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销代理合同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注册地址:通信及接待中心地址: 为实现甲方项目房屋又好又快销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信用双赢原则,经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海南岛外的销售市场,甲方同意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的部分房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一致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部分房源的销售方。乙方在合作期内完成客户带看,且于合作期届满后7天内,客户完成签约的,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成交客户,逾期则无效。第二条 委托物业甲方位于海南省 _ 市的“ _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_ 万,可销售面积约
2、_ 万(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甲方通知乙方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部分房源,负责该项目在代理指定区域的市场营销推广及代理销售工作。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第二条 合作期限1、本合同合作期限为壹年,自 _ 年 _ 月 _ 日至 _ 年 _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商定续签,续签以双方书面合同为准。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2、在协议有效代理期里,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三条 代理佣金计算办法和计提标准1、代理销售佣金代理期内双方以乙方所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_ ( _ %)计提佣金,除
3、本合同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外,佣金中包含了人工、宣传、推广活动、联络看房等全部费用包干。如乙方为甲方项目销售业绩较好,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佣金计提标准。2、甲方除支付上述销售代理费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 代理佣金支付1、双方按佣金计提办法和计提标准,于每月25日前结算代理佣金一次。如手续齐全,可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入乙方对公账户。1.1乙方应在每月18日前与甲方销售部核对套数、销售房款金额,并计算出应提佣金,经甲方核对、签字认可,双方审核无误后,支付上一个月的代理佣金。1.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佣金支付
4、时间超过壹个月,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2、费用结算条件和依据: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100%的购房款,甲方按付款金额比例给乙方结清该套房代理费。如乙方介绍成交的购房人退房,乙方代理佣金应不予计提。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如已经结算完毕全部代理佣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该购房人已经退房通知的七日内将已提代理佣金退还甲方,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房源和价格1、乙方代理销售的项目房源和甲方现场置业顾问范围相同。甲、乙双方须随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互通房源状况。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是否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确认乙
5、方可以对外认购后,乙方方可对外认购,否则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2、乙方代理销售房屋的价格和甲方现场售楼中心价格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应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3、乙方介绍推荐的客户可以享受甲方销售中心同等优惠(具体细节以双方另行商定的书面文件为准)。4、由甲方根椐市场情况,制定出不同时期的合理销售价格表给乙方为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5、当销售成交价格高于甲方提供价格表最低折扣之上时,乙方即有权出售。如低于最低折扣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如果乙方自行出售,低于部分由乙方负责。
6、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若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对接联系。3、甲方同意乙方在异地(岛外)以甲方名义对项目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乙方所制作的宣传资料应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对外发放,如因乙方发放未经甲方审核的宣传资料,而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4、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张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
7、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5、甲方原则上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6、甲方人员不得有意向乙方的客户透露双方的合作内容,特别是佣金、价格等秘密。如经查实是甲方人员所为,甲方应当严肃处理或处罚责任人,以保证双方顺畅合作。7、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8、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与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和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9、甲方应按时按本
8、合同的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具备法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与其相关的文书,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甲方授权和指令进行代理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代理情况,切实维护甲方权益。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组织购房团来文昌对本项目的房产进行选购,由专人负责每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与甲方确认,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3、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并承担日常
9、的推广费用和乙方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所售房产以外的任何其它活动。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楼盘宣传资料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不得作不实介绍,否则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的行为而导致购房者向甲方追讨赔偿或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费用或损失及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对甲方本项目销售政策及本合同条款保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10、同。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认购签约程序完成每笔房屋销售业务,并督促客户在指定时间内将购房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汇入甲方帐户。8、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准许收取购房客户定金或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销售出错或其他原因与认购者发生纠纷,乙方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甲方,并负责及时处理。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1、业绩界定以乙方人员亲自带领客户或介绍推荐来项目现场成交的,由甲方接待人员记录、登记,现场主管签字确认为核定依据。2、首次来访接待登记,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即乙方第一时间先有传真(或其它形式已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名单、区域、姓名,或乙方人员带领到销售本部现场,
11、并且此前未由甲方经过接待登记的,确认为乙方介绍推荐的客户。3、签定认购协议的客户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2、本合同一方若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费,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客户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3、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应
12、提前或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第十条 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有约定的以外,违反本合同,按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2、违反合同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3、如果乙方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甲方需要变动销售价格时会提前三天,把本项目的底价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