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投资合作合同甲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地址:_乙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地址:_丙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地址:_鉴于: 1甲乙丙三方系专门从事影视投资与制作的专业机构,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投资拍摄制作约定影片,并具备国内影视剧投资、拍摄、制作与发行的主体资格、资质等合作条件。 2甲乙丙三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创精品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著作权法以及影视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和联合摄制约定影片,并以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最终目的。 3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丙三方均已知晓、确认约定影片的基本剧情及剧本、纲要并对影片的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具有明确判断。 4本合同构成甲乙丙三方共同投
2、资影片并且分享收益的合作合同关系。为此,甲乙丙三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 1. 合作标的: 1.1 片名:_(暂定名,具体以公映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不低于_分钟,本片题材类型:_。 1.2 剧本: 1.2.1 本片剧本系由_根据_的原著_改编创作而成。 1.2.2 本片剧本现已由甲方从原著作者取得制作本片的拍摄权,且甲方已委托上述编剧进行创作,其创作的剧本版权归甲方。 1.2.3 本合同各方确认:甲方为本片剧本的前述投入(含从原著作者购买拍摄权、委托编剧创作报酬及前期论证、策划、采风等费用)不低于_元,按_元计入本片制作成本并冲抵同等金额甲方投资款项,并且本片剧本在其他
3、各投资方投资到位时转为本合同各方按投资比例共同享有。 1.3 主创班底: 1.3.1 三方同意导演及主要演员如下:导演:_。主演:待定。 1.3.2 三方同意本片制片人署名如下:出品人:_、_、_。制片人:待定。监制:_。 1.3.3 上述署名位置及出品单位、摄制单位及演职人员的署名均以影片最后出品方按照投资比例排列顺序为准。 1.3.4 其余演员及其余主创人员由三方协商确定。 1.4 制作周期: 1.4.1 制作周期:筹备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拍摄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后制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公映期:_年_月_日前。 1.4.2 三方同意根据制作周期确定最终制
4、作进度和制作计划,作为完成本片制作的依据,并附在本合同后作为附件。 2. 合作内容: 2.1 投资: 2.1.1 本片拍摄投资总额预计为: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由三方共同投资,其中甲方投资_%即人民币_元;乙方投资_%即人民币_元;丙方投资_%即人民币_元。 2.1.2 各方对本片的投资款应汇至_方为本片专门开设的银行剧组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开户名:_开户行:_账号:_ 2.1.3 投资款到位进度和期限: (1)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乙方、丙方依照规定时间配合本片制作拍摄进度按时到账。 (2) 三方同意分四次向剧组指定账户拨款:第一次:本合同签署后_个日历天内按投资比例向剧组指定
5、账户拨款_%。第二次:本片开机前_个日历天内按投资比例向剧组指定账户拨款_%。第三次:本片拍摄过半后_个日历天内按投资比例向剧组指定账户拨款_%。第四次:本片拍摄结束之日的_个日历天以前按投资比例向剧组指定账户拨款_%。 (注:本合同涉及的拍摄进度、拍摄日期等均以本片拍摄计划和拍摄进度安排为准) 2.1.4 本片所有费用支出实行预算制,按经三方认可的制作预算执行。甲方应严格按照制作预算执行,但其他两方有权予以监督。 2.1.5 追加投资: (1) 甲、乙、丙三方同意,如本片在制作过程中出现超支,三方同意按投资比例依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追加。 (2) 各方对追加的投资应按各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同步到位,
6、另行约定的追加投资到位时间,以不影响本片拍摄或满足剧组正常运转为原则确定投资到位时间。 (3)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提供追加投资或拒绝提供追加投资,则须按其应提供追加投资份额的同等金额向其他投资方支付违约金并按两倍金额向其他投资方支付赔偿金。 2.2 制作与管理: 2.2.1 本片制作由_方(下称“制作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开机前的筹备、前期制作、关机后的后期制作、报审和取得发行许可证;但该方在上述操作的每个阶段都与其他两方协商并征求其他两方的意见,其他两方对该方负责的制作过程有权进行监督。 2.2.2 本片制作由制作方组织成立的剧组负责制作,也可由制作方委托第三方负责承制。由制作方负责影片
7、制作期间的所有合约的起草、签署和履行。制作方应在影片交付之前及时、完全地支付或清偿所有与影片有关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资、服务费、租金、冲印费用以及类似的费用。 2.2.3 如果由于制作方违反或被指控违反了2.2.2条中所述之影片拍摄期间签署的合约中所包含的任何契约、协议、陈述或保证,导致其他任何一方或多方遭受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损害赔偿金、费用或成本(包括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制作方有义务赔偿上述各项损失和费用并保证其他各方之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受损害。 2.2.4 本片已于_年_月_日由_方办理立项。 2.2.5 在本片制作过程中,本片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由三方共同协商,如有
8、任何变更,需要三方同意;其余演职人员的聘用,由本片剧组本着尽量节省成本、保证制作质量的原则直接确定。 2.2.6 在本片制作前,即本片开机前甲方应制定本片制作预算、制作进度计划;在制作过程中,剧组将按照制作预算和制作进度计划执行,以保证本片制作质量、按期完成。三方同意,如最终影片实际制作费用超出预算部分低于预算的_%,由甲乙丙三方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按各方投资比例追加投资;如最终影片实际制作费超出预算部分高于预算的_%,超出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协议处理。如实际费用少于预算费用,则应按照投资比例归还三方或用于经三方共同确定的用途。 2.2.7 制作方需在制作预算内按附件所列物料清单,按时交付影
9、片的宣发素材。 2.2.8 制作方应在影片上映日期起_个工作日内将影片制作的结算报表提交给各投资方,各投资方应对制作结算报表在_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各投资方可在此期限内提出异议,如在此期限内既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各投资方无异议和已确认。原合约由制作方代为保管,保管年限至少5年或按制作方相应财务凭证、档案保存制度执行。 2.2.9 各投资方对制作结算报表有权进行审计并应在提出异议时一并提出,若审计差异大于_%,则由制作方承担审计费用,并就差异偿还各投资方;若审计差异小于_%,则由要求审计方承担审计费用,但制作方仍应就审计的差异部分偿还各投资方。但是,如果本片各项成本、收益在收支前后已经其
10、他投资方确认、同意,则此类收支事项应从前述审计事项中除外,且免除制作方对已同意的投资方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2.10 在未经三方商定、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或多方不得擅自以单方或多方之名义对外进行与本片有关的任何及/或所有商业及投资签约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给其他投资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即使有本条款的规定,三方在本合同项下依据本合同各自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2.2.11 本片报审事宜由_方负责,其他两方应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2.2.12 制作方应于影片上映日交付影片的版权声明,以便影片能够在中国大陆以外市场的正常销售。 2.3 收益与分配: 2
11、.3.1 本合同之收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销售收入:是指本片在中国境内外的影院放映及电视版权、VCD、CD、录像带、录音带等音像制品及流媒体及数字网络点播,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的电影发行放映而取得的发行收入及相关权益。 (2) 合作收益:主要指其他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本片剧本及/或本片的广告收益、赞助费、版权收益等。 (3) 意外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评奖或政府、社会补贴和资助收入;本片参加国内外评奖所获个人奖项归相应个人,但非个人奖项和政府或社会机构对本片的财政补贴、资助属本片之收益。 2.3.2 收益分成: (1) 收益的计算:本片净收益应按照2.1.1条中的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如任何
12、一方投资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则按照各方实际到位金额计算的投资比例分享本片权益并进行收益分配。本片净收益的计算方式和顺序如下:本片净收益=销售净收益+合作净收益+意外收益其中: A. 销售净收益=销售收入(其中院线销售收入是指在与发行方及院线分账后的收入)-发行代理费-导演奖励-影片的宣发费用-税金 B. 合作净收益=合作收益-合作收益代理费-因取得合作收益而支付的费用-税金 (2) 报表及支付:发行方应在影片上映后的40个日历天内、90个日历天内和公映后第二年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提交发行财务报表,影片上映后的第三年发行方应于6月30日、12月31日提交发行财务报表,
13、影片上映后的第四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提交发行财务报表。在每次提交财务报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发行方向各投资方进行收益分配支付。如任何一方对发行方的财务报表有异议,则由发行方负责解释并配合异议方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异议成立,发行方应补缴差额部分收益款项。 (3) 任何一方对发行方提交的财务报表有权向发行方提出质询、有权查阅和核对收支的原始凭证,发行方均应在48小时内予以配合并进行相应说明。如经核实财务报表或原始收支凭证存在虚假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约定的事项,则由发行方赔偿此部分收益,并按虚假或不实金额的两倍向各方支付违约金。如各方与发行方就发行财务报表出现分歧时,可共同委托会计师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为
14、确认依据,审计费用由主张不成立的一方承担;任何一方拒绝委托会计师,视为该方的主张不成立、视为对方的主张成立,并据此确认财务报表。 2.4 发行、经营、推广与宣传: 2.4.1 三方同意,本片在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发行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影院发行、免费电视、音像制品以及新媒体发行播放权益(除影院和无线电视、音像制品以外,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航空、火车、汽车、手机、IPTV、播放器等新媒体载体),以及其他任何已知和未知的电影发行和销售渠道或方式,采取由各投资方委托负责制,且各方共同参与、提供协助。上述本片国内发行具体事宜和细则,三方需另行签署本片国内发行协议具体商定。 2.4.2
15、三方同意委托甲方代表其他各方对外联络、洽谈该影片在海外地区(系指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地区,包含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放映权(包括但不限于影院、音像制品、网络播映、IPTV等)和该影片在全球范围的衍生产品开发、运营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衍生产品形式)。但上述权益的相关协议需经各方共同认可方可执行。 2.4.3 本片的营销宣传方式和具体方案,由各投资方协商确定,共同制定本片的宣传、推广、营销计划,执行本片整体推广策略、方案及实施,包括广告招商、商务商业、本片衍生品开发等战略推广活动。当发生意见不同时,_方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2.5 版权归属: 2.5.1 三方同意:本片摄制完成后,三方共同享有完成影
16、片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版权(编剧、导演署名权除外)并按照本合同项下的投资比例分享。 2.5.2 本片与其剧本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除2.5.1条规定的本片相关版权外,包括但不限于将本片制作成VCD、DVD、EVD等电子音像制品、图书、画册、其他商品的衍生产品,亦属本片版权的组成部分。 2.5.3 任何一方转让其对本片享有的版权,均应先经其他方同意,其他方不应无理予以否定,且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任何一方在其投资未全部到位前不得转让其对本片享有的任何版权或权益。 2.5.4 三方确认:三方及其他投资方在本片完成剧中作为出品单位、摄制单位署名并可指定相应人员作为本片相应职
17、员署名,各方署名顺序和人数以各方投资金额及相应贡献协商确定。导演、编剧署名具体要求以所签署的编剧导演聘用协议规定为准。 3其他事项: 3.1 保密: 3.1.1 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3.1.2 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三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三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为商业机密,三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决不透露予无关第三方。 3.1.3 如因影片制作或宣传工作需要对外透露有关情况,三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对外披露信息的内容。
18、 3.1.4 三方亦需对影片的结算报表之内容及相关资料予以保密。 3.1.5 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3.2 不可抗力: 3.2.1 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3.2.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迟延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三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3.3 违约责任: 3.3.1 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履行或其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
19、为违约行为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其投资款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有延迟行使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不视为该方放弃该权利或补救。各方应按各方投资额度履行投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甲方有义务承担在预算内完成本片拍摄的责任。本合同各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优先适用特别约定。 3.3.2 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各方均应按约定时间足额投入;如一方未按约定足额注入,除需按照3.3.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未足额注入部分资本_%的金额另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但该部分违约金不会超过该期应注入投资之款项。如任何一方的投资逾期超过_个日历天或者因其逾期提供投资导致本片
20、因缺乏资金而停拍时,则该方还应按照其约定投资金额的同等金额的两倍向其他投资方支付赔偿金,其他投资方亦有权另寻其他投资方或自行补足投资。 3.3.3 三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的约定,如其中一方(i)决定不完成本合同指定的安排,或(ii)对任何一项或多项本合同内的条款有违约行为使本合同项下完成成为不能,除3.3.1条及3.3.2条外,则违约方应按该项目总投资额的30%向非违约方作出赔偿;如因此造成合作不能进行,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益,同时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民事及其他法律责任。 3.4 联络: 3.4.1 本合同各方
21、均书面指定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以向其他各方履行义务和接受其他各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其行为即可代表该方并由该方承担法律后果;任何一方改变其授权代表或/及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其他各方。 3.4.2 各方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1) 甲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2) 乙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3) 丙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3.5 争议解决: 3.5.1 各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3.5.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 合同生效与文本: 3.6.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 3.6.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由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乙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丙方:_有限公司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