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制品业务协议 甲方: 重庆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开州区开州大道西段299号 电话: 52222420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印刷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战略协议:第一条 合作期间本协议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2023 年 12 月31 日,共计 1年。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再行沟通续约事宜。第二条 价格拟定(1)甲方有业务需求,根据乙方在竞争性比选时的报价和服务承诺,进行合作。(2)假如乙方违备承诺超过3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乙方列入不合格合作方名单。(3)假如乙方恶意或以其他不合法方式获取不合
2、理利益,一经发现,将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列入不合格合作方名单。第三条 订单甲方拟定后,将发出订单给乙方。订单具有:印刷项目内容、开度、尺寸、印刷数量、纸张/油墨/印色规定、特殊工艺规定、装订规定、价格、交货日、交货地点等。乙方应当收到订单后的2天内签署订单、加盖公章,并将签章确认的订单送交或寄给甲方。1天内乙方未回复的视为乙方不接受该订单,该订单自动失效。如产生3次不接受订单情况,本协议自动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九条或相关法律规定采用紧急措施。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和订单的规定进行印刷工作。第四条 质量和验收1质量规定。纸质、工艺符合甲方规定,印刷精美,装订合格。整体质量应符合国家
3、有关的印刷品与商标包装物的质量标准。2验收标准:达甲方印刷规定。(1)有印刷、装订错误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属乙方责任的需无偿重印并需考虑补偿。(2)多印数量除乙方需留作样本的,其余无条件交付甲方。第六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22日前向甲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印刷业务订单、正式发票及财务资料,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次月结清上月所有订单全款。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保证质量,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毕印刷加工业务。 2印制前,乙方需提供印样经甲方认可,认可后即可按协议数量付印。 3如因甲方印制品设计变更而使印刷尺寸、工艺等变更,而引起乙方成本或费用以本来报价为基础增长2%以上的,甲方将规定
4、乙方重新报价,如经审核确认乙方报价不合理,将无条件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并将乙方列入不合格各合作方名单。甲方规定变更后的交货时间和地点另行议定。 4乙方应足额交货,交货数量误差控制在2%之内,并不再另增收费用或退款,如局限性数量超过2%,将按协议书单价补偿甲方2%以外局限性数费用。 5甲方收货时,如对成品质量、数量及交货日期产生异议,在本协议约定提货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超过此期限视为甲方加工的印件质量、数量验收合格。6在乙方按本协议准时履行责任及甲方认可成品的前提下,保证按协议约定期间付款。第九条 违约责任1乙方发生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订单款项,解除相应订单或本协议,同时乙
5、方应支付相应订单金额的20 %作为违约金并补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涉及但不限于甲方另寻合作方额外支出的费用等:(1)未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毕协议或订单规定的印制工作。(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变更印刷内容和版式。2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乙方向甲方补偿相应订单总额的1%损失,延误超过5天以上则除计收每日延迟损失外,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订单金额10 %的违约金。3由于甲方在制作过程中规定更改已确认的制作方案导致乙方费用增长,乙方有权按规定向甲方追加增长的费用或其他直接损失。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批准变更或解除协议。(2)另一方违反协议,以致严重影响订立
6、协议时所盼望的目的。(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协议,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协议。5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所有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告知和送达1甲、乙方发送告知的方法,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协议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于变更3天前书面告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告知或其他有关文献均视为有效送达。2本协议及其订单、附件为双方之间完整合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他方书面批准不得任意修改。订单或附件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双方认可的订单或附件为准,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的,应当本着和谐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批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盖章: 盖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