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方物流服务合同【XXX成品分拨 /XXX物流项目 /外包物流持续改善】合同履行地:中国XXX项目编号:青岛XXX物流储运有限公司 合同目录(1)服务、支付和期限4(2)运输4(3)仓储的提供5(4)送货要求5(5)增值服务(特殊服务)6(6)责任和损失限制6(7)义务7(8)风险分担8(9)参与各方的地位9(10)索赔通知和诉讼10(11)口头交流10(12)仓库10(13)转让10(14)授权11(15)违约11(16)继任者和受让人11(17)说明11(18)所适用的法律11(19)修改最终完成合同12 本协议在 公司(甲方)与青岛XXX物流储运有限公司(乙方)之间于XXXX年XX月X
2、X日在某地生效。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物流与存货管理服务;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条款和条件提供这些服务。 双方达成以下协定:(1)服务、支付和期限 乙方将履行在“工作范围”所定义的服务,费用支付与“表A”中所定义服务费用一致。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在其中任何一个月内)比“表A”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甲方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额的费用,不能再少。除非任何一方根据8(a)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 日(起始条款)起3年。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工作范围”。许多第三方物流公司忽视了这一内容的重要性。物流服
3、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在第一次合作时,这个“范围”特别重要,没有它,物流服务提供者对要求干什么就没有明确的定义,而物流服务的使用者也不清楚支付的是什么服务费用。尽管如此,“工作范围”还是双方关系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工作范围”详细描述了有关货物的物理特征,所有装卸搬运和运输需要、运输方式、信息流和物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这一“范围”应由物流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及双方功能领域的代表共同研究。例如,关于包装方面,使用者和提供者应让包装专家研究。具体履行目标则是“工作范围”内的另一个例子。(2)运输 (a)货物运输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甲方同意不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输货物。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
4、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副本一份送给乙方,说明乙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b)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甲方同意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到乙方:(i)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ii)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条上描述的不一致。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了这种货物,甲方应支付“表A”中所规定的费用,若“表A”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尽力快速通知甲方,以获得有关指令,乙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在用户和提供者之间的成功合作期间,用
5、户公司的其他人常常可能开始以设计阶段未考虑的方式使用乙方关系。但是“工作范围”应该考虑这种不测之事,也应该提出对没有预料到的货物的处理的建议。乙方提供者一般应具有接受或拒绝“工作范围”内没有提到的货物的能力,但这可能对物流服务产生影响。例如,接受不在计划内的危险物料对任何一个物流中心或运输渠道的业务都可能造成很大的破坏。(3)仓储的提供 由乙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双方同意,甲方在送货前,准备好符合“工作范围”的货单。双方同意乙方以相互同意价格,贮存和搬运其他货物,这以达成书面协议为前提。工作范围内所列货单和将来可能加到货单中的其它物品,在这里称为“货物清
6、单”。所有送到乙方的货物都必须是清单中所列的货物。(4)送货要求 (a)没有甲方明确的书面的指示,乙方不运输或转移货物。当然也可以根据电话发送货物,但是乙方不承担口头传递信息而造成失误的责任。 试图达成协议的双方间的一个很麻烦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缺少乙方责任。一般地,向乙方物流发展的公司传递信息已经习惯于口头这种方式。但是,通过EDl或书面的形式处理这些信息更好,更具有法律效力。当口头交流成为普遍接受的做法时,必须事先洽谈准确接受指令和按指令行事的责任。 (b)当甲方从仓库中订购了货物时,必须给乙方合理的时间执行指令。如果因为天灾、战争、公敌、罢工、扣押、骚乱等,或者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
7、,或者因为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因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理由,乙方不承担这种过失的责任。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难,甲方与乙方应同意适当地延期。(5)增值服务(特殊服务) (a)不属于通常物流服务(即“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所需的乙方劳动力,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b)甲方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包括(但是不仅仅限于)编制特定的存货报表、报告标记的重量,及包装上的系列数字或其他数据、货物的物理检验和物流运输清单。乙方提供服务不限于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c)为甲方提供材料、包装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
8、额外的合理费用。 (d)由于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业时间内收到或运输货物,按乙方通常费用标准,承担合理的额外费用。 (e)包括邮资、电传、电报或电话的通讯费用,如果这些方面的服务超过通常的服务标准,或者在甲方的要求下,这些通讯不采用邮政的正常方式,那么上述费用向甲方收取。 (f)必须认识到,有时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造成一些“非常”费用是必需的,甲方因此同意支付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合理适当的费用,然而,只要可能,乙方在造成这些费用前,应从甲方那里获得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口头的,但乙方对口头传递信息所造成的失误不负责任。 在上面这一部分中,要明确的是:乙方物流提供者有必要提供额外服务,或者即
9、使服务时条件不利,乙方物流提供者也有必要代表甲方的利益执行协议。在许多情况下,这一做法成为收取额外费用的理由。有时,有些协议会提出额外服务限制或通知的期限。(6)责任和损失限制 (a)损失责任 作为委托人的甲方把私有财产送到作为受托人的乙方,乙方在下列条件下同意接受上述财产:乙方对贮存货物的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除非这种丢失或损坏是由于乙方照管不当而造成的,对收据中的所有财产,乙方不为甲方投保火灾险或其他意外事故险,甲方因火灾或其他事故对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同意乙方无法律责任。 (b)保险 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保险,但乙方同意当前的保险单继续生效,该保险单阐述:在协议的期限或延期内
10、,对放在协议中指定的乙方仓库里的别人私有财产,如果遭受丢失、毁坏或损坏,作为受托人的被保险人,由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赔偿,但这些赔偿金额(在其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表乙方物流公司来支付。该保险单在协议期限,包括延期内,应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条款)。甲方若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该保险单的副本。 在洽谈3PL物流合同时,讨论谁是保险的提供者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用户一般已通过公司或根据推断的内容保单,通过物流渠道为货物处理获得保险。因此,供应商购买在仓储环境的内容保险或运输环境的在途保险,会产生重复保险与重复开支。如果要求3PL物流公司按所提供的服务来保险,用户有时可能为所得到的服务而付出更多
11、。仓储环境下一个很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就是坚持提供者提供仓储所有人的法律责任保险。这个保险允许用户的保险公司在供应商疏忽时,取代提供者。这样,当存货得到乙方提供者的保管和监护时,就可避免支付双重保险费。 (c)损失计算 如果乙方对甲方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负责,那么为了计算这种损失,货物将按它的售价的存货成本来估算。 (d)装卸 乙方对由于进货卸货或出货装货的延误而造成的滞期费负责。乙方应竭尽全力提供及时的服务。 (e)随后损失 不是由于乙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随后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随后损失有时成为不可保险的风险,有时成为潜在的交易风险。从用户的观点来看,导致销售损失的一个事件,或者迫使生产线停
12、产、工人停工的送货失误,将付出很大的代价,为此,用户想从供给商那里搜集损失情况是合理的。相反地,供给者可能对这样的偶发事件不保险,或者不负担此类保险费。把这种额外费用加到乙方交易费用中,可能导致对保险的成本抑制关系,即当没有乙方关系存在时,如果事件发生,用户将承担主要责任。(7)义务 乙方将负责监督、人员配备、看门服务、物流设备、办公家具、正常安全(包括下班后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包装材料、捆绑和房屋的保养。(8)风险分担 有关方都认识到乙方为提供服务将做出承诺并投资。因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a)中止 尽管与以上的协议相反,无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
13、协议。该书面通知应有中止日期。无论什么原因的终止、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中止,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全部的未摊提的贷款或租金。所有由乙方购买和租赁的与协议有关的资产,包括房屋租赁资产的改进,在此称为“资产”,甲方同意一旦中止,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应确保 (出租人)和乙方作为承租人于 200 ,开始于 200 ,为租赁这些在“表格c”中的房屋,甲方将完全负责在租约下的承租人的责任,包括(并不仅限于)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8(a)部分的意图是,由法规或其他理由引起的由任何方中止的协议,乙方应全部得到补偿,乙方不遭受任何由于终止合同而引起的财务损失,乙方与银行、其他贷款人、个人财产或不动产出租人、
14、或其他方的责任无关。 中止也许是合同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当双方进人3PL合同,其中的一方(供应方)将很可能要做出显著的投资,另一方(使用者)将关心如何处理潜在的控制力的失去和与表现标准的一致。处理这种问题的方法之一,即是允许使用者在相对短的时间里以任何理由中止合同。如果使用者选择终止合同,则使用者同意支付未摊提的贷款和拥有的资产,并承担乙方项目的租赁。这提供了使用者相应的信息,他可以无故终止,而其行为的后果应有他来承担。有了这个“安全阀”,供应者可以据此投入资金,如果终止发生,资产的支付根据预先计划已有安排。供应者应在一开始就记录所有的资产,并通知使用者在关系期所购买的所有资产: 除了在此提出的
15、补偿条款,在中止协议时,应确定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以下列方式: (i)如果乙方在(3)年的该协议起始条款下的任何时候中止该协议,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在第一个18个月的任何时间中止该协议,(或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i)如果甲方在起始条款的以后的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或在第18个月后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可以有如下选择: (i)支付给乙方$ ,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没有支付¥ 给乙方,该资产的名称
16、和所有权应归属于乙方。 甲方在不迟于中止日期前,应通知乙方自己的选择,即选择(i)或(ii)。 任何在此部分提供的由甲方给乙方的补偿支付,不应迟于终止通知中指定的中止日期。 如果中止日期前,这种补偿支付没有支付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在最后的补偿支付之前,及时支付所有的租赁机构和个人财产出租人原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以避免乙方借用或租用私人财物的名义受损失。双方进一步同意,上述租赁机构与出租人在上述租约下应对甲方具有要求支付费用的权利。为此,上述租赁机构或出租人应被任务认为是本协议的乙方受益人。如在此和第12(a)部分确定的,由甲方承担的支付费用责任,在发生中止时,应不是乙方赔偿。 在快速折旧计划或相
17、对较短的合同情况下,经常有这样的问题:“如果中止,谁得到资产?”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是让使用者在合同的前半期,自动获得和拥有资产,如果供应者计算出了拥有资产的残余价值,作为服务定价的基础,在合同剩余的一半时间中止时,它可能得到额外支付。 (b)劳动力价格:双方承认在第一部分“表A”中所提出的价格和物流是存储服务的最低收费,是基于一定的劳动力价格的,在实际的劳动力价格超过乙方的假设时,双方应调整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与最低月费用,结果是甲方应支付乙方额外的劳动力成本。 在开始时,供应者经常要求提供在劳动力价格为基础的服务价格,然而,在报价请求(RFQ)和开始时间经常有半到一年时间,如果当地的条件发生
18、了变化,供应者可以要求一次劳动力价格的调整。(9)参与各方的地位 (a)参与各方达成共识:乙方不从事与出租货物的存储业务,也不能被看作法律中规定的“仓库所有人”,并且,乙方明确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出索赔、抵押、特免、抵消的优惠权或类似的有关对合同中所规定乙方所处理的货物的权利,货物的全部的、单一的、无疑问的权利仍属于甲方。 (b)以与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冲突为前提,据此同意:乙方对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货物而言,他是一受托者,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是受托者寄托人的关系。进一步又达成共识:乙方对于完成任务所需的方法和措施,应有独立控制和自由处理的能力。他不是甲方的代理或雇员。为了是乙方能完成作为该合同的受
19、托者的任务,甲方允许乙方按甲方的利益,在任何适当的时间内,能独立控制并进行对货物和房产的检查。(10)索赔通知和诉讼 (a)以下所有的索赔必须在法庭宣判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b)只有当这些索赔用书面形式提交,并且是在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索赔,甲方或乙方才能做出反应。(11)口头交流 2(b)、4(a)和5(c)小节规定了由于与甲方进行口头交流后所产生的误交流的责任。在与以上各节内容无冲突的条件下,甲方因而同意用书面形式在发生口头交流24小时内,对这些口头交流内容进行确认。乙方收到这些书面确认后,再也无权依靠自己对口头交流的理解行事,而应按书面确认的情况为准。但是,在乙方收到口头交流确认前,乙
20、方不必对根据口头交流内容而发生的行为负责。(12)仓库 房产与中止的结果:以下用于服务活动的仓库应为一定的房产,位于 ,“房产”由乙方租赁,规定 ( )年,自,200年开始,该房产在“表C”(“租赁”)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当由于某些原因要中止该合同时,甲方应承担该中止后的租赁,因而,甲方应单独承担租赁中承租人的法律责任,而乙方不应承担所有这些责任:即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付的租金或其它任何款项。一旦合同中止,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其在所有租赁改进中所获得的利益。(13)转让 不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让、转送、抵押或让渡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上述书面同意是不能随意收回的。
21、 注意,在这一转让条款规定中,并不排除乙方向持有股份的或控股的公司或主要持股人转让利益,这些利益的转让或转送不需要甲方同意。(14)授权 在合同上签名的工作人员、代理或雇员声明并保证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们有权使各自的组织受到法律保护。(15)违约 下列情况被认为是乙方违约: (a)如乙方在执行或遵守合同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b)如果乙方向法院提出自愿破产的申请,或被法院宣布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为债主的利益进行转让,寻求或同意对所有资产任命乙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如果乙方收到这一书面违约通知单后30天,违约还在继续,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它满足第8(a)节中所述的中止付费的规定。与前述
22、无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在收到这一违约通知后有30天时间来消除、纠正他的违约行为。 “允许供应商有多少时间来纠正他的违约情况?”,这是双方谈判合同时通常争论的问题。用户希望他的货物能顺利到达其甲方处,而供应方需要时间来纠正他(她)的违约状态。关键是时间和严密程度。在违约情况下,用户应派代表在现场监督事态的发展,但不能妨碍供应方纠正导致违约的情况。在合同样本中建议的30天的时间可能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在其他情况下不适用。无论如何,违约一旦发生,不及时纠正违约情况,只要符合合同中止条款和条件,就会导致合同中止,并中止付费。(16)继任者和受让人 该合同应对各方的继任者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应。(17)说明 在限定为条款的实际工作范围,说明仅供参考。(18)所适用的法律 该合同应根据的法律执行。(19)修改最终完成合同除了下面所述或各方签名的书面协议外,这一合同不能以口头或其他任何方式改变、修改、作废或丢弃,或中止。书面意见包括完整的协议,是双方签署的,而不能由任何代表,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都不可。双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