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修改版
闽达公园壹号四期
4#楼、8#楼、12#楼、13#楼、14#楼、15#楼
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安
全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组织单位: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工程名称
闽达公园壹号四期
施工单位
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160015.85㎡
层 数
32层
工程高度
104.2m
编制部门
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人
专监
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审批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公章)
审批
意见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塔吊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四、安全使用措施
五、应急措施
六、应急预案
七、塔吊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八、平面布置图
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
一、 工程概况
<一>、该工程为闽达·公园壹号四期,其建筑总面积为160015.85㎡, 建设地点为麻城市将军南路延长线。各楼号具体建筑层数及高度见表格:
单位项目名称
层数
高度
建筑面积
8号楼
32层
104.2m
25973.16㎡
12号楼
32层
104.2m
26093.24㎡
13号楼
32层
104.2m
29230.48㎡
14号楼
32层
104.2m
29230.48㎡
15号楼
32层
104.2m
26821.87㎡
4#商铺
1层
3.7m
2346.14㎡
<二>、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闽达公园壹号四期8#楼、12#楼、13#楼、14#楼、15#、4#楼
施工单位: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麻城市闽达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五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湖北麻一建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三>、塔吊选型及安装单位
1)本工程为了满足工程需要,决定安装5台塔式起重机,现场布置见总平面布置图(附件),现场布置地点充分考虑了一方塔吊大臂与另一方塔吊的安全距离。
2)8#塔吊型号为QTZ63;生产厂家为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最大起重量为6吨;最大臂长45米。
12#塔吊型号为QTZ63;生产厂家为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最大起重量为6吨;最大臂长56米。
13#塔吊型号为QTZ63;生产厂家为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最大起重量为6吨;最大臂长56米。
14#塔吊型号为QTZ63;生产厂家为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最大起重量为6吨;最大臂长56米。
15#塔吊型号为QTZ63;生产厂家为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最大起重量为6吨;最大臂长56米。
编号
覆盖范围
臂长
建筑物高度
正负零以上初次安装高度
终装
高度
1#塔吊
8#楼、4#楼
45m
104.2m
24.0m
109.2m
2#塔吊
12#楼
56m
104.2m
39.0m
124.2m
3#塔吊
13#楼
56m
104.2m
24.0m
109.2m
4#塔吊
14#楼
56m
104.2m
39.0m
124.2m
5#塔吊
15#楼
56m
104.2m
24.0m
109.2m
<四>、群塔运行概况
1#塔机与2#楼塔吊双方塔吊脚相距63m
2#塔吊与3#塔吊吊双方塔吊脚相距68m
3#塔吊与4#塔吊吊双方塔吊脚相距70m
4#塔吊与5#塔吊吊双方塔吊脚相距66m
(见塔吊限位区域定位图)。
<五>、塔吊周边环境概述
本工程西边临近民生路,8#楼、12#、13#楼外侧挡土墙距离外围道路边16m,靠近道路边1m处有高压线,电压1万伏,电线距离底板15m高差,14#、15#外侧为一段大山坡,坡顶到底板20m高差。南边为荒地,相对地下室底板10m高差。东边临近2期工程相距本工程边线16m到35m不等。北边在施工临时生活区内有高压电塔及高压线,高压电塔到底板30m高差,高压线到底板15m-30m高差,电压10万伏。综上所述,12#、13#、14#、15#楼塔吊距离周围建筑物、及高压线的水平距离均大于15m,都有较大空间,满足大臂前段自由旋转,8#楼塔吊大臂前段距离电塔安全距离较小,所以考虑到安全问题8#采用QTZ63臂长45m,其他均采用QTZ63臂长56m。各相邻塔吊交叉幅度42-52m,施工过程中高差始终保持15m以上
塔吊型号为QTZ63的主要技术参数
起重高度M
倍率
固定
附着
a=2
40.5
140
a=4
40.5
70.6
最大起重量(t)
6
幅度M
最大幅度M
56
最小幅度M
2.5
起升机构
速度
起重量t
3
3
1.5
6
6
3
速度m/min
8.88
40
80
4.44
20
40
电机型号、功率、转速
YZTD250M2-4/8/32-24/24/5.4KW-1410/710/150R/MIN
回转机构
转速
电机型号
功率
转速
0.65r/min
YZR132M1-6
7.5KW
908r/min
牵引机构
转速
电机型号
功率
转速
50/25m/min
YD132S-4/8-B5
3.3/2.2KW
1440/710r/min
顶升机构
转速
电机型号
功率
转速
0.56
<六>本工程塔吊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本工程塔吊基础尺寸为5500mm*5500mm*1450mm,基础上平面高出地面50mm,即表面标高为-5.45m
<七>、塔吊安装、拆除计划
8#、12#、13#、14#、15#楼分期施工
8#、12#、13#楼先施工;14#、15#楼其次施工
2016.1.15完成目标为:13#楼完成主体结构16层
2016.1.15完成目标为:12#楼完成主体结构11层
2016.1.15完成目标为: 8#楼完成主体结构8层
塔号 时间
安装时间
拆除时间
13#
2016.10.01
2017.11.15
12#
2016.10.10
2017.11.18
8#
2016.10.20
2017.11.21
14#
2017.03.01
2017.11.24
15#
2017.03.05
2017.11.27
二、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8、塔机使用说明书
9、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安排及塔机周边环境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群塔
作业
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塔机高度错开
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
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
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停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2
现场
道路
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道路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
2、加强指挥,吊物不超越围墙
3、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3
临时
设施
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安全防护棚;
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
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门卫房
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
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
临街高压线
吊装指挥不当触碰高压线
1、塔吊作业半径以内临近高压线处搭设木质防护,使其与吊装区域隔离
2、该区域吊装时,司索、指挥必须在场,且采取安全员旁站措施。
3、对塔机小车幅度进行控制,并设置幅度报警装置。
四、安全使用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进度13#楼比12#楼高5层,12#楼比8#楼高3层。各塔吊之间存在高差,满足各相邻塔之间保持三层以上的高差。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周边道路及现场临时道路上空高空坠物、顶升加节、触碰高压线等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安全,特制定该专项方案。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时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5、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1#塔小车幅度控制在27米以内,变幅小车行至27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27m内幅度。
2#塔小车幅度控制在15米以内,变幅小车行至15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15m内幅度。
3#塔小车幅度控制在27米以内,变幅小车行至27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27m内幅度。
4#塔小车幅度控制在15米以内,变幅小车行至15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15m内幅度。
5#塔小车幅度控制在27米以内,变幅小车行至27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27m内幅度。
取消回转高速档,并严禁在同一地点吊物,严禁围墙外吊物,吊物时由专人指挥;各塔机运行轨迹,起始点位置及幅度控制范围必须符合总图规定内容,不得随意改变。
6、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提醒两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7、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B、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区作业时,后进入该区的要避让先进入该区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区运行时运行塔机的要避让禁止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塔无载荷塔机的要避让载荷塔机
E、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踏进在进入他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二)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交叉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三)管理措施:
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建立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
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1)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操作、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证照,认真履行使用管理和检查验收职责;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情况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4、安装单位及租赁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自购使用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技术力量,具备设备的维护保养能力,建立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设备安装、拆卸和维修保养业务,依照标准规范实施作业。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项目部塔机运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2)项目生产经理:对塔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工作。
(3)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对项目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塔机作业制度的贯彻与落实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安全例会。
(4)塔机机长: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5)塔机操作人员: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操作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7、建立附着升节审批制度
(1)塔吊顶升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总协调,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批,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总监:陈传琰 联系电话:18062292552
(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墙体或顶板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3)塔吊附着完毕后的标准节顶升,必须根据当时其他施工段塔吊的状况进行合理安排,若与其他施工段塔吊大臂干涉,可将塔吊的标准节顶升2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所干涉的其他施工段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节的干涉,因此产生“一次附着,两次顶升”现象。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监理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项目部与租赁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
(4)塔机最终安装高度和附着部位,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1#塔吊最终安装高度为109.2m,
2#塔吊最终安装高度为124.2m,
3#塔吊最终安装高度为109.2m,
4#塔吊最终安装高度为124.2m,
5#塔吊最终安装高度为109.2m,
8#、12#、13#、14#、15#楼塔吊附着标高及悬高计划表:
楼号
各栋附着层数
各栋附着标高(m)
悬高计划(m)
8#
7层柱、14层柱
21层柱、28层柱、
32层柱
19m、40m
61m、82m
94m
13.2m
12#
7层柱、14层柱
21层柱、28层柱、
32层柱
19m、40m
61m、82m
94m
28.2m
13#
7层柱、14层柱
21层柱、28层柱、
32层柱
19m、40m
61m、82m
94m
13.2m
14#
7层柱、14层柱
21层柱、28层柱、
32层柱
19m、40m
61m、82m
94m
28.2m
15#
7层柱、14层柱
21层柱、28层柱、
32层柱
19m、40m
61m、82m
94m
13.2m
(5)、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6)、项目部每月对塔机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7)、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1人指挥,塔吊司机和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五、应急措施
发生塔机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以下就一般性危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1、塔机运转过程中突然停电。塔机司机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转齿轮与齿圈,塔机指挥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反映情况,争取尽快送电,停电期间塔机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停电超过1小时,应想法用钢丝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2、由于操作失误塔机回转过度可能会引发碰撞,应迅速对塔机的危险性做出判断,并考虑选择:1)通过起动和变幅动作避免碰撞;2)间断对回转进行制动,减小回转惯性直至制动;3)可能的情况下,反档间歇制动;4)塔机指挥应迅速观察周边环境,与相邻塔机取得联系,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3、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塔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确定钢丝没有受损后塔机方能动作。
4、作业过程中,发生塔机碰撞建筑物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等清楚能否动作后方能向相反方向选择。
六、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建设工程护理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对事故的伤亡人员进行施救以及事故现场设备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迅速排除,以避免事故继续性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闽达·公园壹号五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现场塔式起重机。
(三)应急预案施救项目的具体施救方法
1、触电应急急救方法
1)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发生呼吸困难、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严重。这时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疗;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2)关掉电闸,切断电源,然后施救。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竿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3)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4)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扣压。
5)发现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等复苏措施,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认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现场抢救最好能分别实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彻底。
2、机械伤害急救方法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对出血多的伤口应进行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3)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害,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医院诊治。
4)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5)若有开放性胸部伤者,立即半卧立,对胸壁伤口应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救护人员中若能断定张力性气胸者,有条件时可行穿刺排气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四)应急准备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救援小组职务
手机号码
部门职务
张保忠
组 长
15926744055
建设单位负责人
陈传琰
副组长
18062292552
项目总监
袁德珊
副组长
13635854478
项目经理
救援成员:徐建松,季昌东,纪昌波,杨栩杰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应该在项目部,承担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降节)拆除及使用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起重机械安装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在接到突发事件通知的第一时间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并根据事发情况制定所要采取的救援措施。
3、应急救援队的组成
姓 名
徐建松
金江明
杨栩杰
季昌东
纪昌波
刘海瑞
4、应急救援队职责
应急救援队是对起重设备突发事故予以施救和抢险的常设机构。其成员均受过起重机械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具有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是我公司职工队伍中的技术骨干。应急救援队在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并根据施工方案,将起重机械解体拆除,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救援物资准备
1)载人车辆
a、小车一台
驾驶员:李峰 手机号:13409785136
外协大吨位吊车(80~120吨)
联系单位:麻城起重运输公司
3)工具准备
a、钢丝绳、绳卡、卸扣等吊索具
b、氧气、乙炔各两瓶
c、专用工具、撬扛、手拉(电动)葫芦等工具
4)照明器材
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及灯具、手电筒等。
(五)应急响应
1、在接到突发性事故的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和应急救成员以及相关车辆驾驶人员,准备好各种工具及必须的资金,立即赶赴事发现场。
2、在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以最快的速度尽一切力量抢救伤员,并根据起重机事发现状制定相应的设备拆除方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将设备拆除,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积极配合并协助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实事的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根据政府权威部门关于事故鉴定及责任的划分,承担本公司应负相应责任。
4、发生重大危险事故或险情时,及时向社会求助:
火警119;
救护120;
报警110
七、塔吊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塔吊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
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前塔司应对塔吊进行空载运转,实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塔吊司机应经常性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结构是否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是否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是否有松动或者裂纹。
4)、钢丝绳完好情况及穿绕滑轮是否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有无破损。
检查发现问题,塔吊司机必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
4、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塔司、信号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a、信号不清不准吊;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e、斜拉斜挂物不准吊;f、散物未捆牢固不准吊;g、散料不装容器不准吊;h、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i、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j、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2)塔司应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3)塔司、信号工、司索工严禁酒后作业。
4)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做好安全停靠。
5)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者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没有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作业,技术和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督。
6、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安全停靠。作业完毕后,塔司应放下小车上的大钩,用钢丝绳的卡环卡在预制混凝土墩钢筋挂钩上;
2)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个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3)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修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带;
4)做好接班手续,做好他及运行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当面交接,由接班司机检修或者上报。
7、例行检查
1)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塔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检查内容
A、附着框架在塔身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附着框架与塔节的连接是否牢固;各连接件是否缺少或有松动或裂纹;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链接是否可靠,附着杆本身的连接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附着杆由调整装置的是否调整到位,连墙部位是否有裂纹或损坏。
B、吊钩是否变形、磨损、有裂纹。
C、滑轮是否有裂纹,磨损程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D、钢丝绳是否有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是否局部变大、变小或断股。
8、维修与保养
1)塔司除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保养,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润滑。
2)对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自行改装。
<二>、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1、塔吊管理人员工作奖罚制度
1)塔吊安装前、项目经理应要求塔吊安装单位编制“塔吊安装方案”及“塔吊安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据地方政府规定办理塔吊安装告知手续。凡安装前未办理告知手续而擅自安装的,每台处罚2万元。
2)塔吊安装完成,项目应立即委托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塔吊安装检测,并对检测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至符合要求后,办理“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拿回后,方可使用塔吊。凡安装后未经检测而擅自使用塔吊的,每台处罚5万元。
3)塔吊管理人员不依据现场情况瞎指挥的,发生一次罚款 1000元;
4)塔吊管理人员未按期检查塔吊使用运行情况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接到塔吊使用人员反映的塔吊有安全隐患后,不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隐患而要求继续使用的,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
2、塔吊司机工作奖罚制度
1)塔吊司机未做运行记录、未履行交接班手续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塔吊司机未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致使设备带病作业的,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3)塔吊司机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保养,一天未作罚款100元;
4)塔吊司机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塔吊司机酒后作业的,发现一次各罚款200元;
6)塔吊司机不听从信号工指挥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拒绝瞎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奖励300元。
3、信号工工作奖罚制度
1)信号工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吊性能,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信号工在起吊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吊钩的完好状况,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凡未检查即开始起吊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信号工应督促在塔吊旋转区域内作业的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和工作鞋。凡塔吊旋转区域内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若信号工已指挥起吊作业的,每次罚款50元;
4)信号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信号工酒后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信号工必须在司机听力和视力范围内指挥,不得在司机的隔音区和盲区指挥,凡信号不在司机听力和视力范围内指挥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拒绝瞎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奖励300元。
4、司索工工作奖罚制度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熟悉起吊技术。对大体积物体的起吊必须按设计规定的吊点或设计无规定时应正确估算吊物的质量与重心,不得随意设置吊点。吊点选好后应试吊确定平衡状况,凡随意设置吊点造成不平衡起吊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严重程度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2)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或弃用;凡未检查吊具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3)起吊散装物料时,必须拥有足够强度的网、袋和特制容器予以包装。物料长短不一时,不得混乱捆绑,应按长短分类捆绑牢固。凡不按规定包装、捆绑牢固就起吊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的严重程度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4)拒绝瞎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奖励300元。
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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