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7.2.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2.7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时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劳动合同的续签与失效。
①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②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合同续订意向的,原劳动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任意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甲乙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五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九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若涉及到影响到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双方须妥善处理劳动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企业行为。
第十条 附则
10.1劳动合同变更书、其它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的文件以及甲方经公示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长沙金阳机械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乙方(劳动者): 。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固定期限。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内经批准休假的,甲方可相应延长试用期限。依据乙方在试用期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参照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可以缩短试用期限。
1.2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 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
2.1甲方聘请乙方在甲方 部(室) 岗位工作,属于(不属于)竞业限制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2.2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管理的需要调换其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并按相应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努力工作。
2.3 合同期内,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尊重乙方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
3.2甲方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参照国家标准工时制度或以计件形式安排作息时间。
3.3 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类休假和伤病假处理,按照《劳动法》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1 双方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2 乙方转正后,甲方应根据本公司的薪酬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A、计时工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B、计件工资:根据经甲乙双方核对并经甲方审批后的《计件工时确认单》进行结算。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使乙方月工资(应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甲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发放。
4.3 每月工资于次月 日前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4.4 如甲方的薪酬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4.5 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5.2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5.3对危害乙方职业安全的违章指挥行为,乙方可以提出异议,用书面形式递交给甲方。
5.4甲方同乙方签合同前审查乙方的健康检查表,乙方的身体状况应符合工作岗位的健康标准。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产生的职业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出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乙方岗位属于竞业限制岗位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7.1因某种特殊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经双方确认后形成变更记录,变更记录作为劳动合同书附件存档备查。
7.2劳动合同的解除
7.2.1 在试用期合同的解除:
7.2.1.1 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7.2.1.2乙方应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甲方根据乙方试用期现实表现进行核定并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7.2.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7.2.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员工在入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资格证、上岗证、工作履历、体检表等);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⑤以不正当手段侵占公司利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吸毒行为的。
7.2.4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工作中有贪污、盗窃、欺诈、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打架斗殴、扰乱工作秩序等行为的;
②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③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④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⑤ 工作失职或渎职给公司造成巨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
7.2.5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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