小组长的重要职责 二、规章制度 1、党员议事会制度 2、“三会一课”制度 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5、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6、民主生活会制度 7、党员联系户制度 8、党员分类管理制度 9、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0、党务公开制度 11、党员考评制度 12、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3、党员实践锻炼制度 14、党员责任目的管理制度 15、增强党员意识活动制度 16、党员学习制度 17、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8、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 19、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党组织职责 社区党委的重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毕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及社区居委会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和发展计划及措施,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充足发挥党员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 4、协助上级组织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规定,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服务;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开展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文明社区建设、社会治安、人口与计划生育平常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 2、执行社区党委的决议。 3、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充足发挥党员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规定,热心为群众服务。 党小组的重要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2、具体地组织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毕所布置的任务。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组织和监督党员准时参与党的各种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平常的党务工作。如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过好组织生活,按月收缴党费等。 5、督促党员经常联系群众,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重要任务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毕本单位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教育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违法违纪现象以及不良的社会风气作斗争。 4、讨论吸取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鉴定,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 6、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宜。 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 1、负责召集主持党的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对党委的重大事宜,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准时向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检查、督促各支部对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支部开展好各项工作。 5、经常与党委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准时主持召开党的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充足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7、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党委副书记的重要职责 1、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2、党委书记不在时,负责党委的平常工作; 3、负责做好所分管、分工的工作。 党总支部组织委员的重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委的设立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委开展组织活动。 2、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督促支部贯彻党员发展工作。 4、对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办理接受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负责平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督促党费收缴工作,做好党员的记录工作。 6、做好党委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党委宣传委员的重要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宣传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党委纪律检查委员的重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受理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解决党员违纪的案件。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经常了解并向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责 1、负责召集主持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社区党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安排好支部工作。 2对支部的重大事宜,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注意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党的建设。 4、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准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检查、督促支部对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支部开展好各项工作。 6、准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部的自身建设,充足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的重要职责 1、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2、党支部书记不在时,负责党支部的平常工作; 3、负责做好所分管、分工的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重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立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规定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受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负责平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准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记录工作。 5、做好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重要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支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宣传工作。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重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受理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解决党员违纪的案件。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党小组长的重要职责 1、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 2、定期召集、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准时收缴党费。 3、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规定。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规章制度 党员议事会会制度 1、党员参政议事由党支部组织,根据议事内容,以支部或党小组长为单位进行,党员须积极参与。 2、党员参政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召开议事会,会前须提出议题,使每个党员可以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酝酿,充足发挥党员参政议事能力。 4、议事内容: 贯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建设; 讨论社区政治、社区经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工作。 对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先由党员讨论,在党内统一思想后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听取社居委的工作报告,或可组织党员评议。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吸取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事宜。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安排支部工作计划,过好民主生活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每两至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等。 5、“三会一课”应与党员活动日有机结合,认真考勤和记录。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通过经常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组织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党支部要指定1到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 3、吸取新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发展工作程序,实行“公示”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上报党组织审批。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以便于组织管理。外出半年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达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凡三名以上集体外出以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如个人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到社区、单位的党组织,参与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短(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观学习、会议等,应具有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区、单位党的组织参与组织生活。 3、外出党员,要人在外地致富,心系家乡建设,自觉地为家乡建设和发展出智出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对外来党员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对持证明信的党员,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5、对外出、流入的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情况要具体记录。 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大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究实效”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发明性地开展工作,充足发挥电化教育优势,贯彻上级党组织拟定的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目的、任务。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2、电教人员职责: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爱岗敬业,努力学习组工业务知识,刻苦钻研电教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电教工作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忠于职守,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有关党员电教的各项规章制度。 树立为基础服务,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团结同志,艰苦奋斗,不计名利,无私奉献。 3、设备保养维修: 党员电教设备必须用于党员教育,必须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操作,严禁私自挪用,严禁从事商业性活动。 建立电教器材档案。所有器材必须登记建卡、入账,电教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爱惜设备,勤于保养,严格按章操作,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因素,定点维修。 4、播放收看: 党员电教的播放和收看由党支部负责,拟定专人定点定期播放,坚持把播放收看电教片与其他党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总体安排,就每年播放收看的内容、片源、时间、对象等制定具体计划,保证党员每两个月至少能观看一次党员电教片。 播放计划和选用的教材,要通过支部负责人审定。未经审定的电教片或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一律不准播放。 严格播放程序和收看纪律。播放前,简介内容,提出讨论题,播放中,适时讲解,对的引导,播放后,认真组织讨论,开展课实践活动,帮助党员消化吸取。及时做好播放、讨论等记录。 5、电教室建设: 设立彩色电视机、放像机及有关电教器材。 实行专人管理,保证秩序性和严厉性。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教室随意开机,严禁私人占用电教设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片像,严禁运用党员电教开展商业活动。 建立“一板一簿一册”,即一块黑板,书写片名、要点、讨论题等,一本记录簿,记录播放、讨论、信息反馈等情况,一本党员点名册,记录参训人员和次数。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拟定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定期向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6、信息反馈: 每开展一次党员电教活动,有关领导和电教工作人员要组织讨论,及时总结,做好记录。 电教工作人员,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的党员电教办书面反馈电教信息。 反馈的搜索的信息,必须真实、具体,具有时效性。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份,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生活会前,必须要告示,使参会人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规定,生活会中: 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规定。 支委成员要报告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总结。 互相互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规定。 理出班子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制定改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贯彻到人。生活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 3、支委成员都应自觉参与会议,不得缺席。根据情况,可吸取党外干部、社区成员代表、社议委委员和居民小组长参与。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采用“一人讲,大家帮”的形式,充足发扬民主,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注重生活会质量,力戒形式,不搞走过场。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工作能力、职业、专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用组织安排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拟定联系户对象1-3户。 2、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家庭特困户、待业人员等。 3、联系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帮助群众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传授职业技术、技能,传递信息,介绍致富经验,了解关心被联系户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规定。 4、每个有联系任务的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报告联系情况。党支部年终组织检查评选,把党员联系户的实绩作为对党员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党员分类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的管理 1、党员因各种理由规定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2、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3、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足协商妥善解决。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本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拟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4、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因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规定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5、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告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6、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半年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与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与党的组织生活。 7、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存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报告思想和工作情况。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和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的党员,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称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8、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与那里的组织生活。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再就业服务中心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9、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与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支部对党员的规定。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10、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乡镇公司、民营公司、私营公司、股份制公司、合资公司、外资公司、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局限性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受、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11、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受。对外来流动党员,在接受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2、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乡镇)党组织要告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认可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与党的组织生活。 13、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批准,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14、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与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与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支部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15、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报告思想和工作情况,准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16、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与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足、解决恰当、手续完备。 17、本制度同时合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贯彻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管理。 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 1、根据(离)退休党员年龄大、身体弱、参与组织活动不方便等特点,党支部可采用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身体较好的(离)退休党员,要组织他们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工作。 2、对于身体较好、外出工作的党员,按外出党员管理办法执行。 3、对于长期卧床不起或行动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关心他们,定期上门活动。 三、预备党员的管理 1、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半年要派专人同预备党员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2、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支部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在预备期满时,要提前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报告,所在支部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 1、各支部要对下岗党员进行走访,建立相应档案; 2、党支部要指派人员与下岗党员结对子,对下岗党员予以生活上的关心、物质上的帮助,并积极为下岗党员推荐就业岗位。 3、每月要组织下岗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2次,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其对党的政策的结识,鼓励下岗党员要树立信心,在其它岗位上仍然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在进一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过程中,为切实保证党员对党内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的重要途径和内容为: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碰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重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绪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涉及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运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重要涉及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贯彻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足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足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规定,规范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规定,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贯彻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钞票、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行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行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的任务之前,要充足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运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三、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的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献、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贯彻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员考评制度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干部,扩大党员评价的民主参与限度,真正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依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党员的评价采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性评价定量化。 二、对党员定性评价要召开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服务对象、社区居民代表参与的民主测评大会。 三、参与测评会各层次的评价比例为: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员评价占60%,单位其他职工评价占20%,单位领导(或党组织领导)评价占10%,社区居民代表评价占10%。四个层次人员评价结果按比例相加后得出该党员干部定性评价结果。 四、要召开党员大会,依据党员民主测评的分值,进行党员互评。 五、要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民主测评的分值和党员互评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定性。 六、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支委会的意见进行表决。 七、每半年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党员民主测评,要保证党员的参评率。 八、对评估为优秀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解决。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使《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发明条件保障党员参与其有权参与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告知应到会党员。 二、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献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少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因素无法直接阅读文献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献精神。 三、党组织应当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四、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五、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与。 六、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善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七、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批准见。对于持有不批准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八、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规定,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解决。 九、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批准见要如实记录。 十、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足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足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别人。 十一、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算,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十二、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对的结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十三、党组织要认真解决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十四、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解决,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十五、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十六、 公司、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十七、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发明条件。 党员实践锻炼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本领,保证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提高,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有关规定,党员干部在本单位内至少要每两年轮换一次工作岗位,力争作到本单位各项工作所有精通。 二、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先锋行动”、“党员进社区”、“党员服务队”、“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发挥作用。 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定期组织优秀党员跟群众交流、接触和到辖区单位锻炼,让他们增强群众观念,谋划群众发展思绪。 四、要进一步开展党员联系户活动,每名党员至少都要联系1户贫困户,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增强党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五、每名党员每年至少要进一步基层2次,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发现基层的新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 六、每名老党员要搞好对新党员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新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达成共同进步。 党员责任目的管理制度 为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与党员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规定,使党员干部成为敢负责、能负责、会负责、积极负责的典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己的《责权书》,把单位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实行岗位责任目的管理。 二、以下几项工作必须要在《责任书》中得到明确。 1、信访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安全工作; 4、招商引资; 5、产业调整,劳动力转移等。 三、《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分为共性工作和常规工作。要把本单位在全镇的重点工作突出明确,按照党员个人的工作岗位,贯彻到人头。 四、在《责权书》要规定工作完毕时限、开展形式、标准效果、保障措施、责任追究、负责人等内容。 五、被国家、省、市通报信访案件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一把手引咎辞职或免职,同时也要层层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被县信推荐,给予奖励,特别优秀的列为重点使用干部。 增强党员意识活动制度 为了在实际活动中,增强党员的身份荣誉感,使党员牢记光荣使命,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强化党员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抱负信念教育、革命历史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党员权利义务教育,让党员在受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 二、党支部每年七一要举行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让党员在宣誓中再次牢记宗旨,净化灵魂,坚定信念。 三、党员要自觉佩带党徽或胸卡,表白自己身份,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时时刻刻起模范带头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课,单位第一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单位党员讲党课或做形势报告4次。 五、党支部要在具体工作中设立党员先锋岗,每半年评议一次,根据评议情况予以调整,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增强党员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使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充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3、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纪、政纪有关条规; 4、本部门、本行业业务知识; 5、其他方面的知识。 二、 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考察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 三、 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由各本支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4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学时。 四、 实行方法和规定 1、学习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行,做到年有学习计划,月有学习安排,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年度小结。 2、搞好辅导,特别在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业务时,要请有关人员进行辅导学习,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3、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进一步调研,并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拟定学习研讨专题,推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开展和运用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不断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4、集体学习都要积极参与,有事请假。自学时,要做好笔记。要定期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习的不断进一步和学习成效的不断提高。 5、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学习组织,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学习计划,拟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规定,指导和检查学习。 党员实践锻炼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本领,保证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提高,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政治理论学习是增强党员宗旨意识、角色意识、身份意识、形象意识和行为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为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要根据党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中心工作的规定,以及当前政治形势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安排制定每个阶段的学习计划和内容。 二、政治理论学习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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