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规 程 贯 彻 学 习 记 录
应参与 人 员
职 务
工 种
签 名
时 间
应 参 加
人 员
职 务
工 种
签 名
时 间
贯彻学习时间: 地点: 贯彻人(署名):
一、矿会审意见:
批准并补充:
1、当煤层厚度>2.5m时,留底煤开采,采高 2.2m,支柱必须穿铁鞋,要合理布置炮眼和控制装药量,底眼距煤层底板要在200mm以上,防止破坏底煤,洒水要适当,防止煤遇水潮解松动。
2、回柱必须按由里向外,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分段回柱时,必须在分段处打好走向密集支柱,回柱放顶前,必须对作业区域内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支柱重新打设,加强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护,同时清理好退路。
3、工作面按规定采直采齐,要及时打好正规支护和贴帮柱,并给足初撑力。减少控区内顶板的下沿量。
4、及时对瓦斯进行考核,假如是高瓦斯,及时上报高瓦斯管理专项措施。
5、爆破后,必须及时挂梁,打齐打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回收回风巷道铁棚时,必须采用措施,防止钢绳与铁棚产生摩擦火花。
7、当工作面老塘充填不实,悬顶面积>2.0m×5.0m时,此处严禁分段回收。
参与会审人员: 七月十八日
会审主持人
姚平 18/7
地测科
谢树威 18/7
技 术 科
刘辉 18/7
机电科
杜 俊 18/7
安 监 处
陈淋 18/7
煤质科
谷志文 18/7
通 风 区
王正荣 18/7
矿总工程师批示:
批准:
陈邦春
18/7 、06
一、基层会审意见:
批准并补充:
1、顶眼眼底距顶板的距离≮0.5m,严禁打挑顶眼。遇顶板破碎时,严禁打顶眼,必须采用手镐作业。
2、遇板压力大或破碎时,必须在一、二排加打抬棚加强支护。
3、严格控制炮道宽度,遇炮道超宽或煤壁片邦时,必须及时补打临时支护或贴邦柱。
4、两巷超前支护采用长2.4m φ≥200mm 的半圆木作梁配单体支护。
5、运送机靠一帮铺段,必须打设中柱和用长铁道及链子(锚链)联锁棚梁,防止运送机支腿倒棚。
6、全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与《404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学习签字,凡是未学习签字者严禁队干安排入井,否则究队干责任。
参与会审人员: 七月二日
区 长
邓永胜
安全区长
覃晓斌
技术主管
将仕柱
生产区长
邹万顺
三、回采工作面地质概况:
(一)、回采范围煤层赋存状况及储量:
回采上限:+1136.0m 回采下限:+1065.0m. 工作面由:开切眼采至 停采线
走 向 长
最 大:418.0m
最 小:372.0m
平 均: 395.0m
倾 斜 长
最 大:158.0m
最 小:110.0m
平 均:134.0m
煤 厚
最 大: 2.88m
最 小:1.52m
平 均:2.2 m
夹 矸
最 大:0.33m
最 小:0.27m
平 均:0.30m
倾 角
最 大:35m
最 小:30度
平 均:32.5 度
容 重
最 大:1.36 T/m3
最 小1.34 T/m3
平 均:1.35 T/m3
可 采 储 量
15.4万吨
(二)、煤层特性:
1、 煤层的物理化学特性:
项 目
发火期
爆炸指数
沼气含量
煤种
硬度
灰份
含矸
指 标
>12个月
19.5%
4.73
JM 25
1.5~2.0
28.16%
10%
2、 煤层顶底板矿压特性:
顶 底 板
老 顶
直 接 顶
底 板 比 压
指 标
II级
I类
3.6 kg/cm2
3、八倍采高的顶板及底板岩性综合柱状图(比例1:200):
(三)、地质构造:
1、地质构造简述:
该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未揭露有影响生产的地质构造。
2、水文情况:
水文地质条件简朴,但要防止4045采空区积水和雨季回采时,顶板渗水的影响。
3、与临近煤层及采空区的关系(简述):
工作面上为4045采空区,南为4048采煤工作面即将收尾停采,其余未开采
4、地质构造对开采的影响:
该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未发现有影响生产的地质构造。
四:采煤方法、巷道布置及顶板管理:
(一)、采煤方法:
1、采煤方法的选择:
该工作面煤层倾角北缓30°南陡35°煤层倾角平均32.5°,煤层结构较为简朴,直接顶为6#标志层及粉砂岩和煤线互层,直接底为粉砂岩。
生产技术条件较为一般,根据4#煤层的赋存条件以及顶板情况,参照4045、4046、4048采煤工作面的开采方法,经矿、区、队研究决定,选择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2、落煤方式及装煤方式:
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装药爆破落煤,人工攉煤、自滑溜槽下运到4047运送巷道 ,经十台40T型运送机运至6#层煤仓,用三吨矿车装煤,经四采区石门外运井底车场经暗斜井、斜井皮带运送机至地面原煤仓。
3、采高的拟定:
(1)煤层厚度≤2.5m时,沿煤层顶、底板采全高。
(2)煤层厚度>2.5m时,沿煤层顶板,留底煤开采,采高2.2m。
(二)巷道布置:
1、平面图(1:2023)
2、剖面图:
(三)、顶板管理:
1、支护型式的选择(支柱的材质及规格等):
采用 DZ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与HDJA—1000型金属铰接顶梁配合形成倒悬壁支架,
支架布置形式为齐梁直线柱。支柱前定位400/600 。
2、工作面支护密度的拟定:
根据本采区、本煤层4045、4046、4048采煤工作面支护情况,支柱排距1.0m,柱距0.7m。
以上三个采煤工作面,从开采到结束,未出现支护异常情况,其支护参数较为合理。
根据经验公式计算单位面积的顶板压力:
P=(4~8)gMr
式中:P—单位面积的顶板压力,Pa ; M—工作面采高 M=2.2m ;
R—顶板岩石平均密度 r=2.3kg/m3 ; g—常数g=9.8N/kg;
P=6×9.8×2.2×2.3=297.528 ; P1=Rt×80%
P1—支柱平均工作阻力,KN; Rt—支柱额定工作阻力kN ; DZ25-25 /100型 ; Pt=294KN ; P1=294×80%=235.2 KN;
L柱= P1/ L排Pk; L柱—采煤工作面柱距,m ;L排—采煤工作面支柱距,m;排 距 L排=1.0m ; k—修正系数 , k=1.1 ;
L柱= 235.2 /1×297.5285×1.1= 0.718 m
排 距:1.0 米 柱 距:0.7 米
3、超前缺口及超前支护的说明:
工作面开下超前安全出口,自下口往上斜长5.0m、宽1.0m作为超前安全出口。
回风巷道、运送巷道超前支护为:自工作面煤壁往外10m内,在铁棚梁下架设双排铰接顶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10m~20m范围内,支设单排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铰接顶梁与铁棚梁接触面加一薄木垫板。单排超前支护时,回风巷道靠下帮、运送巷道靠上帮支设。
4、特种支护(木垛、戗棚、密集等规格及数量的说明)
⑴、密柱:工作面切顶排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挂竹帘挡矸。在每两根基本支柱间,加支一根光头单体液压支柱,作为密集支柱切顶挡矸,数量为192根。
⑵、戗棚:为加强切顶排单体液压支柱的防推倒作用,在切顶排内侧沿倾斜方向每隔3~6根(视采空区侧压力大小)基本支柱支设一架一梁三柱倾斜戗棚,每架戗棚要戗切顶排三架基本支架。戗棚规格:棚腿为DZ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棚梁为φ30cm×1.8m半圆木,数量为33架。
⑶、采面在初次放顶期间、周期来压期间或顶板压力较大时,在戗棚间加支倾斜一梁三柱抬棚,。抬棚规格:棚腿为DZ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棚梁为φ30cm×1.8m半圆木,数量为33架。
⑷、工作面顶板局部悬顶或采空区冒落高度不充足处(<2×5m2),采用丛柱加强支护,三根单体液压支柱为一组丛柱,丛柱间距3.0m。
工作面支架布置示意图:
(1)、平面示意图:
(2)、剖面图(倾向剖面、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
6、强制放顶爆破说明书:
⑴、炮眼布置示意图(涉及平、剖面图):
根据本煤层上区段4045、4046采煤工作面和南翼4048采煤工作面回采情况看,回柱后采空区顶板可以及时垮落,未出现大面积悬顶,故不需要采用强制放顶措施,若出现局部悬顶时,则采用强支措施。
⑵、火药雷管消耗说明:
火药计: kg; 炮眼个数: 个; 每孔药量: g: 雷管计: 个
7、回柱方法及顺序说明:
采用人工的方法进行回柱。“
回柱顺序说明:
⑴、采用自上而下,从采空区侧向煤壁方向分段进行回收。
⑵、严禁提前撤柱、摘梁或进入采空区作业。
⑶、分段距离不小于30m,分段处必须选在顶板完整、支护齐全的安全处,在分段处支设三根走向挡矸密柱。
⑷、操作顺序:
挂挡矸帘→打水平楔→挂拔柱器→插入卸载手把→卸载→拉柱→回收铰接顶梁、单体液压支柱。
⑸、采用“三人回收制”,必须指定一人观测顶、帮及支护全情况,一人回柱,一人支柱。
8、坑木规格及循环用量:
坑 木 规 格
φ30cm×1.8m
半圆木
备 注
每 根 材 积
0.0705
回 收 率90%
循 环 用 量
根
54
复 用 率90%
m3
3.807
回 收 率
根
49
m3
3.4545
复 用 量
根
44
m3
3.102
消 耗 量
m3
0.705
18.65m3/wt
9、对支护材料储存地点、数量、规格的规定及减少坑木消耗的措施。
⑴、支护材料储存在回风巷道距煤壁20m处,靠帮分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严禁影响通风、运料及行人。
⑵、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立放,顶梁木料等顺放整齐,编号管理。
⑶、备用材料数量规格:DZ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不少于120根,HDJA-1000型金属铰接顶梁不少于86根,用完后必须及时补充,必须挂牌,专人管理。φ30cm×1.8m半圆木≮60根,柱鞋≮50个。
⑷、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机电设备配件,分别存放在泵站和运送巷道工具库木箱内。
⑸、挡矸竹帘备用量不少于160张,竹芭不少于600块。
⑹、加强对坑木及坑代品的回收运用,减少丢失,提高回收复用率。
(四)、工作面爆破说明书:
1、炮眼布置示意图(平、剖面图):
2、连线方式及装药结构说明:
⑴、采用三排眼(五花眼)布置炮眼。
⑵、采用串联联线。
采用煤矿许用1~3段毫秒延期电雷管,正向装药,正向起爆。
每个炮眼装入2个水炮泥,炮眼剩余部分用黄泥填满。
3、炸药、电雷管消耗量:
顶眼
中眼
底眼
消耗量
万吨消耗量
个
g/孔
孔数
111
111
111
炸药
200
300
400
99.9 kg
2642.3 kg
电雷管
111
111
111
333 发
8808 发/wt
(二)通风:
公式: m3/min
参 数 选 择
按CH4或CO2涌出量计算
Q=100qK=709.5≈710
q=4.73m3/min K=1.5
按炸药量计算
Q=25A=472.5
A=18.9kg
按最多余勤人数计算
Q=4N=260
N=65人
按工作面温度计算
Q=60VS=574.2
V=1.5 S=6.38m2
拟定工作面风量
Q=710m3/min
1、风量记算:
(三)、运送系统说明(运煤运料设备型号及采区煤仓容量等)
1、运煤:工作面→自滑溜槽下运→ 运送巷→ 七台40T型运送机→ 1060石门→ 三台40T型运送机→6#层煤仓→ 容量为150T 四采主石门 →三吨矿车 东大巷 →井底车场 →二台皮带输送机 地面(原煤仓)。
2、运料:地面坑木场 →1030主平硐 →东大巷 →四采主石门 →上煤组轨道上山 →1138石门 →小绞车道 →4047回风巷道→工作面。
(四)、消防尘系统书说明:
1、由水仓供水,将消尘水管接至4047回风巷和运送巷,每隔50m设一个三通,接一个水阀门。
2、运送巷在各个转载点安设喷雾装置,运煤时喷雾洒水消尘。
(五)、通风系统说明(说明通风设施、监测仪表的布置):
1、通风设施由通风区根据采面实际情况合理设立。
2、甲烷传感器设立位置:第一个安设在距第一个回合风流(1138石门)10~15m,提高上山内。第二个安设在距工作面上出口10~15m处,第三个安设在回风巷尾关门支柱内侧。
悬挂标准:距顶板300mm、距底板300mm。
六、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
(一)、劳动组织表
工 人 出 勤 表
在 册 人 数
一斑
二班
三班
四班
合计
在册
出勤
轮休
安全副队长
1
1
1
3
3
3
班 长
1
1
1
3
3
3
副 班 长
1
1
1
3
3
3
打 眼 工
4
4
8
11
8
3
爆 破 工
1
1
2
3
2
1
采 煤 工
8
8
16
22
16
6
回 柱 工
15
15
20
15
5
两巷维护工
4
4
5
4
1
运送机司机
10
10
20
27
20
7
看机尾工
1
1
2
3
2
1
跟班电钳工
2
2
2
6
8
6
2
泵站司机
1
1
1
3
4
3
1
装 车 工
2
2
4
5
4
1
辅 助 工
6
6
8
6
2
支柱管理工
2
2
3
2
1
队 干
4
4
4
4
合 计
32
32
33
4
101
132
101
31
七、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 目
指 标
单 位
备 注
1
走 向 长 度
395
m
2
倾 斜 长 度
134
m
3
倾 角
32.5
度
4
煤 厚
2.2
m
5
采 高
2.2
m
6
容 重
1.35
t/m3
7
回 采 率
95
%
8
循 环 进 度
1.0
m
9
循 环 产 量
378
t
10
正规循环率
84
%
11
循 环 个 数
25
个
12
进 度
25
m
13
产 量
9450
t
14
平均日产量
315
t
15
日出勤人数
101
人
16
回 采 工 效
3.12
t/工
17
坑 木 消 耗
18.65
m3/wt
18
挡矸帘消耗
2963
张/wt
19
炸 药 消 耗
2642.8
kg/wt
20
电雷管消耗
8808
发/wt
21
水炮泥消耗
17619
个/wt
22
含 矸
10
%
23
灰 分
28.16
%
(二)、避灾路线说明(涉及自救器放置地点):
1、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灾害:
工作面→4047回风巷→边上山→4047运送巷→1060石门→下绞车道→横川→四采主石门→东大巷→1030主平硐→地面。
2、水灾灾害:
上方人员→4047回风巷→上绞车道→1138石门→中煤组轨道上山→1380石门→地面。
下方人员→4047运送巷→边上山 →上绞车道→1138石门→中煤组轨道上山→1380石门→地面。
3、顶板灾害:
上方人员→4047回风巷→上绞车道→1138石门→中煤组轨道上山→四采主石门→东大巷→1030主平硐→地面。
下方人员→4047运送巷→1060石门→下绞车道→横川→四采主石门→东大巷→1030主平硐→地面。
4、自救器放置地点:自救器放置在地面发放室。
(三)、灾害防止措施:
1、水灾:
加强地质调查、预报工作。矿地测部门必须加强地质调查及预报工作,及时把信息传达成生产区、队。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原则。有突水征兆时,水量小时采用疏导、封堵,并对周边支护进行加固。同时向区、矿调度及生产技术部门报告,水势大时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2、顶板:
⑴、严格按照《404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柱排、柱距以及迎山角进行支柱。
⑵、保证泵站输出压力≮18Mpa支柱初撑力≮90kN。
⑶、顶板破碎时, 使用金属网配合竹笆封顶。
⑷、缺柱、少柱时,必须及时补支,必须及时更换失效支柱,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⑸、开帮爆破后,必须及时进行挂梁,支设临时支柱,严禁在空顶下作业。
⑹、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⑺、发现有漏、冒顶征兆时,工作面人员就近撤至回风巷或运送巷安全处待避,待压力稳定后再组织有经验的技师进行解决。
1、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
⑴、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
⑵、严禁使用失效炸药。
⑶、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和拆卸矿灯。
⑷、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检查、维修,消灭电器失爆。老化的电缆线必须及时更新。
⑸、在井下进行电焊、火焊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否则严禁在井下进行电、火焊杜绝电气火灾和其它明火。
⑹、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采煤工作面所需供风量。加强对回风巷道尾巷、上隅角、高冒区、运送巷道尾巷的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达成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严禁爆破。
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在回风巷道安设甲烷传感器,瓦斯超限时、可以自动将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断电。
⑻、在回风巷道、运送巷道、1060石门、6#层煤仓上口,每隔30m设一个三通及水阀门,回风巷道每班冲刷顶板、巷帮煤尘一次。1060石门、运送巷道天天冲刷顶板、巷帮煤尘一次。
⑼、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封眼。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消尘。
⑽、工作面下货口、煤仓上口、各台运送机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
⑾、打眼时必须使用喷雾扑尘。回风巷安设的喷雾在爆破、运煤时启动降尘。
九、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管理(涉及1、局部通风管理,2、瓦斯管理,3、监测监控,4、防治粉尘,5、防灭火措施)
1、局部通风管理
⑴、入井人员通过风门后,必须及时关闭,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⑵、要爱惜通风设施,严禁人为损坏。
⑶各类材料靠巷道宽帮处码放整齐,不得超过回风巷、运送巷道断面的1/3。
⑷、通风部门必须按配风设计配足风量。
⑸、回风系统所有巷道,必须保证通风断面不小于3.6m2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和供风量。
2、瓦斯管理
⑴、爆破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⑵、在工作面作业地点,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⑶、采用挂风障或导风管的方式加强对上隅角、高冒区、回风巷尾巷的通风、瓦斯、检查。
⑷、工作面瓦斯浓度或CO2浓度≥1.5%时、电动机或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成1.5%时、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运送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成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解决 。
⑸、因瓦斯浓度或CO2浓度超限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或CO2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复电启动。
3、监测监控
工作面设立甲烷传感仪,其安设位置、规定如下:
⑴、设在工作面回风巷道:第一个T1安设在距第一个会合风流处10~15m。
⑵、第二个T2安设在距工作面上出口10~15m。
⑶、第三个T3安设在回风巷道尾巷关门支柱位置。
⑷、报警浓度:T1、T2、T3都为0.8%CH4,
⑸、断电浓度T1、T2、T3≥1.5%CH4,
⑹、复电浓度:小于1.0%CH4。
悬挂标准:距巷道顶板300mm,距巷帮200mm 。
4、防治粉尘
⑴、4047工作面回风巷、运送巷、1060石门每隔50安设一个三通水阀门。
⑵、回风巷道每班消尘一次,1060石门、运送巷道天天消尘一次。
⑶、工作面下出口、运送巷道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
⑷、炮眼装水炮泥(2个/眼),工作面爆破后,必须及时洒水、消尘。
⑸、加强个体防护,所有人员都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5、防灭火
⑴、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⑵、回风巷道、运送巷道内,所有电器开关,必须上架。
⑶、严禁在电气设备周边,堆放可燃物料。
⑷、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⑸、不带电检修、搬移电器设备,防止引起电气火花,发生火灾。
⑹、及时添加、更换润滑油,防止机械摩擦生热,发生火灾。
⑺、电机、减速箱周边,必须将浮煤清理干净,保持清洁良好的散热环境。
⑻、当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保持冷静,准确判断火势的大小和范围,采用有效的灭火方法控制火势,扑灭火源。若无法扑灭和控制火势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火区,并及时报告区、矿调度。
⑼、当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未切断电源时,只能用不导电的材料灭火。
⑽、灭火时,应遵循由边沿向火源中心的原则,灭火人员要站再进风侧灭火,用水灭火时,要有足够的水源,水流应从火区外侧向中心喷射,严禁用水喷射火源高温中心,防止产生水煤气爆炸或水蒸气伤人。
⑾、灭火期间,必须指派专职瓦检人员,负责对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采用可靠的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措施。
⑿、加强爆破和火工品的管理。
⒀、工作面回采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回风巷道、运送巷道密闭。
(二)技术、安全措施(涉及技术规定、安全措施)
技术规定
1、采面概况:4047采煤工作面位于四采区北翼4#煤层四区段,上区段为4045采空区,南翼为4048采煤工作面即将结束。回采范围:下起+1065.0m标高(运送巷道),上止+1136.0m标高(回风巷道)北起开切眼、南止边上山停采线。平均走向长395.0m,平均倾斜长134.0m,煤层倾角30°~35°,煤层平均厚度2.2m 。
2、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3、回采工艺:采用煤电钻打眼,装药爆破的炮采工艺方式。
4、循环进度1.0m,每昼夜一个循环。
5、作业形式:采用“三八”作业制、“两采一准”的作业形式。
6、采高规定:
⑴、煤层厚度≤2.5m时,沿煤层顶、底板采全高。
⑵、煤层厚度>2.5m时,沿煤层顶板、留底煤开采,采高2.2m。
7、支护形式:采用DZ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与HDJA—1000型金属铰接顶梁,组成倒悬臂支架,布置形式为齐梁直线柱。支柱前定位400/600.。
8、支柱迎山:单体液压支柱迎出角为4°~5°。
9、封顶规定:工作面局部顶板破碎时,采用50mm网格的菱形金属网,规格为:1.4m×1.0m封顶,网间采用16#—18#铁丝可靠联接。严重破碎段采用在金属网上加铺两层竹笆,顶板不平或漏顶处,采用刹杆或半园木接实顶板。
10、支护规格:单体液压支柱排距1.0m,柱距0.7m,上、下端头柱距0.65m。
11、临时支护:每次爆破后,待炮烟散尽,由上往下进行敲帮问顶,并及时挂梁,靠煤帮支设临时支柱,柱距1.4m,顶板破碎段,柱距0.7m。
12、控顶距离:采用三、四排控顶,最大控顶距四排支柱3.4m,最小控顶距三排支柱2.4m,放顶步距1.0m。
13、采空区解决:采用所有垮落法解决采空区。
14、安全出口:工作面下端头开超前安全出口,范围为:斜长5.0m。宽1.0m(超前一次帮),工作面最上、最下端头支柱与回风巷道、运送巷道铁棚支护间距≯0.5m。
15、特种支护:
⑴、密柱:在新切顶线每2根基本支柱之间,支设一根光头单体液压支柱,作为密集支柱切顶、挡矸。
⑵、戗棚:在切顶排内侧,沿倾斜方向每隔3—6根基本支柱,支设一架一梁三柱戗棚。
⑶、在初次放顶期间、周期来压期间或顶板压力较大时,在戗棚之间支设一梁三柱倾斜抬棚。
⑷、丛柱:工作面顶板出现局部悬顶或采空区冒落高度不充足处<2×5m2时,采用丛柱加强支护。三根单体液压支柱为一组丛柱,丛柱间距3.0m(详见P10)。
16、回风巷道、运送巷道尾巷应与工作面切顶线放齐,运送巷道尾巷可滞后,其最大滞后距离≯3.0m。滞后铁棚的上帮必须用刹杆、竹笆挡好矸石。
17、回风巷道、运送巷道超前支护(详见P9)。
18、回风巷道、运送巷道尾巷,必须支设关门支柱,柱距0.3m、并挂设矸帘。
19、工作面靠煤壁的一、二排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用φ4.8mm钢丝绳沿倾斜方向逐个联锁,防止卸压倒柱伤人。
20、工作面沿倾斜每隔20m支设一组错拐门、每组错拐门错距1.4m,支设错拐门支柱≮3根并挂金属网。
21、留底煤开采时,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穿柱鞋,首选尼龙柱鞋,若无尼龙柱鞋时,则采用木鞋,木鞋规格:0.3×0.2×0.15m。或φ300mm的铁鞋。
22、工作面保持适当俯伪斜开采,与真倾斜方向有3°~5°夹角,即工作面上端超前下端7~2m。
23、提高煤质措施:
(1)、必须加强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管理,杜绝漏、冒顶事故的发生。
(2)、支设好密柱,并挂好挡矸竹帘,防止窜矸。
(3)、及时挂梁、封顶,维护好顶板。防止掉顶,漏顶。
(4)、打眼时,炮眼严禁打在顶板,打在底板或打在夹矸中。
(5)、煤炭回收率不低于95%
(6)、坚持“三检四不上制度”。
(7)、扫净工作面内的浮煤。
(8)、控制并使用好消尘水,减少煤炭的水分含量。
安全措施
1、工作面开采前必须经矿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对4047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具有开采条件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开采。
2、每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对本作业规程进行学习,签字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每班入井人员,都必须准时参与采煤队组织的班前安全学习,不参与学习者不准入井。
4、乘座人车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执行,并注意安全。
5、每班作业前,必须由安全副队长、班组长、跟班安监员及瓦斯检查工对回风巷道、运送巷道,采面煤帮、顶板、支护、上下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通风、瓦斯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进行解决,彻府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6、打眼工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打眼作业前应摘掉手套、扎紧袖口、系好毛巾,认真观测顶板及煤帮情况,发观安全隐患时,必须采用措施进行解决。
7、选择合格的煤电钻、钻头、并安设牢固,电钻插销、开关必须灵活,零部件齐全,电缆线及综合保护必须完好。
8、严禁在旧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加深炮眼残底,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或戴手套扶托钻杆。
9、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并且不准打夹矸。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规定爆破后煤帮平直,采高和煤帮符合规定。
10、点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浮石、伞檐和松动煤矸,点眼要断续启动,打眼时要托稳电钻均匀用力,推动并往返拉动钻杆,拉出眼内煤粉。
11、挪动电钻时,应轻拿轻放,远距离挪动时,必须将电缆插销拔开。
12、顶板破碎时,严禁打顶眼,正常情况下根据煤层顶板具体情况拟定,严禁破坏顶板。
13、炮眼布置要错开支架,严禁正对支架,防止蹦跨支架。
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打眼或立即停止打眼,向区调度和队值班人员报告,并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0.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大量瓦斯涌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中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拔出钻杆。
(5)、工作面有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6)、最大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期。
(7)、支护不全、不牢固或倒棚未解决。
(8)、对(1)~(4)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撤人信号,撤出所有受到危害地点的人员。
15、打眼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将煤电钻、钎杆、电缆线等撤至工作面上下出口20m以外安全地点,并将电缆盘成O型悬挂。
16、装药:
(1)、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装药和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进行。
(2)、装配起爆药卷按照《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3)、起爆药卷必须单独放在专用药包内,由爆破工带入工作面装药地点。
(4)、装药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的安全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期,不准装药爆破。
(5)、装药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6)、炮眼封泥时,必须使用水炮泥,每眼不少于2个,水炮泥外部剩余部分用粘土(黄泥)封满。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泥。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
17、爆破:
⑴、 严格按照毫秒爆破技术规定、雷管段号顺序操作,不准装错段号,不准跳段使用毫秒电雷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⑵、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担任警戒,警戒位置:下端必须设在运送巷道内,距工作面爆破点≮60m,上端距工作面爆破点≮60m,警戒和爆破人员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的安全地点警戒和爆破作业。爆破完毕后,班组长亲自撤除警戒。
⑶、 爆破前,爆破工必须认真检查发爆器、母线、瓦检仪、警戒牌等,不齐备和达不到完好标准的不准爆破。
⑷、 爆破前,必须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顶板、煤壁、支架等安全情况,有安全隐患时严禁爆破。
⑸、 爆破地点20m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采用措施进行解决,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联线爆破。
⑹、 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发出爆破警号,高喊数声“放炮啦”或鸣笛数声,至少再等5s后,方可爆破
⑺、 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严禁放糊炮、明炮和明火、明电或用其它电源起爆。
⑻、 爆破点以下至工作面下口不得有人,爆破工携带好发爆器钥匙,不得交给别人。
⑼、 拒爆时,必须至少停留15min后,再沿线路检查,如因联线导致的,可重新联线爆破,仍不爆者,作一个记号,按瞎炮解决。
⑽、 爆破后等待炮烟吹散尽,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工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经确认无危险情况后,方可撤回警戒,进入工作面作业。
⑾、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个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⑿、 解决瞎炮、残爆:由原打眼工在距瞎炮、残爆炮眼300mm处,打一个与瞎、残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并查找原未爆电雷管,严禁用镐刨瞎炮、残爆,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加深瞎、残炮眼。解决瞎、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当班解决完毕,假如当班未能解决完毕,爆破工必须同下一个班爆破工在现场交待清楚。
⒀、 一次放炮段长度≯5m,顶板破碎段必须零打零放。
⒁、 采用1~3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
18、爆破、采煤注意事项:
(1)、爆破后必须及时挂梁、封顶,支设临时支柱。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并及时挂梁封好顶板,严禁空顶作业,以防掉顶伤人。
(3)、爆破与采煤、采煤与回柱、回柱与打眼不得平行作业。
19、火工品管理:
(1)、爆破工凭计划单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核对数量后分别装入专用药包和电雷管箱内,电雷管箱必须由爆破工携带,炸药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人员运送到工作地点,爆破工清点无误后,将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炸药箱和雷管箱内。
(2)、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警戒线以外回风巷道或运送巷道内的安全地点,并加盖上锁。,
(3)、炸药和电雷管严禁乱仍、乱放,避免丢失。
(4)、每班剩余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当班交回炸药库(涉及失效炸药、故障电雷管)。
20、顶板管理:
⑴、开工前安全副队长,必须全面认真检查煤壁、支架、顶板等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煤壁区工作时,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