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协议编号:乙方协议编号:万声集团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条 协议目的、声明与保证 第二条 定义第三条 协议标的第四条 协议期限第五条 订单解决第六条 协议价款及支付方式第七条 交付与所有权转移风险承担第八条 包装及标记第九条 品质规定第十条 验收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第十六条 法律合用和争议解决第十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鉴于:1. XXX(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连续合法存在。2.
2、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 乙方乐意向甲方销售并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标的物;甲方乐意向乙方购买本协议所约定的标的物。4. 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和谐协商,一致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声明与保证 1.1 甲方将与乙方订立并完整地执行本协议,通过获得本协议的标的物,甲方可以实现正常、连续、稳定的商业运营的协议目的;乙方将与甲方订立并完整地执行本协议以实现将本协议标的物向甲方销售并获得相应的对价的协议目的。1.2 为实现协议的目的,甲方签署本协
3、议的代表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合法有效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1.3 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如下:1.4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公司。1.5 乙方拥有本协议标的物完整所有权(对协议标的物中涉及/涉及的部分第三方软件,乙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许可给甲方使用),乙方有权将本协议的标的物出售/许可给甲方,并具有提供本协议标的物的安装、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本协议规定的履约能力。乙方保证本协议标的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本协议物品的担保利益瑕疵,并保证本协议物品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可以导致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
4、违法行为,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补偿甲方的所有损失。1.6 乙方承诺其出售的本协议标的物为全新的,适合本协议及订单的目的并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1.7 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协议标的物符合并满足本协议及其订单规定并可以满足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达成正常、连续、稳定的商业运营的协议目的。1.8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协议标的物不会侵害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即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甲方因此而遭第三方主张权利时,由乙方直接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有义务及时采用有效措施(涉及自付费用提供无知识
5、产权瑕疵的同类物品或取得知识产权上的使用许可等),消除知识产权上的瑕疵,以保证甲方对协议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假如协议标的物的知识产权瑕疵在第三方提出索赔主张之日起3个月内无法消除,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列明的价格回购涉嫌侵权的协议物品。1.9 由于乙方因素,致使协议标的物不能满足协议目的的,需增长或更换备品备件,以达成相应规定,所增长或更换的备品备件由乙方免费提供,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1.10 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献、数据、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应是完整的、清楚的和准确的,并且可以满足协议物品安装、运营、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规定。1.11
6、 代表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个人已获得乙方法定代表人不可撤消的、合法的、完整的授权,其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代表乙方。乙方保证将授权文献在签署本协议时或之前提交给甲方。1.12 双方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陈述、声明、保证或承诺均须补偿由此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失。第二条 定义 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除非在使用时明确注明另有所指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所述之含义:2.1 甲方:指 2.2 乙方:指 2.3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2.4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2.5 协议:指主协议及其附件,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6 协议标的物:指本协议双方交易的物品或服务2.7 协议价格: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
7、供物品或服务的固定的、最终的价格,已经涉及但不限于:物品及服务成本费、加工费、运送费、安装费、质检费、税金、管理费(含人身保险费)、二次转运、二次搬运等。2.8 交付:由乙方做出的将协议标的物的控制权转移给甲方的行为。2.9 交付日期:指乙方完毕交付并收到甲方签字的验收单的日期。2.10 开箱检查:指双方共同按照甲方出具的订单与验收单,对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2.11 保修期: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缺陷或损坏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2.12 商业秘密:指任何由一方(信息披露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提供应另一方(信息接受方)的、无论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以及是否标明保密或所有权的
8、信息, 涉及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和商业信息、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文献及专有技术等技术文档和软件。第三条 协议标的甲方和乙方批准由乙方作为甲方的物品及服务供应商,在2023年XX月XX日前,按照本协议和订单约定的条件,出售用于甲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物品和服务。甲方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样本详见本协议附件(附件一)。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乙方出售的协议物品或服务的名称、型号、规格、标准、产地、服务规定、重要技术指标及本协议未尽之处等详情见公开招标标书(附件二)。第四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9、 月 日止。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可以就延长协议另行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拟定。第五条 订单解决5.1 甲方就本协议所规定的产品,通过订单的形式向乙方定货,订单内容以(附件一)规定的内容为准,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对订单格式进行修改。5.2 甲方为乙方开通公司客户门户的帐号,并通过公司客户门户网站向供应商提交产品订单。5.3 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的二(2)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客户门户流程予以确认。假如乙方未在该时间内确认订单或告知甲方对不可接受订单进行修改,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了甲方下达的该订单。该订单一经乙方接受即生效,任何一方在双方达成一致前均不得单方取消该订单。5.4 乙方知悉,只有甲方
10、下达的订单才对产品的交付和付款具有法律效力。5.5 在生效订单后规定的交货日期以内,假如甲方更改和取消订单的所有或任何部分,涉及但不限于数量、交货日期等,甲方应将修改后的信息在交货期内,使用公司客户门户网站的流程告知乙方,并须通过乙方确认,如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5.6 假如乙方认为订单不可接受或者需要修改,须在收到订单后的二(2)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客户门户流程告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在公司客户门户流程中的确认后,该修改后的订单才干生效。5.7 假如乙方在生效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以后没有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物品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不限于此,甲方有权更改和取消订单的所有或
11、任何部分,涉及但不限于:数量、交货日期,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5.8 乙方对于自身有产品停产、业务转型的情况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供替代方案。5.9 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采购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第六条 协议价款及支付方式6.1 本协议买卖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6.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协议物品和服务的单价(含税价)详见公开招标标书(附件二),具体以采购订单进行结算。6.3 订单总价
12、涉及:(1)乙方应提供的本协议范围完整的协议物品及服务的费用。(2)乙方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测试、优化、开通等服务的费用,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3)乙方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的规定完毕标的物的集成连接配合工作所有费用。(4)乙方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提供技术支持的所有费用。(5)乙方负责运送协议物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6)乙方将协议物品销售给甲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涉及但不限于增值税等)。(7) 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8) 乙方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6.4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
13、付上述订单总价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涉及但不限于增值税等)6.5 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以甲方公司客户门户的订单拟定的数量为执行依据。6.6 双方银行信息如下:甲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信息: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6.7 付款条款:(1)物品到货付款:本协议签署且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根据订单所有交付协议标的物,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单据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所有费用。1) 符合国家规定、订单所有明细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甲方签署的交付验收单,原件一份。3) 乙方在甲方公司客户门户网站中提交并通过*采购交付流程。(2)验
14、收付款:本协议签署生效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根据订单规定在规定期间内将标的物运送至交付地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单据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1) 符合国家规定、订单所有明细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甲方签署的物品/服务设备验收单,原件一份。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根据订单完毕所有交付标的物,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单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剩余 %费用。1) 符合国家规定、订单剩余未支付金额的收据。2) 甲方签署的最终交付验收单,原件一份。3) 乙方在甲方公司客户门户网站中提交并通过*采购交付流程。6.8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5、的规定如实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协议约定,则甲方有权按按不含税价款支付向乙方付款。6.9 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3日内按照本协议规定将发票提交至甲方,由于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发票导致甲方未能准时完毕发票认证,乙方应负责更换该增值税发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6.10 买卖双方应各自承担国家有关机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税费及相应的法律责任。6.11 乙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甲方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乙方确需转让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账款的,双方
16、应就该转让事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6.12 若乙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发生变动,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15个工作日前,以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献告知甲方。因乙方告知不及时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交付与所有权转移风险承担7.1 交付地点:各批次订单指定地点。7.2 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每个订单规定的交付日期内,按照订单的规定及时交付。假如甲方采购订单为分期分批交付的,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指定的方式、规则和程序分期分批交付。7.3 交付手续: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应提供有关的单据和资料,包含并不限于:交付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17、(特定情况下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若交付地点变更,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交付,乙方应在办理运送手续前告知甲方,该告知应涉及运送单位名称、发运时间、货号、货品名称、交付数量、指定交接人及其联系电话、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的信息。7.4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能按照订单规定向甲方交付,涉及但不限于迟延交付、交付数量局限性、交付不达标等,甲方有权解除订单或本协议,且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补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甲方根据本条款行使权利并不影响其同时行使第5.7条的权利。7.5 假如发生乙方无法或也许无法按期交货时,乙方应及时将理由、对策及预定交货时间等内容告知甲方,同时配合甲方对此所进行的必要
18、解决。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行为解除订单或本协议。即使存在以上各款所述的情形,甲方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行使本协议的解除权并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补偿请求权。7.6 当乙方提前向甲方交货时,甲方可选择决定接受协议物品或拒绝接受协议物品。若甲方批准提前接受货品,甲方的付款期限仍依据乙方准时交货的约定履行;甲方拒绝接受货品,乙方应当自负风险及费用妥善保管协议物品,直至协议约定之交货期限届至时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货品7.7 非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责任而引起交付的灭失及毁损等风险,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保险及包装、运送、装卸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给甲方前,产品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
19、方承担。在采购物品向甲方交付完毕(甲方完毕验收搬运到指定位置)后由甲方承担。7.8 假如非因甲方因素导致协议物品的误运或者乙方漏发货,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因延误而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第八条 包装及标记乙方应对所有交付的物品使用新的坚固的未经侵蚀的材料进行包装,并根据物品的特点和规定采用防磁、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交付物品可以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交付地点。凡由于对物品包装不妥或采用防护措施不充足致使物品或技术资料损坏、丢失或者影响甲方按照本协议目的使用物品之时,甲方有权选择规定乙方在 工作日内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同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
20、责任,承担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第九条 品质规定9.1 乙方提供的物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规定,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而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9.2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交付物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甲方订单中提出的验收标准。9.3 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物品为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的产品;乙方提供应甲方的物品应通过出厂测试和检查,并向买方提供质量合格证。第十条 验收10.1 验收时间:乙方需在交付到达前一天告知甲方采购人员进行交付验收。10.2 验收标准:按本协议第九条品质规定进行检查。10.3 验收流程:1)
21、 乙方在交付前需先通过公司客户门户网站发起实体物品采购交付流程(服务采购交付流程、虚拟物品采购交付流程),打印交付验收单(两份)、出具与订单明细相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定情况下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2) 乙方根据订单将标的物交付指定地点后,双方应及时对订单标的物的外观、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如经检查交付明细与订单及附件约定相符,由甲方采购员、质检员、仓库管理员签署验收单,乙方需将甲方签字的验收单扫描件上传至公司客户门户网站的交付流程中完毕交付。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交付物品(服务)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他与协议规定不符的情况,甲方应做书面记录并有权拒绝接受乙方交付,并视为乙方未完毕相应订单交付,甲
22、方有权规定乙方在 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相关订单的交付,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补偿责任。若乙方无法到达甲方交付地点参与验收,且无法指定第三方(运送物流)代为验收,则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查,并进行照片拍摄,对检查的结果、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效力均视同于双方联合验收约定履行的共同检查。开箱时,如货品外包装完好无缺,但箱内货品短缺或损伤,甲方如实进行书面记录,乙方须承担货损、货差责任,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协议货品,视为乙方未交付货品,甲方有权选择规定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记录,在 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相关货品,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补偿责任。若经检查与协议中约定相符时,甲方自行签署验收单,并将签字
23、验收单扫描件发送给乙方,完毕交付。10.4 甲乙双方批准,甲方签署的验收单仅视为对交付物品(服务)表面完好无损的证明,验收单的签署不排除乙方对交付质量承担的责任和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0.5 验收中发生的和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的一切费用,涉及但不限于商检费、额外的运送费等由卖方承担。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11.1 乙方对协议标的物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协议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对协议标的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在任何情形下,乙方就甲方采购物品或服务提供的保修期限和保修服务的内容不能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采购物品自身附带的保修卡规定。11.2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后的 工作
24、日内按照甲方指示免费完毕对出现故障的采购物品或服务(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使用不妥或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坏除外)的修理或更换,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备用物品。对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使用不妥或操作失误导致的采购物品故障,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1.3 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将返修的故障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则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1.4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以低于乙方公布的一般市场配件及维修服务价的优惠价向甲方提供采购物品的配件及维修服务。11.5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为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在甲方指定的场合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假如由于乙方提供
25、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给甲方导致损失或导致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则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任何请求、损失、责任、费用等,承担所有的补偿责任(涉及合理的律师费)。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12.1 甲方通过公司客户门户网站向乙方下达订单后,无合法理由半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12.2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导致的损失。12.3 乙方保证交付的协议标的物不存在将对甲方使用或销售该产品构成影响的索赔、诉讼,同时符合可使用的进出口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全额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主张或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受到的损失,涉及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第十三条 不
26、可抗力13.1 假如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战争、瘟疫、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响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尽快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XX日内以特快专递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献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如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当事人不能免责。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采用一切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不良影响。13.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除因此受到影响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
27、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本协议终止后,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协议和采购订单也将随之取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须补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返还甲方预付款及其利息并补偿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14.1 乙方所供货品连续 两 批或 四 批交货中有 三 批不合格时;14.2 乙方连续三批延迟交货的;14.3 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和采购订单有显失公平条款或乙方对订单报价高于市场行情或高于乙方对其他客户价格 %以上,且乙方拒绝批准甲方调整价格规定期;14.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所有或部分向其它任何第三方转让。即使本协议中有其他约定,如双方之中的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
28、以下情况时,另一方即可立即所有或部分解除本协议。14.5 由监督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处以停业等的处分时;14.6 进入破产、重整、和解的程序时;14.7 被采用第三人提起的临时扣押、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可认定资产状况极度恶化的严重事态已发生时;14.8 开出的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陷入被停止支付或支付不能的状态时;14.9 解散、合并或重要经营资产的转让时14.10 在一方或一方法定代表人严重违法或因违法嫌疑而成为司法程序的对象时,或受到行政警告、制裁等事件发生时,且因此类处分导致双方之间的交易难认为继时,双方中未违反一方可以所有或部分解除本协议。14.11 在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时,另一方虽
29、向其发出限期予以履约或改正的催告,但仍然没有予以履约或改正的,双方可以立即所有或部分解除本协议。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15.1 本协议一方(资料披露方)保证对其向本协议另一方(资料接受方)按照本协议(或就本协议)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献及专有技术 (简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或者有权提供应资料接受方使用。15.2 除本协议授权实行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所有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或者其他关联方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0、资料接受方仅得为执行本协议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资料接受方必须将保密材料所有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资料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导致披露方损失的,资料接受方应负责补偿。1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合用,当保密资料:(1) 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 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或其关联公司独立开发的;(3) 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4) 按照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法院
31、裁判,规定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告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用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15.4 本协议保密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第十六条 法律合用和争议解决16.1 本协议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假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16.3 诉讼进行中,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将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协议义务。第十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7.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7.2 本协议各章标题仅为提醒之用,应以条文内容拟定各方权利义
32、务。17.3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协议正文的规定为准。各附件之间中如有冲突,以协议附件一规定为准。17.4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能强制执行,协议的其余条款应继续有效。17.5 假如任何一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另一方可随时向其发出书面告知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其它也许的补救措施。17.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7.7 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 字 页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33、: (签字)日 期: 附件一:订购模板采购订购单甲方信息:订单编号:客户名称:发票单位名称:收货地址:发票邮寄地址:电话:收货联系人:传真:计划到货日期:订单有效期:规定到货日期:币种:人民币付款方式:货到后凭乙方开据的税票付款运送方式:乙方负责运到甲方地点备注:乙方信息公司名称地址发货地址:联系人:电话:发货联系人:传真:备注产品及价格:物料编号品名数量单价(不含税)税率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到货日期合计: 本订单下内容所涉及的产品包装、保修、运送、法律责任等条款均以甲、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采购协议采购协议内容为准。本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方可生效。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甲方审批人:日期:附件二招标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