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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及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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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残联党支部 工作职责、制度、程序汇编 XX县残联党支部编制 二月 目 录 一、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1 二、 党支部书记职责··············································1 三、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1 四、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2 五、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2 六、 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2 七、 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标准规定··································3 八、 党支部组织制度··············································3 九、 民主集中制制度··············································4 十、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5 十一、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5 十二、 “三会一课”和党员电教制度··································6 十三、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6 十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7 十五、 民主生活会程序·············································10 十六、 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11 十七、 监督制度···················································11 十八、 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和诫勉谈话制度·····························11 十九、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12 二十、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13 二十一、 党支部的保密制度·······································14 二十二、 党支部报告工作大会程序·································14 二十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15 二十四、 党支部委员会改选程序···································15 二十五、 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16 二十六、 吸取新党员党支部大会程序································17 二十七、 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大会程序······························18 二十八、 党员评议的工作程序·····································18 二十九、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19 三十、 述职报告程序图··············································21 三十一、 党支部党员大会程序图···································22 三十二、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图·································23 三十三、 党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程序图·····························24 三十四、 党支部组织生活程序图···································25 三十五、 发展党员程序图·········································26 三十六、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7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期间,负责领导和解决党支部的平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3)解决好支部的平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足发挥其作用。 (6)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对的方向和任务的完毕。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平常工作。其重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准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同级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准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足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平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记录工作。此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重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5)运用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解决党员违纪的案件,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青年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足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抱负、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做奉献。 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标准和规定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个组织健全、配备适当、结构合理的班子,要按照党章规定,健全党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政治上合格的班子,要建立支委会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政治、业务学习。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是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一致,敢于创新,开拓进取的班子,要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党支部战斗力。 四、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班子,“班子”要带头搞好一班人团结,经常互换意见,沟通思想,团结协作。 五、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各项制度健全的班子,支委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贯彻措施。 六、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勤政廉洁的班子,党支部委员应做到廉洁奉公,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党支部组织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制度是全体党员支部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带有一定程序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它涉及: 一、 发展党员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党支部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是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后,应将大会决议按照规定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3、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制度,是指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以及对预备期满具有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的规定和规定。 二、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教育制度,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的规定。 2、党籍管理制度,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和一定程序,做好党籍管理。 3、党员评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对党员一个时期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4、党员目的管理制度,是指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权利义务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规定的具体目的。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指党支部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联系户等形式,密切党群关系的具体做法。 6、党日制度,是指党支部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解决党务工作的具体法定期间。 7、党员登记制度,是指党支部严格按照个人检查、小组评议、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程序,对党员逐个进行准予登记、缓期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指对短期外出(6个月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民主集中制制度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基本原则和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支部作为全党的最基层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 定期召开支部大会的制度 (一) 支部大会一般3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的重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贯彻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 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要组织党员就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足的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 二、 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 (一) 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其重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 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作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但是半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三)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讨论和作出决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认。假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 选举制 (一) 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 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足酝酿讨论,使之具有尽也许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规定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 (四) 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逼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 表决制 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表决结果假如超过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反之就算未通过。表决方式可以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涉及,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倾向。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1、党员定期参与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报告。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贯彻党员报告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报告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碰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善工作的措施和此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请示报告的规定是: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报告一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报告一次,可以采用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两种形式。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规定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规定,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贯彻。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实际,拟定工作目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行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5、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涉及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6、发动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三会一课”和党员电教制度 1、“三会一课”,“三会”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支部成员为党员上党课;党员电教是指组织党员观看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的专题电化教育片。 2、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3、 党课每半年一次,可采用收看式、收听式或讲授式等方式。 4、 每个党员参与党员电教次数每年不少于20次,并组织理论测试。 5、 记录本规定:“三会”使用一本记录本,“一课”使用一本记录本,党员电教使用一本记录本。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重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派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改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为了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保证党内生活正常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对的贯彻执行,制定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如下: 第一章 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思想及规定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定,对个人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交流思想,统一结识,贯彻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制止奢侈浪费,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条 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与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年开一次党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时间可安排在5月至9月之间。 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党支部可以采用“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支部负责人要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拟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重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结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善领导作风,进一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日期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5天向机关工委报告,机关工委对会前准备工作按程序验收,并给予批复。如确有特殊因素无法按期召开的,要提前20天向机关工委报告,说明延期召开的因素,机关工委如有不批准见应及时回复。 第六条 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组织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献。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学习篇目。通过组织好学习,深刻把握文献的精神实质,武装思想,把握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第七条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互相谈心、发征求意见书、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在此基础上,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原汁原味”地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班子成员,并向上级报告,让班子成员对照各种意见挑选出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意见,拿到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剖析。 第八条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民主生活会之前,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着重检查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要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其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撰写发言提纲时,查摆问题要开门见山,毫不保存;分析问题要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认真修改,有的要推倒重写。 第九条 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党支部重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要有会议记录。 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互换意见一般要通过三个环节:一是党政正职之间的沟通;二是正职和副职之间的沟通;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就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合作的一些问题进行事先沟通。 第三章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 第十条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陷,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的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用与人为善的态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违纪问题能积极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必须严厉纪律,从重处分。 严厉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始终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第二,要出以公心,本着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的态度,对的开展批评。第三,要敢于自我批评,严于自我剖析。 第四章 制定和贯彻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自己提出了问题,自己结识了问题,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贯彻在行动上,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重要问题,要一个一个研究,趁热打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贯彻。制定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的目的及实行的具体环节、途径与方法、时限和责任,要做到责任到人,边整边改。同时还要采用适当的方式将整改方案及改善情况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后整改措施的贯彻情况,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第五章 切实发挥党支部(总支)书记“第一负责人”的作用 第十二条 党支部(总支)书记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足的,不要匆忙开会。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学习、自我检查、开展批评、制定和贯彻整改措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在下次民主生活会时,党支部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贯彻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第六章 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第十三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机关工委成员参与下级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制度。掌握情况,监督指导。 指导涉及会前介入、会中参与、会后检查和通报。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工委特别要加强具体指导。机关工委和有关部门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以提前介入。党组织派往参与会议的同志,会后要及时报告情况,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可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经批准后执行。 机关工委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监督,重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机关工委领导和监督:(1)督促下一级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2)会前适当介入,指导和督促下级领导班子拟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3)派人参与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监督制定并贯彻整改措施。二是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了解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防患于未然,保护干部,协助和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实行。 第七章 加强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 第十四条 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直接对民主生活会做出评估,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也可通过会后向党员群众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民主生活会效果进行评估。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成效特别是整改成效的评估最有发言权。应把上级组织的评估与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评估、群众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估结合起来,对民主生活会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并通过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不断推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提高。 第八章 做好民主生活会的资料归档、上报等工作 第十五条 县直各党组织在保证会前准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取得成效、会后制定和贯彻整改措施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的基础上,同时要做好资料的归档、上报等工作。 民主生活会的资料重要涉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告知、操作表、征求意见及建议疏理汇总情况、领导班人及个人的发言提纲、整改措施、会议记录、情况报告等。 民主生活会在完毕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向机关工委报告,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及主题,以便机关工委及时回复。召开之后,在制定和贯彻整改措施阶段,要将相关资料按文书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同时及时将材料报县纪委和组织部。 第九章 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不充足,不能匆忙开会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不充足,县直各党组织要保证民主生活会“五不开”:1、未组织好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不开;2、未向干部群众征求意见不开;3、没有对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向其本人反馈不开;4、未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不开;5、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日期,未向机关工委报告,或未得到机关工委的回复不开。 民主生活会程序 一、准备阶段: 1、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3天左右,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 2、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分类疏理,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报告; 3、由党委(党组)负责人将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反馈本人; 4、根据征求意见和建议每个人撰写发言提纲、剖析材料; 5、由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班子每个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坦城交流思想。 二、召开阶段: 6、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召开时间、民主生活会主题); 7、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批复;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 9、参与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对民主生活会效果进行评估。 三、会后阶段: 10、制定和贯彻整改措施; 11、将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班子及成员发言提纲、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等材料报县纪委和组织部。 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 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批复 2、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告知、操作表 3、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分类疏理,形成书面材料; 4、领导班子及个人的发言提纲; 5、领导班子及个人的整改措施; 6、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7、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 监督制度 一、 请示报告制度 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碰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从我做起,带领党员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行。 三、 党的纪律处分制度 党支部在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时,应本着教育为主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处分程序,在教育的前提下,研究讨论处分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谈心和诫勉谈话的原则 1、经常性的诫勉与谈话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从关心爱惜于部的目的出发,既要解放思想、增进团结、促进理解、鼓舞于劲,又要关口前移、加强教育、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对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没有问题时也要定期谈心; 2、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原则。坚持对党忠诚,胸怀坦荡,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谈问题时不搞一团和气,不搞庸俗关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的对待谈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双向监督; 3、教育为主、诫勉为辅的原则。着力通过自查、提醒和打招呼,起到教育干部防微杜渐,帮助干部健康成长的作用。同时,对通过谈话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依据党内生活的有关规定和党的纪律,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采用组织或纪律措施。 二、谈心和诫勉谈话的方式方法 诫勉谈话的方式分为集体谈话和平时谈话,谈话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体谈话的时机一般在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和年终工作总结时进行。平时谈话一般应在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工作中碰到困难和挫折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时;对干部考察、考核、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干部退休之前,本人规定向组织交心或其它需要谈话时进行。 三、谈心和诫勉谈话的内容 1、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方面的问题; 2、党员干部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毕党组织分派的工作任务方面的问题; 3、党员干部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方面的问题; 4、党员干部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5、党员干部在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方面的问题; 6、党员干部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 7、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问题; 8、党员干部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党员干部的家庭困难等情况; 10、其它需要诫勉谈话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一、责任报告的内容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配套制度并组织实行情况;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重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 3、督促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工作中按照从严治党的规定,执行党的政治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4、对不对的履行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的情况; 5、按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自查自纠的情况。 二、 责任报告的范畴 1、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规定的情况; 2、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要报告执行中央关于“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3、执行上级规定,当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应重点抓好的工作情况; 4、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三项制度”的情况;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的、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第二条 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实行考核。 第三条 责任考核的形式。 考核的形式重要有中期考核、年终考核和专门考核。 (一)中期考核,每年6—7月进行,以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形式,由各级党委(党组)自查自考为主。自查自考情况要书面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二)年终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的、年终考评和年终工作总结结合进行。 (三)上级党委(党组)决定,对须进行专门考核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门考核。 第四条 考核的方法。 (一)听取被考核单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领导的述职报告。 (二)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制度、文献等资料。 (三)采用个别走访、谈话、开座谈会等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被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 (四)采用问卷调查、群众测评或组织群众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方式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五)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应向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反馈考核结果,并向上一级党委报告。 第五条 通过考核,对被考核单位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状况、廉洁自律情况作出基本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双文明目的考核和党政班子考评的重要依据。被考核单位按好、较好、较差等次排列,进行通报。 党支部的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拟定的,在一定期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假如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导致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1、 保密制度的重要内容。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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