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一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的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公司的重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安全和环保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内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行。第三条第三条在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科学管理和文明生产。在订立工程承发包和劳动协议以及在执行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机制时,要把安全列为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要与分派挂钩、奖罚要严明,并作为公司评选先进、职工提高、晋级的考核依据,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四条第四条认真贯彻贯彻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
3、环境保护责任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及时表彰、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第五条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六条第六条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认真执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第七条第七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公司属各单位组织实行或依据本
4、规定制订实行细则组织实行。第二章安全组织管理第二章安全组织管理 第八条第八条安全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规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担任,并具有上岗从业资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征得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调动。第九条第九条公司的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即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的副
5、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成员,负责决策和指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设安全科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平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二、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队(作业班组等)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平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和检查工作。三、各工区(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
6、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条第十条安委会和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实行细则。二、审查和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和实行情况。三、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宣传“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四、关心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选、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按期或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生产任务布置安全工作。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召开会议,调查分析事故因
7、素,采用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解决意见。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一节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处长)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领导编制本单位中、长期安全工作及环境工作整体规划、目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8、产法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目的的实现;四、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五、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内部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解决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因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不贯彻不放过,负责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负责人的责任得不到追究和解决不放过;六、支持安所有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参与培训,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并保证本单位各级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贯彻;八、领导组织制定并实行本单位的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处长)的安全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经理(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二、组织实行本单位的中、长期安全及环保工作规划、目的及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三、组织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环保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拟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四、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五、领导组织本单位定
10、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或者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六、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解决,组织编写“公司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有关“四不放过”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贯彻“四不放过”工作;七、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其他副经理(副处长)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环境保
11、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督促所管辖的部门负责人贯彻本部门的安全职责;三、组织所分管的部门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经理(处长)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环保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二、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保措施方案;三、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
12、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五、参与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因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贯彻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惩规定;二、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措经费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三、认真贯彻贯彻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二、
13、经常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宣传教育,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之一;三、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协助行政领导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工会、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的贯彻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向行政领导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三、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14、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四、定期委派劳动保护监察员参与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迅速解决;五、依法督促本单位在执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为考核、评选、计奖、计酬的重要条件;六、维护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工作;七、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规定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也许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职工向本单位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合的建议;八、督促本单位按照
15、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做法;九、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查清事故因素,总结经验教训,采用防范措施,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意见,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团委、团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青年特点,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列入团的重点工作之一。发挥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等有益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对团员青年加强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
16、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思想;三、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自觉性。第十九条第十九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管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行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行。安全
17、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四、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行,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规定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六、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导致疲劳作业;八、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九、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厉解决,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派挂钩
18、,实行考核与奖罚;十、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十一、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行;十二、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协议、租赁协议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十三、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解决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解决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十四、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
19、令规定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毕情况上报安监部门。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二、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行;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三、
20、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听取他们的报告,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四、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贯彻改正办法及措施;五、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因素,找出事故规律,采用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各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二、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
21、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四、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五、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意见;六、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工区主任、车间主任、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的确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二、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
22、作业;三、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四、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规定,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查和使用制度;五、认真执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解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解决事故;六、检查并贯彻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工段长、工长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工段、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经常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
23、术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对的使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三、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发言,不违法违章指挥,拒绝执行冒险蛮干的指令;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五、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二、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的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三、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四、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五、参与事故的分
24、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工人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三、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对的使用作业工具、设备,对的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均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四、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章指令;五、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第二节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第二节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25、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定期制定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和方针目的,并负责贯彻实行;三、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四、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
26、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贯彻;六、参与对新工入厂、复工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好环境保护工作;九、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十、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解决,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记录、分析、报告、防止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
27、提出防止事故措施;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和奖罚活动及安全生产经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施工计划管理 1、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毕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环保措施计划的贯彻情况;2、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转,应考虑到水、电、气、汽的平衡,在施工生产安排上还要保证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按期实行,组织好均衡生产;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用措施消除隐患;4、在制订长远规划时,应涉及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研究、
28、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内容,应将“三废”排放超标以及噪声大等对环境、人身健康有危害的设备、场合的治理纳入生产计划,有环节地进行治理;5、各级生产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6、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的施工;7、严格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用。8、基建(涉及临建)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规定,并负责检查督促贯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
29、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规定。二、机械、材料管理 1、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查,使所有设备保持良好状态;2、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3、凡新投入施工生产的设备,涉及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4、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5、负责制订和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参与由于设备问题导致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6、负责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器材的采购供应,
30、并保证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7、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送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送中的安全管理工作;8、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三、经营管理 1、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足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费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2、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安全事故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3、要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经营承
31、包考核、兑现等工作之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技术、科研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进行安全技术、污染防治、劳动保护的研究工作,承担工程安全技术上的审查和设计,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对因技术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负责;2、工法编制时应充足考虑安全生产问题。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和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在试制、投产前负责提供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3、协助人力资源、安所有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参与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
32、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的因素,提出防范措施。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法律、政策、指示、规章制度,制订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行;2、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分布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防火、保密、治安保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监督实行;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加强对义务消防人
33、员的领导和训练;5、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评选、奖惩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6、督促有新建、改建、扩建、临建工程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到本地公安部门进行防火设计审批;7、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因素,提出解决意见。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行政(后勤)管理职能的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政府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因厂容管理不善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2、负责对炊事机械、生活用锅炉和取暖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岗位到人、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3、负责本单位房屋、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4、负责供
34、应符合卫生规定的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按规定标准发放;5、负责对所管辖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并负责一般交通事故的解决,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安排新入场人员、转岗、复工人员接受安所有门对其进行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分派上岗工作;2、负责安排新入场人员、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派工时,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人员从事相相应的作业;3、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所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规定以外类别的作业;4、负责提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以及
35、有关岗位人员补贴等的费用计划工作;5、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做好老、弱、病、残工人的工种调配工作;在高温季节,对温度高和体力劳动强度大的工种人员应适当减少工作时间以保障工人的健康;6、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解决工作,提出对因工伤亡人员的补偿、抚恤的标准及其依据。对因人员配备、人员技术素质问题导致的事故,负有责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独设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2、负责拨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的宣传费用;3、协助安所有门办理安全奖、罚手续。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公司规划部门的安全职责 1、组织局中
36、、长期规划的制订、实行、总结,对所属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2、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广与应用;3、组织本单位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方案的制订、实行与总结,对所属单位的经营机制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中应充足考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使改革方案、办法等有助于安全生产健康发展;4、运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报道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经验,批评违法违章等错误行为。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纪委、监察部门的安全职责
37、 1、参与并监督对局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地方政府、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的调查解决工作;2、参与并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解决,负责实行对事故的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追究。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卫生保健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新工人和全体职工的定期体检以及对从事有毒、有害、高空、高温作业人员的专门体检工作,发现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职工疾病情况;2、负责职工的伤、病救护工作,制订急性中毒、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医务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对的地进行抢救;3、会同工会、安所有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第
38、三十六条职工安全生产纪律守则 1、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各类设备的完好;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3、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做到不酒后上岗、不脱岗、不串岗、不在岗位上睡觉、不在岗位上嬉闹,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在禁火的地方吸烟动火;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章指挥,对违法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制止别人违章作业;5、按照作业规定对的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6、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7、对的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持学习证的人员必须有专人监护;9、坚持做好平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