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技术服务协议项目名称: 遗产要素三维实景模型制作甲方: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新疆沃维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石家庄桥西区签订日期:2023年03月25日第一部分 定义1.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1“甲方”系指购买数据和加工服务的单位。本协议甲方系指: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2“乙方”系指提供数据和加工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本协议乙方系指新疆沃维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3 “协议”系指买、卖双方协商达成的、并经双方签署的协议,涉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其它文献。1.4“数据”涉及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数据成果以及相关的文
2、献和技术资料。1.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各项规定。1.6“现场”系指数据将要交付使用的地点。数据交付使用地点位于:甲方指定地点。1.7“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交付物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毕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毕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1.8“交付物”系指乙方按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涉及按照规范制作的数据成果以及相关文档,如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等。1.9“服务”系指按协议的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基础数据的采购、加工、安装、调试以及培训、技术支持服务、数据完善更新升级及其他类似的义务行
3、为。1.10“验收”系指按协议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协议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的数据符合技术规范和规格的规定。1.11“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1.12“协议价”系指甲方在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第一部分 技术规格与验收本协议数据描述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涉及:对甲方指定的三维数据照片建模以及已完毕的无人机飞行数据进行后期三维模型的解决。1.根据甲方提供的照片素材,含建筑物多个角度拍摄照片进行三维模型的制作
4、。(总计1500个三维模型)2.无人机数据的空三制作,重要使用correct畸变纠正模块、AAT+PATB来实现。3.立体模型建立及DSM/DEM的生成与制作,重要使用VirtuoZo的DEM拼接与裁切模块、DEM编辑模块。第一条 技术规范1.1三维模型数据为MAX2023及以下版本,贴图命名规范,模型数据单位统一,坐标归零,文献命名对的。第二条 需求变更2.1甲方可以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协议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项或几项提出变更:(1) 协议项下为甲方设计的技术方案;(2) 数据交付使用地点;(3) 交付时间(涉及数据加工完毕时间和验收时间等);(4) 乙方须提供的服务。2.2
5、 假如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长或减少,将对协议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协议。乙方根据本条进行任何调整的规定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15天内提出。第三条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3.1233.1 知识产权甲方拥有本项目提供的数据信息的知识产权。除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献。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运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补偿甲方的损失。3.2 使用权甲方对本协议项下
6、的所有数据信息具有使用权。且甲方有向第三方分发的权利。3.3 本协议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协议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3.4 (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数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假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也许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项目实行过程中的任何技术资料提供应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别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协议必须的
7、范围。(3) 本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和到期而失效。第四条 检查与测试44.1 甲方有权检查和测试数据,以确认数据成果是否符合协议规格的规定,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4.2 检查和测试在交货地点和数据的最终目的地进行。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检查人员提供条件,涉及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4.3 假如任何被检测的数据不能满足规格的规定,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数据信息,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数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规定。4.4 甲方在数据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数据进行检查、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数据的权力将不会由于数据制作厂家通过了检查、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4.5 在交货前,
8、乙方应对数据信息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进行具体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检查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和性能的最终检查。数据制作厂家检查的结果和细节应作为附件。4.6 本条未提及的其他检查相关规定按照附件二中相应内容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数据加工155.1 制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履行其在数据制作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交付规定准时完毕。5.2 项目管理乙方执行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总监必须专职于本项目,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百分百地投入到本项目中,项目团队要保持稳定。甲方监督、检查、必要时审查乙方项目实行情况。5.3 需求分析(1) 乙方必须对甲方各部门提出的初步需求进行具体充足的
9、调研,充足考虑甲方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趋势;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调研活动。(2) 乙方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应及时完毕需求分析,并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甲方将对此需求分析报告、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评审。(3) 甲方对上述需求分析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其已描述内容进行了确认,并不代表需求细节的所有,在数据制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用户会随时补充或更正需求的细节。(4)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足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以对该数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5.4 进度报告(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半月报和专题报告,
10、内容涉及项目进度或阶段性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毕的数据加工项目,有无碰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甲方规定知道的情况。第六条 质量保证66.1 乙方须保证数据是最新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附件中的规定。6.2 乙方须保证在数据信息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数据加工等而发生的任何局限性或故障负责。6.3 根据甲方自己检查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检查机构的检查结果,发现数据的质量和规格与附件中的规定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实际运营证实数据信息存在上述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告知后3日内提出甲
11、方认可的解决方案。6.4 假如乙方在收到数据信息问题告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提出解决方案,甲方可采用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6.5 其他质量保证规定按照附件中相应内容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项目协调会277.1 在数据制作进行过程中,如任一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规定召开紧急项目协调会,但应提前3(叁)日书面告知对方。7.2 项目协调会原则上在乙方或甲方所在地举行,经双方另行协商,也可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地点举行,会议费用由乙方承担。7.3 双方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和乙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第八条 转包和分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所有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12、。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交付与领受899.1 本协议项下的数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9.2 本协议项下所有交付产品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进行验收。9.3 交付(1)交付的内容以供货清单为准,涉及加工完毕的数据产品及其他相关的技术资料。(2)技术资料应按照但不限于附件中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3)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告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4)乙方应按照阶段计划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献应当是电子版介质(刻录光盘)。(5)假如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乙
13、方应在收到甲方告知后3日内将这些资料补充齐全。9.4 领受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数据的需求和规格。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达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善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再次检查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献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约终止本协议为止。第十条 保密1010.1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双方拟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
14、内容:乙方内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项目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直接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业主单位负相关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技术文献,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购置的数据、甲方所有工程建设技术方案、技术资料、业务数据、信息资源以及所有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等;(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直接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负相关责任。10.2 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协议的存在或其性质,但本协议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批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1)
15、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2)法律规定;(3)任何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4)任何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用保密措施)披露;(5)当事人实行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用保密措施)。 10.3 双方批准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核对方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第二部分 协议约定第十一条 合用法律和争议解决31111.1 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协议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批准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
16、在规定期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11.4 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第十二条 权利和义务1212.1 双方共同权利严格根据本协议书的内容执行,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1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2.2.1 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实行调研工作。12.2.2 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合作工作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配合乙方进行数据产品的标绘、辨认、规则调试等实行工作。12.2.3 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向乙方支
17、付相关款项。12.2.4 根据本协议书规定按期检查项目进度,接受数据成果。12.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2.3.1 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进行交付数据产品工作,并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组成工作小组进行本项目实行工作。12.3.2 对甲方进行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服务工作。12.3.3 向甲方提供款项支付的有关票据。第十三条 签约保证1313.1 乙方保证13.1.1 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13.1.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献将不会:(1)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合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18、2)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献如保证协议、承诺、协议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甲方的权利受到约束。13.1.3 甲方的数据使用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规定甲方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13.1.4 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数据信息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相关的其他针对乙方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本协议项下数据信息的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13.1.5 乙方承诺,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行使的本协议项下数据信息的权利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由乙方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
19、所拟定的补偿金额。13.1.6 乙方所提供的数据成果符合国家有关信息产品方面的规定和标准规范。13.2 甲方保证13.2.1 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13.2.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献将不会:(1)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合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2)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献如保证协议、承诺、协议等中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第十四条 告知方式本协议任何一方给另一方有事项告知对方时,都应以书面形式(传真等)送达,收到方亦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告知以送到日期或告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
20、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第十五条 违约与补偿141515.1 交付违约乙方应在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毕和交付本协议规定的数据。假如因甲方因素,导致数据交付延迟,甲方应顺延交付时间。假如因乙方因素,导致数据交付延迟,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说明其理由,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以书面告知的方式告知乙方是否批准延长交付期。15.2 假如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甲方批准顺延的除外),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补偿金。每迟交一周,补偿金按协议价格的0.5计算。但违约补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协议价格的5。局限性7天按一周计算。当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时,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采用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21、15.3 假如乙方的交付违约补偿金达成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或者不采用补救措施,或者不继续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5.4 保密违约:乙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5.5 如发生违约情况,守约方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告知违约方,内容涉及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告知后,应于3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15.6 乙方的违约补偿金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局限性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索。第十
22、六条 索赔1231616.1 假如数据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附件中的数据清单、技术规格及规定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数据存有缺陷,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检查机构的检查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16.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告知后,双方可协商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拟定,作为补充协议内容。16.3 假如在甲方发出索赔告知后3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假如在甲方提出索赔告知后的3日内或甲方批准的更长时间内,双方未能协商达成问题的解决方案,甲方将从协议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假如履约保证金额局限性以支付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局限性部分。第
23、十七条 终止协议1717.1 在乙方存在下述情况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告知,部分或所有终止协议,同时保存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7.1.1 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甲方批准延长的限期内提交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或部分数据; 17.1.2 乙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重要义务的;17.1.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2 在甲方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所有或部分解除协议
24、之后,对未交付的数据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数据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协议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中未解除的部分。17.3 假如乙方破产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单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协议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用或将要采用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1818.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去相关协议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
25、书面告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献。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限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去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协议义务不能免去。18.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也许地采用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导致的影响。没有采用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规定免责或补偿。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1919.1 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协议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批准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26、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期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9.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19.4 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第二十条 协议修改2020.1 如需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时,须经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修改书。20.2 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效力。第三部分 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第二十一条 协议价款本协议的价款共计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元整)。本协议总价涉及数据采购、数
27、据加工(需求调研及分析、加工、测试等)及培训、技术支持服务、数据更新升级及质量保证等各项费用,还涉及乙方的利润、应缴纳的税费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一切费用。本协议采用固定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协议的总价不变,乙方在报价时已经充足考虑各种价格浮动因素。第二十二条 付款方式2122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甲方将按以下目的向乙方分期支付各个阶段的费用:(1) 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的50%;(2) 乙方将项目所需数据提交给甲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剩余价款的50%。(3) 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明确一下是否开具该
28、税点发票)第四部分 协议生效2323.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和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23.2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但须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23.2.1 一方破产、撤消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23.2.2 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23.2.3 出现了协议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协议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23.3 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双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23.4 协议的终止期到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补充信息技术协议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3年03月25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经办人)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真开户银行帐 号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技术协议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3年03月25 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经办人)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开户银行帐 号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 技术协议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