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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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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下册):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规定、办法目 录1、人力资源控制管理规定2、岗位任职条件3、管理人员考核规定4、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及考核办法5、机电设备管理制度6、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7、文明施工管理规定8、项目质量计划编制指南9、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办法10、材料质量管理制度H、劳务供方管理规定12、工程供方控制管理办法13、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14、产品标识 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办法15、顾客满意度信息管理办法16、统计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制度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控制规定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

2、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最终达到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指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科员以及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指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计量员、试验员、机管员、内审员等。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1)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控制管理相关措施;(2)负责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员工的聘用;(3)负责人力资源的培训;(4)负责人力资源的考核和评价;(5)负责人力资源的交流、调配;(6)负责制定作业层人力资源控制管理的相关措施;(7)负责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8)负责公司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工

3、资第四条.各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是本部门、本单位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 部门,完成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管理相关措施规定的任务。第一章 引进和聘用第五条.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应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作出增减或调整,并确定编制。公司对管理职能部门实行编制审批制定,从严掌握。各部门、单位应 坚持在编制内用人原则。第六条管理人员、非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制定。第七条人力资源引进包括引进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各单位需要引进人才时,应在每年年初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毕业生需求计 戈IJ,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第二章 员工培训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职能包括培训计划,选派或自培各级管理人员、审批 备案其它培

4、训、培训记录和档案的整理归类等工资。第九条培训贯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方针。第十条培训计划的制定(1).下属单位办公室根据生产需要与各职能部门协商后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每年元月二十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职能部门。(2).各职能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公司实际需要并对下属单位年度计划进 行协调制订本部门年度计划,于元月三十日前报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年度计划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第十一条.培训的实施根据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各职能部室、各下属单位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作业 人员培训计划的实施。(1).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员及特

5、种作业人员的培训;(2).各职能部室负责本系统的业务培训。第十二条.年计划外的培训由下属单位或职能部室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审批后实施。第十三条.各职能部室、下属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岗位取证人员名册,按照 标准或有关规定的期限对证书到期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培训,并将年度培训记 录及证书复印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第十四条.积极鼓励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第三章 员工考核第十五条.干部考核按湘建瑞和人字(2009)第18号文件即湖南瑞和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第十六条工人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劳资处制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第五章 项目经理、资源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第

6、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以 及督促检查持证上岗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经理 和资源管理人员微机管理台账。第十八条.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负责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报考、取证工作。第十九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对象必须是公司固定员工。第二十条.五大员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执业资格证书一般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凡本规定涉及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事项,仍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湖

7、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湘建瑞和人字(2009)第17号关于印发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岗位任职条件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管理人员择优聘用上岗制度,现将湖南瑞和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岗位任职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九年五月五日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岗位任职条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编辑能力。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和

8、写作能力。总经理办公室科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从事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三.具有独立完成本岗位的能力。总经办保卫处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管理工作八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治安保卫管理能力。总经办保卫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治安保卫管理能力。总经办保卫处科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从事管理高中一年以上;三.具有独当一面开展保卫工作的能力工程科技部部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9、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建筑工程组织管理、指挥能力。工程科技部生产处处长岗位任职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建筑工程管理、生产协调能力。工程科技部生产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建筑工程管理和生产协调能力。工程科技部生产处科员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具有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工程科技部安全处处长岗位任

10、职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和对外协调能力。工程科技部安全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师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对外协调能力。安全处科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三.具有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工程科技部技术质量处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能力。

11、工程科技部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能力。材料物资处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材料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材料管理能力。材料物资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材料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材料管理的能力。材料物资处一般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或经济助理以

12、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材料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四.具有独立地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机械设备处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设备管理工作八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设备管理的能力。机械设备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设备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设备管理能力。机械设备处一般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从事设备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三.具有独当一面地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能力人力资源部部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13、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市场经营部部长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对外经营决策的能力。计量员岗位任职条件一.经营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从事计量高中三年以上;三.上岗前必须接受具有计量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计量员岗位合格证书;四.熟悉各项计量规范规程和各种计量设备的操作。测量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从事测量工作三年以上;三.上岗前必须接受具有测量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测量

14、员岗位合格证书;四.熟悉各项测量规范规程和各项测量设备的操作。机管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从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三.上岗前必须接受具有机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机 管员岗位合格证书;四.熟悉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范。内审员岗位任职条件一.熟悉掌握 GB/TI9001:2000-IS09001:2000 标准;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四.须接受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施工员岗位任职条件

15、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四.具有湖南省建设厅岗位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湖南省建设厅中级施工员岗位证书。预算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预决算管理高中二年以上;四.具有湖南省建设厅岗位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湖南省建设厅中级预算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任职条件一.结业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四.具有湖南省建设厅岗位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湖南省建设厅中级材料员 岗位证书。质

16、检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四.具有湖南省建设厅岗位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湖南省建设厅中级质检 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四.具有湖南省建设厅岗位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湖南省建设厅中级安全 员岗位证书。试验员岗位任职条件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从事试验工作三年以上;三.上岗前必须接受具有试验员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试验员 岗位合格证书;四.熟悉各项试验规范规程和各种试验设备的

17、操作。项目经理岗位任职条件一级项目经理: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四.担任过两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至少一个为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工作主要负责人;五.必须接受具有项目经理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并取得国家 建设部核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六.具有一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合同履约的能力。二级项目经理: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八年以上;四.担任过两个工程的项目

18、经理,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五.必须接受具有项目经理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核发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六.具有一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合同履约的能力。三级项目经理:一.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二.具有本专业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四.担任过两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五.必须接受具有项目经理培训资格的机构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一定建筑工程项目管

19、理水平和工程合同履约的能力。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湘建瑞和人字(2009)第18号关于印发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加强公司各类人员人事考核工作,更好地满足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现 将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事考核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九年五月五日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评价公司管理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使管理人员考核 真正起到检查、激励和督促作用,以达到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优化管理人 员队伍的目的,为管理人员的奖惩、聘任、晋升和培训等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

20、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考核对象包括全体管理人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所属各单位和 机关部室(实体)中层领导、各项目部负责考核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 术人员。第二章 考核依据和内容第四条考核以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实绩。第三条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六条考核办法是谈、看。查、测等。谈:找人谈话,以找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为主,必要时找有关熟悉情况的同志谈 话,听取意见。看:看纪录、资料。查:查帐目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测:群众测评,召集有代表性的管理人员代表参加对领导干部投信任票。第七条.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年

21、度考核两种。过程考核是指由人事部门对管理人员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算进行聘用、晋 升、调配、奖惩。年度考核是指由人事部门对在当年没有参加过程考核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 核结果作为以后聘用、晋升、调配、奖惩和培训的依据,一般在每年年末进行。第八条.过程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核的具体工作。第九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1)被考核人自评。(2)所在部门评议,提出初步意见;所在单位评议本单位管理人员,按考核权 限确定考核结果。(3)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反馈意见。(4)所在单位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报公司审核备案。(5)考核各领导班子成员时,一般应进行民意测验。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

22、受全体管理人员监督。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复核,人事部门应 在10日内将复核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通知本人。考核结果在通知本人 起20日后生效。考核结果应归入本人档案。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一条管理人员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上才能进行聘用或调配;考核评 定为优秀,才能给予晋升或奖励。第十三条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时,应予以降职、调整工作,直至解聘。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第十四条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 记任组长,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组成。第十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各项目部是考核

23、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主 要职责是:(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2)组织指导、监督各单位考核工作;(3)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备案;(4)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依据。第十六条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在考核 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有给予批评,严 重违法的应调离本岗位并由纪检监部门立案处理,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湘建瑞和人字(2009)第19号关于印发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

24、用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素 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及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守执行。二00九年五月五日作业人员上岗条件及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用工持证上岗制 度的规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对质量有影响的作业层人员的技能素质,确 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最终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特制定本 管理规定。第二章 作业人员上岗条件第二条本规定的作业层人员是指从事影响工程产品质量的人,包括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定工种人员。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凡涉及人身、设备安全,必须经培训 考核

25、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司机等。第四条 特定工种人员是指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人。如泥工、木工、钢 筋工、碎工、油漆工、管道工等。第五条 为了保证作业层人员的能力满足项目要求,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作业层人员上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好,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自有职工年龄在1850岁之间。3.具备相应职业工种的生产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4.特种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根据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规定 专业层人员在近三年内必须通过培训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

26、证书或技术 等级证书,持证上岗。第三章 作业层人员的考核办法第六条作业人员的考核分绩效考核和上岗证件的考核,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 度、技能操作(业务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上岗证件的考核包括特 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以及作业层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的考核。第七条 作业层人员的绩效考核由项目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指 导、检查,绩效考核表由公司收档保管,对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施工公司应组织对其进行相关培训并保留有关培训纪录。第八条 对项目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施工公司要经常进行检查,看是否 坚持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对无证人员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进行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对特种作

27、业人员的上岗及时进行复审。第九条作业层人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证考取,各施工公司要根据项目的需要、陆 续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对其进行 培训考核取证。三年后,作业层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证持证率必须100%,否则不予上岗。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对作业层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就现有 人员适职与否,缺口情况及储备和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 施,为下一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经验。附:纪录表式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2.作业人员持职业资格等级证情况登记表3.作业人员绩效考核表4.作业人员培训计划5.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湘建瑞和人字(200

28、9)第20号关于印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 能,保障施工现场设备运行安全和施工用电安全,现根据国家有关机电设备管 理的政策和规范规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定,现 予印发,二00九年五月五号起实行。二00九年五月五号机电设备管理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机械设备是公司生产的物资技术基础和必要条件,反映了公司现代化程 度和科学技术水平。第二条 机械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 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 新相结合,专业管

29、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 原则。第三条 对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不 断改善和提高公司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 效益;杜绝重大设备事故,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第二章机械设备购置第四条 生产施工机械设备分为三类:1.价格昂贵,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高,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维护复杂。2.价格效贵,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效高,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效高,维护效 复杂。3.价格便宜,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低,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不高,维护简 单方便(详见附表一)第五条1.2类设备购置权在公司,对项目部实行租赁制管理。项目 需要1.2类机

30、械设备,应提前通知设备处进行调度,若调配有困难,由设备处书面报请公司同意后,由公司设备处负责采购。第六条3类设备的购置权下放到项目部,由项目部根据生产需要,报经项目经 理同意,即可购置。第七条 设备购置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1.2类设备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统一编制年度购置计划。第八条 对专业性很强或购置后利用率低于50%的1.2类设备,优先考虑从外部 市场租赁使用。第九条设备选型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防止粗制滥购。第十条 设备购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签订合同,并妥善 管理。第十一条新设备到货后,要进行开箱检查,并按建设部建筑机械技术试验

31、规 程和产品说明书进行试车验收,填写新机械设备验收试验纪录。第十二条新设备验收时,如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性能、效率、产品质量、能量消耗、安全环保等指标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 出处理措施:(1)由供方负责修理;(2)由供方负责更换;(3)退货第十三条新购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要妥善保管,以便查阅。第十四条严禁无计划擅自购置设备,非生产设备的购置由公司集中管理,从紧 从严控制。第十五条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管理由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控制,报公 司工程科技部备案。第十六条 对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的购置管理由公司控制,领 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配备笔记本电脑的,必

32、须先书面报请公司同意,方 可购置。第十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不允许购置1.2类机械设备,否则,一 律给予没收,并对有关负责人做出相应行政处分。第三章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第十八条实行租赁制的机械设备,租用方应提前通知设备分公司,以便于安排 计划,按时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第十九条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 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第二十条租赁设备在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搞好维护保养,如发生非事故性故 障,租用方可通知设备处派修理人员进行抢修;发生设备事故,执行本制度第 七章有关条款。第二一条租赁设备原则上不准报停,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告设备处同意,并执行:(1)

33、报停自批准之日起,三过月以内(含三个月)按正常台班费的80%计 取。(2)报停时间超过三过月,设备处根据公司生产需要,有权调出该设备,且退场费(拆卸费、吊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等)由租用方负责。如 租用方要求继续留用该设备,则租赁费按正常台班费计取。第二十二条设备租赁价格以公司发布的租赁价格为基准,以市场为导向,双方 协商在合同中明确。第二十三条 设备租赁费由设备处按月收取现金或凭租赁结算单从公司内部银行托收,对拖欠租赁费累计达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者,设备处有权停止其 设备使用权。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项目在租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时,应该在市场同等价格基础 上优先租用本公司设备。第二五条由于管理不善造

34、成公司租赁设备损坏或配套件的遗失。项目部应按损 坏程度及遗失数量照价赔偿。第二十六条从外部市场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项目自购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 全使用管理同样执行本制度。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各种机械设备使用都必须遵守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 程;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第二十八条大修、重新安装或经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均应按照建设部建筑 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技术试验,确保合格,方可使用,并保留有关资料。第二十九条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指必须持 证上岗的机械设备,其范围见附表二),并具有“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

35、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基本技能,方可上机操作。第三十条1类设备、2类设备中的特种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多班作业的机械,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 写交接班纪录;单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实行操作人员负责制,履行机长职责。机长应组织和指导机组人员正确使用机械,发挥机械效能,认真遵守安全 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使用,正常运转;应检查、督促机组人员共同做好机 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应保证机械设备和附属装置及 随机工具整洁完好,及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健全交接班制度。第三十一条坚持机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公司对机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检

36、查;设备分公司对 所租1.2类施工机械设备每季组织一次检查。严格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对机电设备使用保养好的单位和个人,要 给予表扬,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差点典型提出批评,限制整改。并可根据 情况给予经济奖罚。第三十二条凡属特种设备范畴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上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其范 围见附表三)。第三十三条 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式起重机、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起重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制定切实

37、可行的方案,每次安装前要到国家有关管理 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安装完成后,先由机械设备部门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请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取得“设备准用证”后方可投入 使用。第五章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三十四条 设备实行定期保养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养修结合”的方针,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主要作业内容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第三十五条 保养的级别有例行保养、一.二.三级保养,止匕外,还有停放保养、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第三十六条 保养作业应编制保养计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 进行,具体执行公司施工机械技术保养规程,对该规程末编入的部分机械的 保养,可

38、参照产品技术说明书执行。第三十七条 各级保养作业完成后,由执行保养人员将保养的级别、内容、油 料、更换配件等情况登记在保养任务单上,由设备部门审查、存档,同时应在 相应的机械设备履历书上予以纪录。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租用的大型设备及其自有小型机具的日常保养,项目部 应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第三十九条1.2类设备大修由公司集中管理,公司设备处根据生产情况,设 备性能、大修周期统一编制公司年度设备大修计划,交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由 公司财务监督执行。第四十条机械设备大修严格按国家有关大修规范进行,联系具有相关资质的 单位进行修理,修竣验收合格后,做好工料分析向公司

39、转帐。第四十一条公司设备处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行使监控权。第六章 机电一体化工作第四十二条 公司机电一体化工作归口公司设备处管理,各项目经理部分管机 电一体化的具体工作。第四十三条按要求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 业许可证”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对新参加工作或改换工种的人员需经过培训领取上述证件方可 单独作业。第四十四条 大力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做到文明安全,防止电击伤亡事故,要按规定安装好标准铁壳开关箱,使用角铁支架架设绝缘导线,供电实行三相 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良好的接零接地,按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第四十

40、五条 机电一体化具体实施细则执行J GJ 4 6-8 8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七章设备事故处理第四十六条 凡因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指挥失误或因其它原因导 致机械设备损坏或损失,均为机械设备事故。第四十七条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 故、重大事故三级。划分标准是:一般事故:机械零部件损坏,直接损失价值在1 0 0 0 5 0 0 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零件或总成损坏,直接损失在5 000-2000 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严重损坏,直接损失在2 0 0 0 0元以上者。直接损失的价值:按机械设备损坏后恢复正常状态所需工、料费用。第四十八

41、条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 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保持事故现场,报 告设备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如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损失情况,应先组 织力量进行抢救。发生事故应在2 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 门,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一旦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四十九条对已发生的事故,当事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分析,并详细纪 录事故发生的时间、过程、状况、损失情况。以便确定事故性质和等级。第五十条 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 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今后没有切实可 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

42、理。第五十一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一般事故由当事单位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由公司组织处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公司组织事故分析,由公司提出处理 意见报上级部门审批。第五十二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以教育为主,但对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一定要严肃处理;对性质严重、态度恶劣的 要给予纪律处分;单位领导忽视安全生产,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强迫或纵 容他人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造成 事故者,要追究领导责任,并严加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号令锅 炉压力

43、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八章闲置设备和报废机械设备处理办法第五十条加强设备的平衡调度,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 闲置积压。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公司设备处进行内部调动或处理。第五十一条闲置积压的设备,由公司设备处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 价,进行处理。第五十二条 设备原值已提完或使用时间长,磨损严重,无修复改造价值,技 术寿命和经济寿命到期者,可申请报废。第五十七条 报废设备审批的程序是:首先各单位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 鉴定,填写机械设备申请报废鉴定表报公司,由公司复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设备报废工作一年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第五十八条 报废设备不能

44、列入公司大修计划,由公司负责回收残值。第九章 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第五十九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账、修理过程实施纪录、修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第六十条 机械班组要准确、全面填写交接班纪录和机械设备履历书。第六十一条及时准确填报机务统计表。第六十二条 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建档工作。第六十三条 质量纪录内容及格式(附表)、编号:(1)新机械设备验收试验录(2)机械设备台账(3)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报告表(4)机械设备运行台时统计表(5)机械设备履历表(6)交接班纪录(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综合检查表(8)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单(9)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10)机械设备维修技术鉴定表(11)机

45、械设备修竣技术验收报告表(1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任务单(1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中有关内容如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有不符 之处,则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执行。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设备处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二00九年五月五号起实行。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建瑞和技字(2 0 0 9)第0 1号关于颁发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为贯彻执行I S 09001:2000标准,现将湖南让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 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执行 过程中有何意见

46、,请及时向公司工程科技部反映,以便修改完善。二00九年五月五号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总则2.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3.质量岗位责任制4.质量检查制度5.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6.质量报表制度7.附则1.总则为贯彻执行建筑法,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创 精品工程,让用户满意”的公司质量方针,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公司质量管理 目标,特制定本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承建的房屋建筑安装、桥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 活动及质量管理。本制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技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规定和国家其它有

47、关的 工程质量法规、技术标准等制度。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是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 一标准等,以及施工图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 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适用、环保、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和总和。2.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设工程科技部;项目部、技术质量科。项目部专业质量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水平,有三年以 上岗位工作经验,熟悉相关的工程检验与验收标准,能独立承担专业性检查验 收工作,并持有上岗证书。项目部须按职工人数(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和配备民工)千分之十的比例 配齐专业质量检查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

48、更换。公司工程科技部由公司总经理领导、总工程师主管。其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年度质量目标管理计划,并分解下达给所属各单位执行。负责在本系统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参与严重不合格的评审处置工作,负责严重不合格 品整改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监督项目部、技术质量科和质检员对施工过程中工程(产品)质量的检 验验收和试验状态的监督与检查工作,负责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对 产品质量进行追溯分析。配合人事部门或培训中心对本系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实 际工作能力。负责对项目部技

49、术质量科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一季度一次的质量检查工作。项目技术质量科由项目经理领导、技术负责人主管。其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则、标准、制度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项目质 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负责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时对工程(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追溯 及分析。负责项目部施工全过程的经常性专业检查,参加工程质量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的检查监督工作。检 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鉴定,并做和纪录。参与一般不合格 品的评审处置工作和改革后的验证工作。3.

50、质量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质量职责公司董事长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最终产 品的质量承担法人代表责任。其职责是:负责组织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以及上级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批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实施和保持公司的质量体 系,组织并主持管理评审,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专业质检员 的人数不少于全部职工总数的千分之十。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督促和检查质量管理工作,掌握 全公司的工程质量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质量情况。主持特别重大质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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