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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专业业务管理标准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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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标准有关管理规定、检查与奖罚等内容。 1.2本标准合用于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标准工作。 2.专业术语和定义 2.1业扩 指发展电力用户相关的业务。业扩也可叫业扩报装和业务扩充报装,也就是办理新增用电(新装和增容)和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恢复、换户、销户、迁移、用户申请校表等)业务的总称。 2.2供电方案 是指某方由于供电局限性以满足当前范围内的用电量而提交申请的,由本地供电部门审核的规定增长供电量的方案。 2.3资质证书 公司资质证书事实上就是指公司有能力完毕一项工程的证明书。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毕的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2.3委托书 委托别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假如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所有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高压 交流电压为1000V直流电压1500V或以上的称之为高压电。 2.5低压 以6000V~7000V左右为界,以上的为高压电,以下的为低压电。电压为380V或以上的称之为高压电。 习惯上所说220/380V是低压,高于这个电压都是高压。 2.6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规定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当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毕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2.7供用电协议 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协议. 通常,供用电协议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 3.职责及权限 3.1负责接受用户的用电申请,审核用户的用电条件以及方案的设计、施工、验收、送电、系统建立客户档案至正常用电业务开展全过程。 3.2负责业扩报装业务的监督、检查。 3.3负责对业扩报装管理标准的修订。 3.4负责业扩报装材料的核对、考核。 3.5负责记录和预测新增负荷的发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 3.6负责业扩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4.管理内容及标准 4.1 总则 4.1.1为了加强供用电营业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提高供电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用电业务一口对外的实行。统一客户新装,增容,变更用电报装业务各个环节的解决方法,简化业务手续,方便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用与使用条列》《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4.1.2公司营销科作为营销职能部门,对本业扩报装流程的实行负全面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和义务,认真履行业扩报装审批各项工作,市场营销部有权对流程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2适应范围  4.2.1本管理办法合用于公司供电辖区内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等报装业务。 4.2.2业扩报装具体业务有:客户用电(变更)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核,供电条件查勘,供电方案拟定及批复,有关费用的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供电协议(协议)签约,装表接电及建卡收费等业务。 4.3业务受理 4.3.1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等业务均到公司所属供电营业厅(所)办理。 4.3.2营业员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应根据客户办理业务内容,指导客户对的填写各类业务申请表。一般居民客户应规定查验客户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及有关用电资料,涉及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土地开发户应提供相关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营业员负责对客户资料的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做好收讫时间的登记,并向客户讲清供电原则和费用计收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退还客户并讲清因素。 4.3.3业务受理后,营业员应立即将客户原始资料和《用电申请书》,按照业扩报装审批管理权限(审批权限:各供电营业所审批负荷(容量)100KW(KVA)以下;农电公司审批负荷(容量)100KW(KVA)以上300(KVA)以下,客服中心审批负荷300KW(KVA)以上的一般客户、特殊客户,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高压客户,),将客户资料逐级递交到相应部门用电查勘人员,并应在《客户办理用电登记簿》上登记,由用电查勘人员签收。 4.4供电条件查勘,供电方案拟定及批复 4.4.1供电条件初勘 内容(1)拟定客户用电类别、用电性质、用电容量;(2)拟定供电点及产权划分;(3)拟定主进线和进线点;(4)拟定供电电压及产权划分,(5)拟定电源相数及单电源相数; 原则(1)应满足供用电安全、可靠、经济、运营灵活、管理方便的规定,并留有发展余度;(2)符合电网建设、改造和发展规划的规定;满足客户近期、远期对电力的规定,具有最佳的综合经济效益。 4.4.2用户用电负荷(容量)在100KW(KVA)以下的一般居民、电力、商业低压客户(新装负荷(容量)小于100KW(KVA),增容后累计负荷(容量)小于100KW(KVA))的供电方案初勘由各供电营业所负责,供电营业所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由供电营业所所长审批后,供电营业所业扩报装人员从业扩报装系统上传公司营销科审批。 4.4.3用电负荷(容量)在100KW(KVA)以上、300(KVA)以下的中小型居民、非居、电力、商业、农业客户的供电方案初勘,由公司营销科用电检查专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客户资料直接在用电管理系统上传递由营销科领导审核,审批后转营业所函复客户。 4.4.4用电负荷(容量)在300KW(KVA)及以上的大中型居民、非居、电力、商业、农业客户,供电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的高压客户以及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规定的双电源,自备电以及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客户的供电方案的初勘,由客户中心用电检查专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供电方案由客户服务中心审核,生技安监部,调度所,农电公司,供电公司会签审批后函复客户。 4.4.5客户资料以及用电申请查勘报告和供电方案回复采用从下到上,从上返下逐级递转。客户在营业厅(所)获取供电方案函复。 4.4.6各部门业扩报装人员对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拟定供电方案,供电方案答复期限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规定执行。若不能如期拟定供电方案时,供电公司应向客户说明因素。客户对供电公司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批准见时,应在30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再进行协商拟定。 4.5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4.5.1客户在接到供电部门作出的供电方案批复后,应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内(低压三个月、高压一年)委托具有电气工程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4.5.2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献,应经公司相应供电方案制定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据以施工,否则供电公司将不予验收。 4.5.3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相应供电方案制定部门应根据审查合格的设计和相关施工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形式向客户提出意见,客户应按设计和施工标准的规定予以改正。 4.5.4客户受电工程施工竣工后,应到电力部门营业厅(所)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申请应涉及(1、工程竣工图说明。2、电气实验及保护整定调整记录。3、安全用品的实验记录。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实验记录。5、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记录。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7、供电部门规定提供的其它资料。 4.5.5相关部门签收到客户的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根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应书面形式告知客户改正,改正后方予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4.6供用电协议的签订及协议管理 4.6.1客户在交清相关费用以及验收合格后,供电营业所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协议。 4.6.2供用电协议由供电营业所保管,管理。 4.6.3协议文本统一采用公司制定的格式协议,按权限划分与客户签订协议。 4.7装表接电验收 4.7.1完善供用电协议后,由供电营业部门填写装表接电营业工作单,装表员凭此单领取电能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毕装表接电工作。并在相应栏目填写好工作记录。 4.7.2装表接电工程完毕后,装表人员对计量装置的接线进行检查,拟定无误后,加装封印。 4.7.3装表接电工程完毕后装表人员应将营业工作单交班长审核,并转相关抄表、微机管理人员调整(新增)卡片和微机数据。 4.8接电、投运、建卡、归档 4.8.1供电营业所负责辖区内10KV及以下客户接火送电工作。 用电工程投运后,供电营业所应尽快(高压客户应在十五日内,低压客户应在十日内。)相关增户、建卡、微机录入、建挡等手续。 4.8.2归档重要内容: 5.工作质量评价与考核 5.1营销科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本标准规定及公司《营销工作质量与评价标准》、《公司营销职工奖惩管理标准》及《业扩管理规范》进行考核。 5.2 按《营销营业工作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的认定及解决管理标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业扩报装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及工作规定表 考核内容 工作规定 1. 业务资料逻辑性完整度 100% 2. 合法有效性 100% 3. 超时工作单 ≤3% 4. 填写规范限度 100% 6.附则 6.1本标准由营销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附件 7.1 电力业扩管理流程图 7.2 电力业扩业务表单模板 协议管理标准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 1.1 供用电协议管理,指在客户用电报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客户用电需求和供电公司供电状况,在与用电客户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起草并签订供用电协议,正式确立供、用电关系,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供用电协议的履行,完毕到期协议的续签。当客户用电需求成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供、用电关系改变时,根据变动后的情况变更供用电协议相关约定条款。 1.1.2供用电协议管理包含以下内容: 1.1.2.1供用电协议签约。 1.1.2.2供用电协议续签。 1.1.2.3供用电协议变更。 1.1.2.4供用电协议解除。 1.2本标准规定了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公司供用电协议管理办法。 1.3本办法合用于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电力客户之间在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协议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专业术语和定义 2.1供用电协议 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协议. 通常,供用电协议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 2.2法人 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2.3委托代理人 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2.4产权分界点 是指供电部门与用户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划分的分界点。 3.职责及权限 3.1 决策层:公司分管营销工作副经理。 3.1.1负责全公司供用电协议签订的领导工作。 3.2 职能管理层:营销科 3.2.1重要从事用户现场用电情况核算、协议的起草、与用户协商协议细节等业务工作。 3.2.2重要从事用户供用电协议的审核业务的工作。 3.2.3负责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进行检查,考核。 3.3 业务执行部门:营业所 3.3.1片区管理者重要从事一般用户现场用电情况核算、协议的签订、变更、与用户协商协议细节等业务的工作。 3.3.2业扩管理员从事用户供用电协议的审核、盖章业务的工作。 3.3.3片区管理电者从事低压供电用户现场用电情况核算、协议的起草、变更、与用户协商协议细节等业务的工作。 3.3.4营业所所长重要从事低压供电用户供用电协议的最终审核、签字工作。 4.管理内容及标准 4.1客户应准备的资料 4.1.1工商营业执照 4.1.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1.3法定负责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4.1.5签约人身份证 4.1.6其他资料 4.2工作标准 4.2.1供用电协议分类及合用范围 4.2.1.1高压供用电协议:合用于受电电压等级为10 (6> kV及以上的专用变压器用电客户。 4.2.1.2低压供用电协议:合用于受电电压等级为380/220V的低压非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客户。 4.2.1.3临时供用电协议:合用于基建、农田水利、市政建设及其他非永久性的临时用电客户。 4.2.1.4购电协议:合用于向供电公司购电力的用电客户。 4.2.1.5委托转供电协议、合用于在供电营业区域内,公司不具有供电条件时经公司批准,委托具有供电能力的用电客户(转供电方)向附近的用电客户(被转供电方)转供电力的情况,是供电方分别与转供电方和被转供电方共同就转供电有关事宜签订的协议。 4.2.1.6居民供用电协议:合用于受电电压为380/220V的居民生活用电客。 4.2.2高压供用电协议、低压供用电协议、临时供用电协议、购电协议、委托转供电协议的条款及内容参照原电力部统一制定的协议范本。各供电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协议的条款、内容。 4.2.2.1前期准备工作 4.2.2.1确认客户用电申请符合供电条件。 4.2.2.2确认客户主体资格和资信等情况。 4.2.2.3核算客户用电信息情况。 4.2.2.4了解客户的用电需求。 4.2.3权限管理 4.2.3.1供电公司和用电客户必须依法签订供用电协议。凡无理拒绝新签或修签供用电协议者,供电公司将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终止供电。 4.2.3.2供电电压在35kV及以上或容量在2023kV}、及以上的高压供用电协议(含临时协议和委托转供电协议)、夏购电协议,由供电营业所供用电协议管理者负责签订协议文本,签约人负责签约,加盖供用电协议专用章。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各保存一份,委托转供电协议增长一份交被转供方留存(注:根据供、用电双方实际情况,可适当增长协议副本数量,下同)。 4.2.3.3供电电压在35kV以下,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上、2023kVA以下的高压供用电协议(含临时协议和委托转供电协议),由用电客户所在供电营业所供用电协议管理专责负责起草协议文本,签约人负责签约,加盖供用电协议专用章。协议一式两份,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各保存一份(委托转供电协议增长一份交被转供方留存)。 4.2.3.4电压在35kV以下,且容量在315kVA以下的高压供用电协议(含临时协议和委托转供电协议),由供电营业所供用电协议管理负责签订协议文本,签约人负责签约,加盖供用电协议专用章。协议一式两份,用电客户所在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各保存一份(委托转供电协议增长一份交被转供方留存)。 4.2.3.5各供电营业所管理所属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用电协议(含临时协议和居民供用电协议等)。供电营业所供用电协议管理员起草(填写)协议文本,签约人签约,加盖供用电协议专用章。协议一式两份,供电营业所、用电客户各保存一份。 4.2.4协议条款的洽谈及规定 4.2.4.1供用电协议条款: 4.2.4.1.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4.2.4.1.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4.2.4.1.3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2.4.1.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产权分界的划分。 4.2.4.1.5协议的有效期限。 4.2.4.1.6违约责任。 4.2.4.1.7双方共同认为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4.2.4.2电费结算方式要严格按照公司关于电费周期结算的管理办法执行。 4.2.4.3用电客户所属的供电营业所负责组织供用电双方的相关人员,对协议各项逐款洽谈、协商。假如双方对某些条款存在重大分歧,则双方互相互换意见,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直至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正式协议文本。 4.2.5打印协议文本,供用电双方签约人签字、盖章,完毕协议签约业务。供用电协议的签约人必须是供电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约人在签订供用电协议时,必须验证客户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件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4.2.6协议生效后,协议管理员按权限管理协议文本,供平常营业使用。 4.2.7业务归档 4.2.7.1供用电协议及有关资料应分级建档管理,长期保存,不得遗失。 4.2.7.2供用电协议有关信息资料应及时录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4.2.8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4.2.8.1要制定统一的供用电协议编号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2.8.2供用电协议必须经供用电双方(及转供方)协议签约人签字,加盖供电方“供用电协议专用章”和用电方公章后才干生效。供用电双方协议签约人签订供用电协议时,必须将由各自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签约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电力调度协议、并网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作为协议的附件。 4.2.9供用电协议的有效期 4.2.9.1高压供用电协议有效期限一般为1至3年,拟定原则为:对濒临破产的公司、信用等级差的用电客户和私营公司协议有效期为1年;生产相对稳定的公司、信用等级良好的用电客户协议有效期为2年;信用等级优良的用电客户可将协议有效期定为3年。 4.2.9.2夏购电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 4.2.9.3委托转供电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 4.2.9.4低压供用电协议最长不超过5年。 4.2.9.5居民供用电协议等格式协议为长期协议,若格式协议发生变更,以供电公司公告日期为准废止原有格式协议,启用新格式协议,此外在销户时协议终止; 4.2.9.6临时供用电协议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4.2.10供用电协议专用章由地级供电公司统一制作,各供电公司协议 管理员保管。 4.2.11协议纠纷解决 4.2.11.1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各单位应按管理权限及时报营销科同客户协商解决,协商一致时应同客户订立书面协议,双方合法签约人签字盖章。 4.2.11.2对供电方权益有重大损害的协议纠纷,由市场营销部协调,并告知公司政法部门解决。 4.2.11.3同用电客户协商无效的协议纠纷,应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协议管理单位或营销科协助,法律顾问解决。 4.2.12供用电协议管理员、签约人等必须通过协议法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资质证书。 5工作质量评价与考核 5.1公司营销科负责质量考核。 5.2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定期对各供电单位供用电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其工作的重要依据。 5.3各供电单位应严把协议修签率、协议修签质量关,如因供用电协议未签或协议签约质量问题而引起导致供电公司经济损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协议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及工作规定表 考核内容 工作规定 1. 协议鉴定率 100% 2. 协议修签率 100% 3.协议合格有效率 100% 6附则 6.1本标准由营销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附件 7.1管理流程图 7.2其他相关文档及表格规范模板 配网线损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1.1.1编制辖区内线损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指标分解方案,制定贯彻降损措施,并严格考核到人。 1.1.2定期组织开展营业普查,杜绝估抄、漏抄、错抄行为,查处违约用电,打击窃电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1.1.3加强农村低压电网计量管理,建立线损分析例会制,定期进行线损调查分析。 1.1.4加强对线损的记录分析,及时上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1.2 合用范围 本标准合用于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公司所属各营业所线损工作业务。 2专业术语和定义 2.1配电网 是由架空线路、电缆、杆塔、配电变压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电容以及一些附属设施等组成的,在电力网中起重要分派电能作用的网络。可分为高压配电网(35—110KV),中压配电网(6—10KV,),低压配电网(220/380V)。 2.2电网损耗 是指电能从发电厂传输到客户的一系列过程中,在输电、变电、配电盒营销等各环节的电能损耗和损失。损率是综合反映电力网规划设计、生产的运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电力网的线损电量重要涉及可变损耗、固定损耗和管理损耗。 2.3可变损耗 是消耗在电力线路和电力变压器电阻上的电量, 该部分损耗与传输功率(或电流) 的平方成正比。 2.4固定损耗 是产生在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等值并联电导上的损耗, 对配电网而言重要涉及电力变压器的铁损,电力电缆和电容器的绝缘介质损耗, 绝缘子的泄漏损耗等。 2.5管理损耗 是线损电量扣除理论线损后的部分。 3职责及权限 3.1营销科具有以下职责: 3.1.1负责公司的线损综合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线损管理的规定,制定、修改公司线损管理、考核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3.1.2根据上级下达的线损率计划指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线损率计划指标。   3.1.3编制10kV及以上年度降损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行。   3.1.4组织开展高、低压理论线损计算和分析工作。   3.1.5定期开展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的计算分析。   3.1.6负责审核公司所有线损专项指标和线损小指标计划。   3.1.7负责线损的记录、分析、上报、考核工作,编制线损专业分析报告。   3.1.8主持召开线损分析会,汇总各部门提出的线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降损措施,检查降损措施的贯彻情况。   3.1.9督促贯彻各相关专业的线损管理制度。   3.1.10加强对客户的无功管理。   3.1.11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验收、巡视、维护、现场校验、周期检定(轮换)及抽检工作。   3.1.12负责电能计量装置故障解决及本供电营业区内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解决。   3.1.13负责统一管理各类电能计量印证。   3.1.14严格执行抄表制度和程序,认真组织抄表工作,杜绝估抄、错抄和漏抄。   3.2营业所具有以下职责:  3.2.1负责编制配电网的降损措施计划。   3.2.2分解、下达线柜、台区线损指标。   3.2.3负责配电网经济运营管理。   3.2.4负责对供电所线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提出考核意见。 4管理内容及标准 4.1供电营业所依据历年台区线损率完毕情况、线损实测和理论计算结果下达台区线损考核指标,每月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台区线损指标完毕情况进行奖惩兑现。 4.2高、低压班根据供电营业所分解的线损指标,及时将台区线损指标贯彻到专职电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供电营业所。 4.3高、低压班根据供电营业所台区考核总表的抄表日程,每月同步抄录农村低压用户分表,及时准确上报抄表数据。 4.4高、低压班依据供电营业所提供的抄收日报和台区低压线损报表,进行台区线损分析,对当月线损异常的台区应及时进行用电检查,并认真解决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供电营业所反馈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4.5专职电工每月应对辖区内低压线路和客户进行一次例行用电检查。 5工作质量评价与考核 5.1营销科对营业所质量评价与考核 5.1.1供电营业所台区总表(高抄表)的实抄率100 %。 5.1.2线损指标分解合理性。 5.1.3线损率完毕上级下达的指标情况100 %。 5.1.4全年电力客户用电检查率100 %。 5.1.5线损报表真实性; 5.1.6线损及计量装置台账是否完善; 5.1.7是否按照考核标准对专职电工的线损率完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配网线损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及工作规定表 考核内容 工作规定 1. 高压实抄表率 100% 2. 完毕线损率指标 100% 3. 客户用电检查率 100% 4.线损及计量装置台账是否完善 100% 5.线损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分析检查 100% 6.线损率完毕情况进行考核 ≥96% 5.2供电营业所对专职电工工作质量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5.2.1电力客户动力电能表实抄率100%。 5.2.2居民电能表实抄率≥98%。 5.2.3抄表差错率≤0.2%。 5.2.4全年低压电力客户用电检查率100 %。 5.2.5台区线损率完毕情况。 5.5.6对线损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分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贯彻。 配网线损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及工作规定表 考核内容 工作规定 1. 低压动力实抄表率 100% 2. 居民电能表实抄率 ≥98%% 3. 抄表差错率 ≤0.2% 4. 客户用电检查率 100% 5.线损率完毕情况进行考核 ≥96% 6.线损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分析检查 100% 6附则 6.1本标准由营销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附件 7.1管理流程图 7.2其他相关文档及表格规范模板 用电检查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1.1.1客户受(送)电装置电气设备安全运营及管理状况检查。 1.1.2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1.1.3客户电气事故调查。 1.1.4客户自备电源、双(多)路电源检查。 1.1.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营状况及安全措施检查。 1.1.6电能计量装置检查。 1.1.7客户电能质量检查。 1.1.8供用电协议履约检查。 1.1.9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查处。 1.1.10用电检查人员及检查证管理。 1.2本标准合用于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公司所属各营业所用电检查工作业务。 2.专业术语和定义 2.1用电检查 是指供电公司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以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及相关协议为依据,对用电客户的受(送)电设备运营及电力使用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的工作。 2.2窃电 指以非法占用电能,以不交或者少交电费为目的,采用非法手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行为。 2.3电能表 是用来测量电能的仪表,又称电度表,火表,千瓦小时表,指测量各种电学量的仪表。 2.4电压互感器 是用来变换线路上的电压。重要是用来给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供电,用来测量线路的电压、功率和电能,或者用来在线路发生故障时保护线路中的贵重设备、电机和变压器,因此电压互感器的容量很小,一般都只有几伏安、几十伏安,最大也不超过一千伏安。 2.5电流互感器 是由闭合的铁心和绕组组成。它的一次侧绕组匝数很少,串在需要测量的电流的线路中,因此它经常有线路的所有电流流过,二次侧绕组匝数比较多,串接在测量仪表和保护回路中,电流互感器在工作时,它的二次侧回路始终是闭合的,因此测量仪表和保护回路串联线圈的阻抗很小,电流互感器的工作状态接近短路。电流互感器是把一次侧大电流转换成二次侧小电流来使用 ,二次侧不可开路。 2.6继电保护 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工况时,在也许实现的最短时间和最社区域内,自动将故障设备从系统中切除的设备,或发出信号由值班人员消除异常工况根源,以减轻或避免设备的损坏和对相邻地区供电的影响。 3.职责及权限 3.1用电检查类业务是指供电公司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用电检查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以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及相关协议为依据,对用电客户的受(送)电设备运营及电力使用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的工作。 3.2用电检查职责权限涉及 3.2.1客户受(送)电装置电气设备安全运营及管理状况检查。 3.2.2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2.3客户电气事故调查。 3.2.4客户自备电源、双(多)路电源检查。 3.2.5电能计量装置检查。 3.2.6客户电能质量检查。 3.2.7供用电协议履约检查。 3.2.8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查处。 3.2.9用电检查人员管理。 3.2.10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营状况及安全措施检查。 4.管理内容及标准 4.1业务规定 4.1.1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电客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 4.1.2用电检查人员在赴用电客户处进行用电检查前,应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收集被检查用电客户基础信息、供用电协议及相关协议等相关内容。现场检查时,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携带现场检查用仪器、仪表、封钳印等工具设备。 4.1.3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须有两人及以上,并持有用电检查工作单签发人签批的《用电检查工作单》方可工作。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4.1.4现场检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注意现场检查时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检查时,应遵守用电客户的保卫、保密制度,不得将与检查工作无关人员带入现场,不得在检查中代替用电客户进行电气操作。 4.1.5用电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用电客户存在危及电网安全运营、人身安全的行为或设备缺陷时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对上述事项及过程应做好具体记录。 4.1.6经现场检查确认用电客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营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或《违约用电、窃电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用电客户签收,一份交用电客户,一份存档备查。 4.1.7在受理举报案件时应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4.2 编制检查计划 各用电检查机构每年应当根据规定的检查周期,编排本公司供电营业区内各类用电客户的《周期性用电检查计划》。检查周期的拟定原则为: 4.2.1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用电客户、lOkV专线供电的用电客户、lOkV双(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客户,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4.2.2 10 (6> kV供电的用电客户,每24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4.2.3 对特殊用电客户、重要用电客户,各级检查机构可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 4.3 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 4.3.1用电检查人员到用电客户处进行用电检查前,应做到以下几项工作:根据编排的《安全用电检查计划》开具《用电检查工作单》,报用电检查工作单签发人签批。 4.3.2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收集被检查用电客户基础信息及供用电协议等相关内容。 4.3.3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携带现场检查用仪器、仪表、封钳印等工具设备。 4.4电气设备安全运营状况的检查 4.4.1用电检查人员在用电客户进行现场检查的重要范围是用电客户受电装置,即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架空线、电缆、操作电源及配电柜等,有必要时检查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的所在处。 4.42用电客户电气设备安全运营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涉及 4.4.2.1对电气设备进行外观检查。 4.4.2.2电气设备技术档案检查。 4.4.2.3检查用电客户电气设备是否按规定的周期及项目进行防止性实验。 4.4.2.4检查高压成套设备的“五防”闭锁。 4.4.2.5检查防过电压及防雷设施。 4.5受(送)电场合安全措施检查 4.5.1变(配)电所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及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安全净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5.2带电设备、导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4.5.3各种通道、围栏(墙)的设立是否符合规定。 4.5.4配电室是否具有“五防”功能。 4.5.5变(配)电所室内、外照明灯具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4.6安全制度检查 4.6.1检查用电客户电力运营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及贯彻情况。 4.6.2检查操作票及工作票执行情况。 4.6.3检查防、反事故措施。 4.6.4检查电工进网作业资格。 4.6.5检查用电客户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 4.6.6检查安全防护工具的配置及安全性能。 4.6.7检查电力消防用品的配备。 4.7现场检查工作规定 4.7.1用电检查人员在用电客户现场检查时,应先核对用电客户基本情况是否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及《供用电协议》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应作好记录。 4.7.2现场检查发现用电客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及运营状况存在设备缺陷、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健全的,应下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规定用电客户定期整改。 4.7.3对超过防止性实验周期、拒绝按照实验周期或规定项目实验的用电客户,应下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限期进行实验。 4.7.4检查给用电客户进行防止性实验的单位是否取得电力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实验标准。 4.7.5用电检查人员应建立《用电客户电气设备绝缘实验资料台账》,并及时更新。 4.7.6用电客户的缺陷分为危急缺陷、重人缺陷、一般缺陷。对设备缺陷应进行记录,并下达整改告知书。 4.7.7对检查发现用电客户存在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按照《违约用电、窃电查处》流程进行解决。 4.8填写检查结果 4.8.1检查人员发现用电客户电气设备运营、管理方面存在危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应给用电客户下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规定用电客户及时整改,检修,消除缺陷后方可投运。对拒绝整改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停电程序下达《营销业务工作单》,中止供电,并及时报请电力管理部门进行解决。 7.8.2发现用电客户电气设备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一般缺陷的,应下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规定用电客户限期整改。 7.8.3用电检查人员在用电客户现场检查完毕后,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用电客户签字,一份用电客户留存,一份用电检查人员带回存档备查。 7.8.4用电检查人员应在《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规定期限内对用电客户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下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用电客户签字,一份用电客户留存,一份用电检查人员带回存档备查。 4.9资料归档、信息反馈 4.9.1用电检查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并经用电客户签字。 4.9.2在检查完毕后各类单据应按规定期限归档。 4.9.3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信息录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5工作质量评价与考核 5.1上级用电检查专责及本级部门负责人应通过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用电客户计量设备运营及管理状况检查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2是否按规定编排检查计划。 5.3是否按照编制的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 5.4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规定。 5.5检查结果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归档。 用电检查工作评价考核内容及工作规定表 考核内容 工作规定 1.计量设备完好率 100% 2.有无编排检查计划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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