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房屋租赁协议范本南京*实业有限企业与*有限企业有关*一层房屋租赁协议/31*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编号:出租方(甲方):南京*实业有限企业联络地址:南京市*大厦14楼邮编:210005联络电话:*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联络地址:邮编:联络电话: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措施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租赁商铺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在协议中,除另有解释以外,下列用语具有下述含意:“本项目”是指座落于南京市*路*号*,即*商铺部分(包括房屋、既有装修、设备、设施)。“保证金”是指乙方按照下述第款规
2、定向甲方交纳金额。“装修期”本协议约定装修期概念并非特指乙方用于装修该房屋期间,也包括下述第款所规定,在乙方租满本协议约定租赁期并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前提下,甲方予以乙方免交该房屋部分租赁费用期间。“营业额”是指乙方运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未经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款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1)运用该房屋发售多种货品收入;(2)运用该房屋提供服务和征询所收取多种服务费、征询费;(3)因2使用该房屋而得到多种非商业性收入;(4)因使用该房屋而于其他方面产生收入,例如运用该房屋内任何电话、电器、电脑、传真或其他办公室设备而形成之任何交易收入;(5)乙方或乙方任何雇员、代理人、被许可人、被特许人
3、、或任何与乙方有关人运用该房屋从事交易收入;及(6)其他与该房屋有关收入。“管理企业”是指甲方或甲方指定对大厦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租金”是指本协议第款所规定租金(包括固定租金和/或提成租金)。第二条 授权 鉴于本项目系南京*有限企业所有,依该企业与甲方之间协议约定,甲方拥有本项目合法使用权;同步,南京*有限企业以出具书面授权书形式,授权甲方对外出租本项目,并由甲方承担一切因租赁本项目而产生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南京凯润房地产有限企业授权书系本协议附件之一,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出租房屋状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座落在南京市*号*(*一层 102-1A单元)(协议中简称“该房屋”
4、)。房屋类型为商业,该房屋租赁范围本协议附件(一)。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用于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同意不就该面积与政府测绘或其他机关或其他任何人士或组织测量 面积或建筑面积、自用面积或其他算法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调整。 如出租范围出现变更则实际面积也对应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和租赁范围平面图重新进行认定。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经营业态为 之用途,并保证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私自变化上述用途。 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使用范围、条件和规定;既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内容、原则及需约定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协议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
5、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验收根据。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以甲方书面发出告知后,实际交付日为准。 该房屋租赁期自交付日起,满 年之日止,即 201 年 月 日起至201年 月 日止。3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书面告知上交付日之前,往甲方处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甲方书面告知交付后来三天内,如乙方未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告知交付后来第三天视为该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仍从协议约定交付日开始计算。假如乙方在交付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但无义务)经向乙方发出书面告知而终止本协议,这种状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而不必
6、向乙方退还。乙方由此给甲方导致其他损失,乙方应当此外予以赔偿。 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之前,乙方应付清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于该房屋交付时应支付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无义务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营业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00。若乙方需要调整于该房屋营业时间,则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第五条 有关租金及支付甲方同意予以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装修免租期,即201X年X月X 日至201 年 月 日。乙方不必承担该装修免租期内租金,但在装修免租期内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和本协议约定其他费用。 若乙方不管任何原因实际租赁不满上述款规定租赁期和/或
7、违反本协议条款及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协议公约定租赁免租期内所免除所有租金,但甲方原因导致状况除外。 甲方予以乙方自本协议款规定装修免租期结束之日起,即201 年X月 X日起支付该房屋租金,并按照下述规定计算:第一、第二租赁年度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则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从第三个租赁年度开始,年租金每年合计递增10%。 乙方按季度(三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先付后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后五天内向甲方支付首季(即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租金共人民币 元(大写: )。 其后各季应付固定租金,应由乙方于每季第一种工作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前付清。计算日
8、租金公式按【月租金*12/365】。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租金之日起十日内提供乙方对应金额正式发票。 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所有付款,应以人民币电汇至甲方书面指定之帐号,或以甲方届时指定其他方式支付。乙方付款所发生任何银行 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称于三个月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则甲方有权以租赁保证金抵扣乙方应付款项,和/或作为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之赔偿,和/或根据本协议规定不予4返还。如保证金发生金额局限性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补交该等差额。 租赁关系终止时,
9、在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租赁期满,或本协议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后四十日内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称于每平方米人民币20元违约金。 乙方应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或管理企业支付该房屋物业管理费。该房屋目前物业管理费按照租用面积乘以 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计算,即该房屋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季(即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物业管理费共人
10、民币 元(大写: )。 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称于三个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乙方须在本季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于交付日之前向甲方或管理企业支付装修押金(如下简称“装修押金”)。装修押金为金额相称于该房屋一种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之和,为人民币 元,(大写: )。如甲方或管理企业因乙方装修该房屋而遭受任何损失,甲方或管理企业有权(但并无义务)从装修押金中扣收款项以赔偿甲方或管理企业因此遭受损失。如管理企业持有装修押金由于该等赔偿而少于上述款规定之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管理企业告知,立即向管理企业补
11、交该等差额。乙方装修结束后应告知甲方和管理企业,经甲方和管理企业验收并确认合格后,甲方或管理企业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天内将装修押金在扣除因乙方装修该房屋给甲方或管理企业导致损失(如有)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同意,如租赁期内甲方和/或管理企业就本项目中所有商铺用途房屋统一提高物业管理费,并提前一种月书面告知乙方,则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物业管理费将于该一种月期满时对应增长。同步,甲方承诺: 该等调整合用于本项目中三分之二以上顾客,且一并予以执行。甲方或管理企业应于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乙方对应金额正式发票。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上述费用外,租赁期(包括装修期)内有关该房屋水费、电费
12、、煤气费、通讯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费用和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设施和设备使用等费用以及本协议附件四所列各项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本款规定各项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应以甲方或管理企业书面告知为准。上述款所述之“非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本协议第款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时间。乙方如规定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供应空调,应向甲方或管理企业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支付其所规定供应空调时段费用。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甲方应对本项目进行维修和保养,但乙方应承担由于乙方过错、过错5和疏忽行为对本项目导致损失损坏赔偿责任。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和/或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或容许他人对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排
13、水、消防、室内外外观及既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甲方和/或管理企业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甲方和/或管理企业同意范围内对该房屋和/或对其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进行 增建增设或改建。因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而引起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统一使用甲方中央空调系统,甲方将空调管道预留在乙方店铺入口处,乙方使用甲方指定设备、型号,施工图纸经甲方审核同意 后,乙方安排甲方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有关店铺内部空调安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消防、本项目管理系统和电力设施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必须由甲方指定工程承包商进行,其他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工作须由乙方指定并经甲方承认工程承包
14、商进行。乙方根据协议规定进行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附属设施及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而甲方对此不必承担维修和保养责任。 根据本协议款所发生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增建增设及改建费、设备材料费以及由此发生税收及政府收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负责保持该房屋及甲方提供装修、设施和设备处在良好和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除外)。 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列于本协议附件三中甲方提供装修、附属设施或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管理企业前来维修而不得私自处理(但在紧急状况下,乙方可在为减少对乙方财产及雇员产生即时损害或风险之目程度内进行临时性修理;按照行业原则有关合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或管理
15、企业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进行维修,如根据行业原则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乙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合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其雇佣人员、承包商或代理人处理该房屋及本协议附件三所列之甲方提供装修、附属设施或设备损坏或故障,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损坏、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维修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但出现紧急状况或经乙方同意则可不受该约束。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如规定在大厦外墙安装乙方之标识,必须事先获得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乙方应自费安装和维
16、修该等标识并应购置保险,且应赔偿甲方因该标识安装与放置而遭受损失。乙方负责安装该标识工程承包商及该标识设计与用料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应在返还该房屋时自负费用将大厦安装有乙方标识部位恢复原状。 若在租赁期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房屋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规定,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修改其装修并独自处理该等修改带来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相邻单元承租人和/或甲方而产生责任与费用。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若在租赁期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房屋相邻单元(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规定,乙方必须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和/或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提供所有必须协助。乙
17、方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6与其相邻单元承租人协商处理,但乙方不得以该等损失为由拒绝或迟延予以上述协助。甲方不就乙方损失承担责任与费用。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或导致一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条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房屋。(2) 在协议期内,甲方如拟在该房屋内进行改建、增建、增设或装修,须事先告知乙方。(3) 甲方应承担作为出租人应付与该房屋有关税费。(4) 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阻碍。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乙
18、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该房屋,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化该房屋用途。乙方所有图纸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2)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装修、设施和设备等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3)乙方应严格遵守顾客守则以及甲方和/或管理企业所不时制定和修改关于本项目管理其他规定。乙方、其雇员和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和/或管理企业对本项目正常管理。(4)乙方不得污损或毁坏公共部位及其设备和设施。(5)乙方不得在公共通道或其他公用地段放置货品、家俱、垃圾、不得堵塞上述地段通行,并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6)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
19、其他违反当地习俗物品或也许使该房屋保险费用被规定增长物品带进或寄存在该房屋内。(7)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容许、默许任何非法和不道德活动,或各类宗教活动或其他甲方认为不合适活动,或也许对其他顾客或租户导致或引起他人厌恶活动,或干扰或也许干扰其他顾客或租户或他人安静祥和地使用本项目公共场所及该房屋之外其他房屋活动。(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标识、海报、广告牌、或通告等。(9)乙方须对其雇员、访客和承包商行为负责,保证他们不进行对该房屋有损害行为及本协议不容许乙方进行行为。乙方须对其雇员和承包商在该房屋或本
20、项目任何部位故意或过错行为给甲方导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不得进行或容许、默许他人进行任何也许导致该房屋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长活动。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增付保险费或发生其他开支或损失,乙方须及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或也许遭受所有损失、损害及开支。(11)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大件粗笨机械、设备、货品或装修材料搬入搬出该房屋。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地面上或他处放置超过规定7负载物品。在将物品搬进该房屋之前,应告知甲方或管理企业并查询该房屋最高载重量。甲方或管理企业有权规定保险箱或其他重物放置位置,以便使负载力分布均衡。搬进该房屋专业器具或设备须放置在乙方自费置办合适承托物上,
21、其安顿应符合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足以防止震动或噪音干扰其他顾客。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未纠正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属于乙方设备、器具、货品及其他财产搬离该房屋。(12)如乙方为企业而该房屋是由其雇员使用,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一份所有使用者名单,并保证所有使用者遵守本协议项下之乙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将该房屋腾空并交还甲方。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该等使用者名单随时更新。(13)乙方不得将喧哗声泄漏到该房屋之外本项目任何部位。(14)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导致甲方任何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
22、行政责任。(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证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质量,承担质量责任,维护本项目形象。(16)乙方应获得在该房屋内合法进行经营活动所有同意,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且应适时更新此等同意、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遵守此等同意,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中规定条件(若有),并提供两份加盖公章给甲方立案。(17)乙方应以甲方满意方式和风格在该房屋内进行店招、灯箱和门头装潢:如甲方认为某种形式展示对该项目声誉或整体形象构成不利影响,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之书面告知后立即变更或更换该等展示、装饰装潢。(18)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进行展览、派发、摊卖任何商品、宣传品或进行任何
23、促销活动或类似活动。(19)乙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且配合甲方检查及管理。 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与商品生产商、商品供应商、消费者等第三方发生债务及其他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假如因此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该房屋及本项目公共区域内因乙方原因给第三者导致人身和/或财产损害,应当由乙方向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餐饮条款(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使用或存储液化石油气或其他罐装气体。(2)乙方经营行为需满足甲方有关卫生、环境保护规定。(3)因清理该房屋内某种特殊种类垃圾、废物而产生费用须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该房屋内安装有关
24、厨房、烹饪设备及排水设施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须符合所有有关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规定。由此产生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乙方须在协议期内自费维修保养、更新替代、清洁在该房屋内由乙方安装设备、设施。(6)乙方自行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波及规划、环境保护、卫生、水、电、气、8通讯、消防等国家规定申请报批手续,所产生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餐厅厨房排水管道和卫生间排污管由乙方自行铺设,地面设施须恢复原状,排水、排污施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平常排污费用由乙方承担。(7)假如乙方需要改动甲方消防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经营行为不得损害相邻关系。假如其经营
25、行为违反法律、法令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或对甲方和第三方构成妨害,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止营业,由此导致损失(包括政府部门针对乙方行为惩罚)由乙方承担。(9)除了与乙方在该房屋内进行餐饮业务有关食品、饮料等货品或商品外,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生产、制造、加工或储存任何其他货品和商品。第九条 保险 乙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30天内购置全面公众责任险,并保持保险单在合同期以内有效,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赔偿范围应包括个人伤害责任、人身伤害责任、人群所蒙受伤害及损失责任。发生意外时,若因乙方未购置前述保险或投保金额局限性,所产生一切损失(包括前述保险单赔偿范围内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装
26、修免租期内乙方必须为该房屋装修设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装修免租期内持续有效。发生意外时,若因乙方未购置前述保险或投保金额局限性,所产生一切损失(包括前述保险单赔偿范围内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互换 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协议当事人在租赁期内获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管乙方对该等使用或占用与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酬劳或其他利益。 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
27、承租房屋进行互换。第十一条 双方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后,非本协议规定状况,乙方私自中途退租,即构成乙方严重违约。在此状况下,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就所发生损失向乙方索赔;或者甲方也可经书面告知乙方而解除本协议。若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有权规定乙方承担下述款约定违约金外,尚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1)出现本协议规定情形而甲方行使解除本协议之权利,甲方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所有租金(无论该等租金所对应租赁期间与否届满)9均不予退还。同步,甲方除根据款规定没收乙方保证金外,甲方并有权向乙方索取乙方在本协议第款规定装修免租期所免除所有租金。(2)若乙方经营不佳且无法继续经营,则乙方可以提前三
28、个月告知甲方解除租赁协议,而甲方除根据款规定没收乙方保证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返还在本协议第款规定装修免租期内所免除所有租金。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保证金、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通讯费、非正常工作时间空调供应费用或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设施和设备开通和/或使用费用或本协议附件四所列任何费用或任何应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逾期补交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逾期支付之款项%支付滞纳金。逾期支付上述任何款项或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停止有关供应或严禁有关使用,因此导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需于本协议公约定营业时间内暂停或停止营业,乙方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在获得甲
29、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暂停或停止营业。乙方私自停止营业到达十天(含)以上,视为乙方私自中途退租,须按本协议条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租赁该房屋是在该房屋设置分支机构(下称“分支机构”)使用,乙方承诺乙方将在实际开业日前办妥分支机构登记注册手续并获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同步,无论任何原因分支机构未能在本款规定期限内依法设置,甲方有权经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协议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状况除外。 乙方承诺在20xx年 月 日开业,若乙方未能在前述日期正式营业,则乙方不享有装修免租期,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协议约定装修期内租金。乙方逾期开业7天,甲方有权以乙方当月租金两倍为原则按日收取违约金
30、;逾期一种月,则甲方将保留解除本协议权利,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外。但若乙方需早于上述承诺开业日期开业,则乙方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后方可开业。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范围和规定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甲方可以规定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乙方同意,在下述状况下,甲方对所发生损失没有责任(且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外,本协议项下之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减免或中断支付):因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商场进行维修、保养或因按本协议规定程序对该房屋或其相邻房屋或商场进行装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设施临时性停止使用,或导致该房屋水、电、空调供应临时性中断,从而使乙方或乙方雇员、代理人
31、或访客发生损失。该房屋上述公用事业临时性中断系指公用事业一次性持续中断在24小时内;如超过24小时,则乙方有权减免该时间租金;非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或乙方雇员、代理人或访客发生损失; 任何时间该房屋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甲方或管理企业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对商场提供保安服务并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及其内部人员与财产保卫责任);该房屋被国家或政府机关征用、征收、征购、没收或收归国有,届时,10有关租金及费用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都市
32、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3) 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需根据本协议条承担对应违约责任。(一)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变化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二) 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主体构造损坏;(三) 乙方私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互换各自承租房屋;(四)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和本协议约定其他任何费用超过一种月;(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变化房屋构造;(六) 乙方将该房屋用于任何非法目或乙方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以外之目;(七)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在甲方书面告
33、知后七日内乙方未予纠正;(八) 乙方被强迫或自愿进入清算程序(以重组或合并为目者除外),或乙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乙方被接管人接受;(九) 乙方在该房屋实际开业日前未能办妥在该房屋经营所需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获得营业执照和/或必要许可证等);(十)乙方在该房屋内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商号名称进行经营,或在该房屋内经营重要产品或提供重要服务或其类型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十一)出现其他归因于乙方,法律法规容许甲方解除协议之情形。 甲、乙双方同意,当甲方交付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导致实际损失; 租赁期满,乙方与否享有续租权,由甲乙双方在租赁
34、期届满 6(陆) 个月之前协商决定,超过上述期限双方协商不成,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乙方享有续租权,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 5(伍)个月之前签订续租协议,超过上述期限双方无法到达续租协议,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第十三条 房屋交还 乙方应最迟于租赁期满日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17:00时之前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及场地。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书面到达有关续租或延期协议而逾期不交还该房屋和/或场地,乙方除应按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20 元原则支付占用使用费,还应承担该房屋和场地在占用期间内本11协议第五条所规定一切其他费用。如因乙方逾期不迁出该房屋或场地而导致甲方其他损失,乙方还
35、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和场地前,应自付费用对该房屋进行打扫和清理,使该房屋处在完好和可出租状态。无论任何原因,在租赁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将该房屋和场地恢复原状或乙方之后新承租方承认状态,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无论甲方与否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房屋和场地恢复原状,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对该房屋、场地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赔偿和/或赔偿。 租赁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如甲方发现该房屋和/或本同附件三所列装修、设备和设施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局限性赔偿甲方损失,甲
36、方有权规定乙方赔偿差额。 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没有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和场地,则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款规定向乙方收取占用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以外,尚有权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七后来启动该房屋门锁并更换门锁,将屋内和场地上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俱、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搬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和场地腾空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损坏及乙方之损失概不负责。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和场地上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合适方式发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该等物件,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任何款项及赔偿甲方因本款项定事由所发生及将发生损失
37、。但不管任何状况甲方均将无任何义务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甲方理解到乙方违约而又接受违约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权利。乙方交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局限性本协议之规定金额时,或甲方接受金额局限性租金或其他款项,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其他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权利以及根据本协议及法律规定其他权利。此外,甲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将不意味放弃该等权利。甲方任何权利放弃均以甲方签订书面明确表达为准。 如本协议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应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合法有效性。 甲、乙双方于此作不可撤销申明:双方已经明确了本协议有关违
38、约责任后果,并同意任何状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或第三方规定或申请调高、调低违约方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即甲、乙双方都明确放弃申请调整违约责任权利。第十五条 告知 本协议当事人之间发生任何告知或联络应以书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传真12号码发出:甲方: 南京*有限企业收件人:*地址: 南京市*18楼邮编: 210005传真: *乙方:收件人:地址:邮编:传真:或者按照接受一方向发出一方所最新书面告知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发出。 对于任何告知或联络,如直接交付,则在接受一方授权人签收时视为收讫;如用传真,在发出后视为收讫;假如通过国内或国际快递方式邮寄,则在寄出后第三天被视作已收讫(无论该信件
39、与否被退回);如用挂号信、EMS邮寄,在寄出五天后视为收讫(无论该信件与否被退回)。对于发送给乙方任何告知或联络,甲方可以向本协议第条所述地址发送。在乙方接受该房屋后,任何予以乙方告知假如该告知写明以乙方为收件人并被留置在该房屋处将被认为十分确定地发给了乙方,并视为由乙方于下一种工作日收到。第十六条 适使用办法律与争议处理方式 本协议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提交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处理。第十七条 其他本协议以中文书就。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壹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
40、执 贰 分。 本协议签定期,乙方餐饮项目管理企业尚在注册,等注册完毕后由该项目管理企业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将本协议中乙方所有权利与义务转移至该项目管理企业,并由本协议乙方签订企业提供担保。(如下空白)13(签订页)甲方: 南京*有限企业(签订盖章)代表姓名: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订盖章)代表姓名:日期: 年 月 日14附件一该房屋租赁范围图(四楼整层)15附件二该房屋合用部位使用范围、条件和规定 本项目室外场地、室内电梯大堂、地下车库、消防楼梯、设备机房等使用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制定有关运行管理手册来执行。16附件三既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A. 商铺交付原则17附件四本项目有关收费一览表协议附件四一、 收楼前交付款项:二、装修前交付款项:18注: A) 其他诸如通讯、数据、电视等收费原则双方协商处理。B) 如租户规定增长特殊项目如重要机电,建筑方面更改,需另行收费。C) 租户需自行负责所有装修产生建筑垃圾清除和运送工作,并必须运至甲方指定地点。D) 甲方将根据实际运作成本,保留更改收费原则权利。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