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修理修缮合同
定做人(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承揽人(乙方): 安徽省合肥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1 年 6 月 20 日
签订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258号石油大厦内
修理修缮合同
定做人(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258号石油大厦内
工商营业注册号:500112300015423 1-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冶平
承揽人(乙方):安徽省合肥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燎原路18号
工商营业注册号:340122000024503(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春梅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行车地面遥控器安装 修理修缮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修理修缮项目、数量、报酬
见合同附件1“修理修缮项目表”。
3.材料的提供及检验
3.1.材料的提供:见合同附件2“修理修缮材料表”。
3.2.材料的检验
3.2.1.甲方检验乙方提供材料的标准、时间及地点:按LQJ01-98《起重机遥控器装置安全技术检验规范》验收,乙方产品到现场当天,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钻具井控公司
3.2.2.乙方检验甲方提供材料的标准、时间及地点: 无
4.部件的更换及权属
乙方更换修理修缮物的零、部件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归甲方所有。
5.修理修缮的时间、地点、技术标准
5.1.修理修缮时间:
5.1.1.自2011年6月20日至 2011年6月27日。
5.1.2.其他约定:安装时办理特种设备开工注册及检验
5.2.修理修缮地点: 川东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井控作业队
5.3.修理修缮物提取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5.4.修理修缮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LQJ01-98《起重机遥控器装置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执行 .
5.5.修理修缮项目完成后,乙方将修理修缮物交付给甲方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合同生效一周,云台镇钻具井控公司, 费用由乙方负担
5.6.双方对修理修缮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标准、方法: 安装完成后一周内, 云台镇钻具井控公司井控作业队,双方按LQJ01-98《起重机遥控器装置安全技术检验规范》进行验收
6.质量保修
乙方对修理修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限为 1 年,从设备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整改。
7.结算方式及期限
7.1.修理修缮项目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认定实际工作量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结算价款。
7.2.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7.2.2.3种支付方式。税费由乙方承担。即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不含税)价格。”
7.2.1.一次总付:甲方于 / 支付总报酬额的 / %;甲方预留合同总报酬额的 %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日支付或于乙方对修理修缮项目返修、整改合格后 / 日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2.1 本合同生效后 / 日内,支付合同总报酬额 /%的预付款;
7.2.2.2(按照进度支付);
7.2.2.3项目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报酬额的 95 %,其余 5 %作为保证金,于修理修缮项目保证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付清。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赵春梅
开户行: 合肥:肥东农行
账号: 280001040005661
8.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
8.1.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技术资料,乙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不合理或不全面的,应在 /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逾期不提出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符合乙方履行合同要求。
8.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
9.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
9.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修理修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修理修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9.1.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等。
9.2甲方义务
9.2.1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9.2.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9.2.3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9.3乙方权利
9.3.1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
9.3.2交付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9.4乙方的义务
9.4.1.乙方应当亲自完成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有权解除合同。
9.4.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其技术能力或生产条件等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出现的1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4.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修理修缮物和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9.4.4.在甲方单位内进行修理修缮的,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非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4.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修缮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有更换配件的进货价格、配件来源、配件品质等详细资料。
9.4.6.其他约定: 无
10.保险
10.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11.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返还。因修理修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报酬的3%支付违约金。
12.5.乙方擅自更换修理修缮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2.6.其他约定: 无
13.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3.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3.3.4.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13.3.5.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3.3.6.其他约定: 无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3.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3.4.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无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14.2 种方式解决。
14.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依法向定做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通知
定作人(甲方):川东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钻具井控公司
联系人:许长森
电话:40855098
承揽人(乙方): 安徽省合肥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肥东县新城开发区燎原路
联系人:赵家先
电话:13023068788
16其它约定
16.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16.2.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两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中没有约定或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定做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附件1:
修理修缮项目表
修理修缮项目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酬(人民币元)
单价
总金额
安装20/5吨行车地面遥控器
套
1
68000
68000
检测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陆万捌仟元整(含17﹪税)
附件2:
修理修缮材料表
提供方
材料
名称
商标
生产
厂家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
交付
日期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工业无线遥控器
大力神
台湾
QH-A4-P3h
套
1
控制柜
重庆电器厂
XQR-20/5t-Y
台
1
铜线
泰山
重庆泰山
4 mm2
米
100
铜线
泰山
重庆泰山
2 mm2
米
200
附件3:
钻具井控公司井控队
20/5吨电动双梁起重机安装地面遥控器
工程(项目)技术协议
甲方:川东钻具井控公司
乙方:合肥市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合肥市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按照LQJ01-98《起重机遥控器装置安全技术检验规范》为川东钻具井控公司井控队20/5吨桥式行车,安装遥控器具体内容:
一、技术方案:
1、(1)将原驾驶室操作行车改造为无线遥控方式,同时保留原操作方式, 二种操作方式可互换使用;
(2)主钩、副钩、大车、小车改造后各为五挡调速;
(3)带有电铃、照明控制按键;
(4)改造后保证其运行正常、安全可靠、操作方便;
2、遥控系统设计有多重保护,当遥控系统受到外在强电波干扰时,所有输出自动断开,行车处于静止状态,确保安全可靠;
3、采用单相共模无接地式EMI抗杂讯电路,具有强抗干扰能力;
4、发射器配置急停键及电源钥匙具有双重保护功能,防止误动、误操作、安全可靠;
5、系统的各大机构正反转要具有软件互锁功能,更好的保证整机可靠性;
6、在行车的使用过程中,如果电路中接触器发生粘连,可直接按下急停键,切断主回路中的电源,从而起到保护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意外事故;
7、该装置要具有防尘、防水保护,抗油污,高强度使用特性,高温75度;
二、设备主要参数:
(1)主钩电机 22KW
(2)副钩电机 7.5KW
(3)小车电机 2.2KW
(4)大车电机 7.5KW×2
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选用台湾HERCULES遥杆式工业无线遥控器。
2、工业无线遥控器型号:
QH-A4-P3h 1套
3、控制柜型号:
XQR-20/5t-Y 1台
4、电线及电缆采用(重庆泰山产品)
5、乙方遥控器安装后进行调试、培训、安检。
6、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现场验收合格后,壹年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乙方要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在任何时候,若因设备故障造成停工,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使用方现场,尽快排除故障,如因乙方服务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7、行车加装遥控器属于特种设备改造,必须到特种设备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
8、行车加装遥控器完工后,要请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9、本协议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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