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一体化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汇编
发 放 号:/FFH-201Y-8
控制状态:受控
文件编号:/-201Y-8
版 次:A/0
编 制:综合部
审 核:
批 准:
201Y年8月1日发布 201Y年8月1日实施
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程序文件目录
序号
程序文件名称
程序文件编号
页码
1.
文件控制程序
RK/ QESP -01
1
2.
记录控制程序
RK/ QESP -02
3.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
RK/ QESP -03
4.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RK/ QESP -04
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RK/ QESP -05
6.
目标指标和方案控制程序
RK/ QESP -06
7.
信息沟通参与协商控制程序
RK/ QESP -07
8.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RK/ QESP -08
9.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RK/ QESP -09
10.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RK/ QESP -10
11.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特殊合同的评审)
RK/ QESP -11
12.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RK/ QESP -12
13.
采购控制程序
RK/ QESP -13
14.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特殊过程的确认完善)
RK/ QESP -14
15.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控制程序
RK/ QESP -15
1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RK/ QESP -16
17.
运行控制程序
RK/ QESP -17
18.
化学品控制程序
RK/ QESP -18
19.
节能降耗控制程序
RK/ QESP -19
20.
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RK/ QESP -20
21.
废水、废气防治控制程序
RK/ QESP -21
22.
电气安全管理程序
RK/ QESP -22
23.
职业病防治控制程序
RK/ QESP -23
24.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RK/ QESP -24
25.
噪声控制程序
RK/ QESP -25
26.
项目建设控制程序
RK/ QESP -26
27.
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
RK/ QESP -27
28.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控制程序
RK/ QESP -28
29.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K/ QESP -29
30.
环境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RK/ QESP -30
31.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RK/ QESP -31
3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RK/ QESP -32
33.
顾客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
RK/ QESP -33
34.
过程监视和测量程序
RK/ QESP -34
35.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RK/ QESP -35
36.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RK/ QESP -36
37.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RK/ QESP -37
38.
设备控制程序
RK/ QESP -38
RK/QESP-01 文件控制程序 第1页 共3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目的
确保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合,能得到并正确使用有效文件,防止失效及作废的文件的误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综合部为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分类及批准和发布
a.手册由综合部负责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b.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由各职能部门编制,经综合部汇总,管理者代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c.相关的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由各职能部门编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d.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执行。
4.2文件编码标识办法
按文件名称(英文缩写)、公司名称(均用汉语拼音缩写)、文件类别、文件顺序号、发布年份进行排列编号。
a.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编号为RK/QESP-02-****,QESP为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其中Q指质量、E指环境、S指安全、P指程序文件),02为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顺序号,****为发布年份。
b.第三层次文件编号由综合部另行规定。
c.记录编号规则如下: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为:RK/R-CC,其中R为记录的英文件缩写,CC为记录的顺序号。
d.国家法律、法规采用其发布的令号;评定标准、生产及验收规范采用其原标准号,
公司不再另行编号。
4.3 文件的发放
4.3.1发放范围
a.手册及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发放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及第三方认证机构。
b.手册、程序性文件和第三层次文件,要有相应的文件发放范围,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分管领导分别决定,并确保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均能获得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
c.外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发放范围由综合部确定。
4.3.2 发放实施
a.公司内部编制及发放的文件,发放前应对文件进行编号,并依据文件性质,加盖“受控”或“非受控”印章。
b.综合部及相应部门负责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发放,形成“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持有人履行
签收手续。
c.外来法律、法规等必须进行发放时,由综合部负责进行,形成“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d.“非受控”内部文件的发放,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综合部负责进行发放,并履行签收手续。
e.外来文件不加盖“受控”标识章,但作废或失效的,由文件管理人员加盖“作废”或“参考留用”章,防止误用。
4.4 文件控制方式
a.综合部从公司管理实际出发,根据内外部文件发放情况,编制形成公司“受控文件清单”,标明现行修订状态,并发放至各使用场所,以备查阅及防止误用作废、失效的文件。
b.综合部按照外来标准、规范编制形成公司“受控文件清单”,收集相应文件的变更情况,每半年由综合部进行有效性确认。当发生变更时,及时注明修订状态,并组织将新的文件发放至相关部门。
c.使用部门按实用性原则,根据公司“受控文件清单”,必要时编制本部门在用的“受控文件清单”, 表明现行修订状态,并对文件进行相应控制。
4.5文件评审与更新
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当组织机构,方针、目标,管理体系有较大变动时,应分别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由综合部负责对文件进行更新修改,按规定得到再次批准后发布更新。
4.6文件的更改
4.6.1内部文件
4.6.1.1内部文件的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 说明更改理由,
送原编制部门审核,并报文件原审批部门批准。若指定其他部门审批的,应同时提供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4.6.1.2手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更改内容较少时,由综合部下达“文件更改通知单”,写明更改内容。文件持有人按“文件更改通知单”在文件更改处进行划改,将更改文字注在原文上边,并以“RX”形式在更改行末尾标明更改的次数,如“R1”表示文件的第一次修改。对涉及换页或换版的更改,根据“文件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进行换页、换版,原文件由综合部负责收回。
4.6.1.3公司发放新的受控文件时,原文件发放部门应及时收回已失效的文件,并在收回的文件上加盖“作废”或“参考保留”章。
4.6.1.4内部文件在收回后,经管理者代表批准,统一作销毁处理,形成“文件/记录销毁记录”。
4.6.2 外来文件
4.6.2.1外来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综合部收集变更信息,由综合部负责将新的文件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及时收回作废文件,并在作废版本文件上加盖“作废”章予以识别。
4.6.2.2公司文件的存在形式可为硬拷贝、磁盘、电子媒体等任意形式。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更改申请表
文件更改通知单
文件销毁申请单
RK/QESP-02 记录控制程序 第1页 共2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以提供产品符合要求及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有关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综合部为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记录包括产品生产形成的记录和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综合部编制“记录清单”,同时明确保存期限及场所。
4.2记录按存贮形式可采用文字、图片、电子媒体等形式。
4.3记录表格的设计
4.3.1各项记录格式,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适时进行调整;
4.3.2 合同有要求时,按顾客的要求予以实施。
4.3.3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由制订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设计,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使用。
4.3.4 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表格根据实用性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设置。
4.4 记录的填写应做到:
a.内容真实、准确及时;
b.产品明确完整、字迹清楚;
c.与被记录的实体相对应,便于追溯;
d.记录填写人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经有关部门/人审批、签字。
4.5记录的贮存及保护
各使用部门在体系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应由专人负责进行保管,分类存放,防止丢失、损坏,同时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防止受潮、发霉、虫蛀。
4.6记录的检索
4.6.1 编目、归档
体系运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及时对本部门产生的记录进行收集,同类型记录应有封面、目录及流水编号,以利查阅和保存。
4.6.2记录的查阅
记录归档保存期内,除发生问题进行追溯分析原因或有必要查证外,一般不予查阅。但在合同协议要求时,在商定的期限内,可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提供给顾客进行查阅。
4.7记录的处置
记录保存期满后,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记录”,经综合部批准后销毁。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6.记录
记录清单
RK/QESP-03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第1页共3页 第A版第0次修改
1目的
识别、评价公司能够控制的、以及可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批准。
3.2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确认环境影响。
3.3综合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评审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要求
4.1初始环境评审
公司进行初始环境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境及环境管理现状,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a、明确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遵守的要求;
b、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素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物排放、化学品使用、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等;
c、对以往不符合要求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包括环境事故、环境处罚等的调查;
d、公司用地及所在工业区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污染物排放管网位;
e、相关方提供的文件、记录等背影资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等。初始环境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由综合部负责整理成书面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
4.2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4.2.1以公司的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2月份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4.2.2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环境评审时。
4.2.3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步骤
4.3.1各部门使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选择和确定(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其中活动的选择可涉及包括采购、生产、储存、运输、设备维修、动力、绿化、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4.3.2在识别环境因素和影响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3.2.1由于公司原活动、产品、服务所排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以及资源能源的消耗,对公司及周围居民和地区等造成的影响。
4.3.2.2公司原料供应商废弃物处理者、服务提供者、顾客等相关方的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对上述相关方的评价及施加影响详见《顾客及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4.3.2.3正常运行条件、异常运行条件(如启动、关闭与检修等情况)以及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伴随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
4.3.2.4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将来潜在的法律、
法规和其他的要求。
4.3.3综合部确认各部门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并对其进行汇总整理,确定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环境影响。
4.3.4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依据:
a、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b、对公司确定的潜在环境事故和紧急事件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c、国家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d、污染物排放指标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e、对公司的能源消耗方面依据公司的经营要求直接判断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f、顾客及相关方投诉的情况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3.5 综合部将确定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登记于《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至各职能部门。
4.4 环境因素的更新
在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要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新识别、评价环境因素。
4.5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记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目标、指标以及环境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指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对潜在的重大环境因素应制定应急预案,如:火灾的隐患。
4.6 记录的保管
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由综合部和各相关部门各保管一份,有效期三年。
5相关文件
5.1《目标指标及方案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6.2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附: 重要环境因素判别标准
直接判断法
属于以下情况,直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 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如(凡是废水、废气、噪声在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其排放超过或可能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即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 影响范围广,受到社区强烈关注的
● 所有危险废弃物都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RK/QESP-04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第1页共4页 第A版第0次修改
1.目的
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确定风险等级,并确定更新重大风险,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和管理。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风险的批准。
3.2 综合部负责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并制订针对风险因素的控制办法。
3.3 各部门配合综合部辨识部门的风险因素。
4.工作程序
4.1 各部门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人员成立危险源识别小组,根据自身安全行为特点,最大限度地排查出本单位的危险源。
4.2 识别产品生产活动的危险源时,应考虑同一危险源在不同生产阶段表现出不同的风险影响特征,包括如下全过程危险源的识别: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等七种类型。上述范围适用于与公司生产有关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外包工程的施工活动,临时工作人员以及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4.3危险源辨识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同时也应考虑常规及非常规的活动以及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辨识顺序为:
(1)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包括外来人员,外包方,相关方
(3)生产过程
(4)由本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5)有害作业部位
(6)生产设施和应急设施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本公司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公司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4.4 危险源辨识方法可采用询问与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事故树、故障树等方法,其结果填写在《危险源辨识评价表》
4.5风险评价
4.5.1风险评价方法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如下方法:D=L*E*C
其中D为风险值、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0.5
0.2
0.1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很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6
3
2
1
0.5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暴露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后果
100
40
15
7
3
1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础的健康安全要求
危险等级划分(D)
D值
危险程度
>320
160-320
70-160
20-70
<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4.5.2优先选用直接判断法,也可采用作业危险性评价等方法。对下述情况可将其直接定为重大风险:
a.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c.曾经发生过事故,现今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d.直接观察到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4.5.3风险评价要联系实际,参照已往的经验和控制效果进行,既要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更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要考虑与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适应,风险级别是综合分析评价的结果。
4.6风险控制策划
4.6.1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a.目标和方案
b.运行控制
c.应急程序
d.培训
e.监视和测量
4.6.2对应风险评价结果,策划风险控制措施(见《风险措施措施策划表》)
各单位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填写入《危险源辨识评价表》,由综合部汇总,组织核实、修改和确认,作为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策划的重要依据。
4.6.3对应风险评价结果,策划风险控制措施
综合部对《危险源辨识评价表》进行汇总评价,组织各相关单位讨论策划风险控制方案,形成《重大风险登记及控制策划表》和《管理方案一览表》。
4.7 当办公、生产环境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生产范围发生变化时,由综合部组织各部门、调度室及时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4.8综合部每年对运行结果及风险情况进行修订,确定重大的风险划分标准,以逐步消除或减少公司的危险源,不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业绩。
4.9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消除;
——替代;
——工程控制措施;
——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个体防护装备。
4.10 综合部、各部门保存《危险源辨识评价表》。
5.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6.记录
危险源辨识评价表
重要危险源清单
附: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表
风险级别
措施及时间期限
风险值
描述
<20
可忽视风险
不须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20-70
可容许风险
可保持现有控制措施,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但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检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继续
70-160
中度风险
应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风险减少措施,如现有条件不具备,可考虑长远措施和当前简易控制措施。
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是否需要制定目标和方案实施。
160-320
重大风险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置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应制定目标和方案降低风险。
>320
不可容许风险
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若即使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RK/QESP-0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第1页共2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识别、确认适用于公司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为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确认适用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职责
3.1综合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 综合部负责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适用性,传递及检查监督工作。
3.3 各部门应遵守已经确认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
4.1 获取途径
4.1.1 收集法律、法规的渠道
a. 质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
b. 环境专业机构、咨询公司等;
c. 其他各种渠道:出版社、报纸、书籍、网络等。
4.1.2 公司各部门与上级有关部门建立联系,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上门求访、网络、电话、新闻媒体等方式获取最新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记录收集情况。
4.1.3 综合部负责获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获取有关消防保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4 综合部负责获取有关生产设备使用、管理和有关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5 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小组每年年底确认是否更新环境因素,危险源,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度室。
4.1.6 综合部负责获取所需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7 安环部负责获取有关生产活动、噪声、大气污染物排放,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和有关节能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 确认适用性
4.2.1 公司各部门对于获取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一览表》,报综合部认可其有效性后,经管理者代表审核确认。
4.2.2 当现行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改时,应重新确认并对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和生产过程进行辨识评价。
4.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3.1 综合部负责建立确认生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递给各单位,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时,由综合部负责将相应文本发放至相关部门。
4.3.2 对过期或作废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4 各单位根据自身要求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具体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信息沟通控制程序》
6 记录
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要求清单
环境因素危险源与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应表
RK/QESP-06 目标指标和方案控制程序 第1页 共3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目的
为建立、实施与改进公司的管理体系,实现目标、指标以及为确保实现目标和指标而制定的方案的实施,不断改进公司的产品环境行为和劳动保护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目标和指标及方案的制定、更改与实施。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目标、指标和方案。
3.2 管理者代表组织目标、指标的制定,负责目标、指标、方案的审核并负责监督、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实施。
3.3 综合部负责编制方案,并监督、验证实施进度。
3.4 各部门负责目标、指标与方案的具体实施。
4要求
4.1环境安全管理方针
4.1.1环境安全管理方针的确定
总经理以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为目的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考虑相关方的要求,制定环境安全管理方针并形成文件,传达给全体员工。
环境安全管理方针应确保:
a、适合于公司的产品生产性质和规模以及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特点、风险性质和规模;
b、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降低风险作出承诺。
c、对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承诺;
d、为建立和评审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提供框架基础;
e、与公司的其他方针一致。
4.1.2 方针的更改
每次对公司体系的评审,均需对环境安全管理方针进行评审,确保其适宜性。
当方针需要更改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形成文件后向全体员工传达。
4.1.3方针的宣贯
a、通过管理手册的分发,以及公司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对公司各级管理者、执行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操作人员进行方针的宣贯;
b、公司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方针的培训,以确保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针正确、充分的理解。
4.1.4 方针的公开
总经理应考虑相关方或公众的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方针。
4.1.5 目标与指标
4.1.6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a、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方针和年度工作计划、产品质量、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
险源、风险因素、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利益相关方的观点等提出年度目标、指标,经管理
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体系建立之初的目标与指标,由管理者代表根据策划、利益相关方的观点等提出年度目标、指标、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理批准后生效。
4.1.7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方针的内容;
b、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公司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重大危险源、风险因素;
d、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e、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及污染预防的承诺,劳动安全保护行为的持续改进;
f、可选择的最佳技术,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g、实施的进度,以及可调整性要求;
h、体现方针的逐层分解、量化后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即目标明确、指标具体可测量。
4.1.8 目标与指标的更改
a、在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外界因素等发生变更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
b、目标与指标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更改,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1.9 目标与指标的宣贯
a、通过发文、内部会议、黑板报宣传等方式,对公司各级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操作员工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
b、由综合部以组织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目标和指标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清楚公司及本部门的目标和指标,并付诸实施。
4.1.10 目标与指标的公开
相关方或公众要求公开公司的目标和指标时,需经过总经理审批。
4.2 方案
4.2.1 方案的编制
a、方案由综合部依据目标和指标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环境方案应涉及与实现管理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包括采购、生产、储存、运输、设备维修、动力、绿化、废弃物处理、后勤等)资源及具体措施。
c、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应考虑与环境安全目标和指标的有关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作业组织的设计,包括人力的配置。
4.2.2 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依据的目标与指标;
b、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c、责任部门或人员岗位;
d、预算经费;
e、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f、验证时间等。
4.2.3 方案的更改
当因措施发生变更、目标指标或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更改方案时,由更改申请者以《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形式交综合部确认,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更改。
4.2.4 方案的实施与监督验证
方案以受控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由综合部负责对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等进行监督和验证,验证时间参见方案。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程序》
5.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记录:
部门一体化管理目标、指标
部门一体化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表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表
RK/QESP-07 信息沟通参与协商控制程序 第1页共3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体系信息交流的及时性、有效性,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中内、外部信息交流的传递和处理。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 各单位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接收、传递、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总则
4.1.1 信息交流的途径以书面文件为主,以及其他可利用的通讯和宣传工具。
4.1.2 管理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4.1.3 管理信息的内容应及时、准确、可靠。
4.2 内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b.环境目标、指标、环境方案完成情况和效果;
c.内审、外审、管理评审结果;
d.监测、测量结果;
e.不符合与纠正情况;
f.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
g.管理培训情况;
h.各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其他信息通报等;
I.管理体系各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
4.3 外部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
a.来自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抱怨;
b.来自供方的信息;
c.来自上级部门的信息;
d.来自建筑市场及顾客的信息;
e.其他外部相关方的信息;
f.公司管理要求向外部传递的信息。
4.4内部信息沟通
4.4.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员工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收集并传递日常正常信息,并将建议、改进措施等意见予以记录。综合部每季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其中的合理化建议、措施等进行汇总、编制《信息联络处理单》,报管理者代表审阅。
4.4.2 总经理每月召开办公例会,公司高层领导及各部门经理参加,综合部组织,就管理体
系运行情况进行沟通,形成会议纪要,并通过中层管理人员向下级人员沟通。
4.4.3 公司各部门、调度室应配合综合部按相关文件的规定传递方针与目标、指标和方案、内审、管理评审等信息。出现(潜在)不符合信息时的处理具体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4.4 管理体系运行中所产生的突发的、异常的信息,由其产生部门及时传递到主管部门或领导,可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5 外部信息沟通
4.5.1 相关部门应随时将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改的信息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时传递到调度室,具体按《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和《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5.2 顾客及相关方的意见、报告、要求等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并予以确认,记录其处理结果并及时通报给相关方。
4.5.3当相关方投诉时,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4相关方反馈其他信息,可由相关部门以《信息联络处理单》的形式传递给综合部组织处理。
4.6 改进与反馈
4.6.1当接受信息涉及责任部门主管业务缺陷时,责任部门要认真识别信息的符合性,并制定措施,积极改进,改进的具体效果要纳入管理评审输入信息。
4.6.2 当信息提供者要求答复时,责任者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4.7 参与和协商
4.7.1员工代表应参与环境管理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重要相关文件的制定和评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对影响他们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更进行协商;
——对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发表意见。
4.7.2综合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恳谈会、合理化建议征集和企务公开的形式,征求职工在管理体系运行、职业健康安全包括影响作业场所的改善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确保职工参与协商、监督和促进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工会将征得的员工要求和意见与管理者代表定期沟通与协商。
4.7.3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或接待处理员工及顾客和相关方来信来访等形式,了解各项要求和抱怨,以便沟通解决相关的问题。
4.7.4对于工伤、职业病等的处理,由当事人写出申请,由企业指定医疗部门鉴定经所在单
位证实,交综合部与公司协商。
4.7.5 公司应该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并确保与相关的外部相关方就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进行协商。
5.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信息联络处理单
会议记录
RK/QESP-08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第1页 共2页 第A版 第0次修改
1 目的
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满足标准要求和受益者期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适应性和信誉。
2 范围
适用于最高管理者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评审。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准备、收集并提供有关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管理评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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