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服务指南(试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土石方运输管理的紧急通知(深建字20122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石方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212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号)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应当将土石方运输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备案合同种类(一)土石方运输合同;(二)土石方专业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及土石方运输合同;二、备案所需资料施工企业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有关证件
2、复印件应加盖运输单位公章):(一)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三)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四)土石方运输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土石方外运方量、合同工期;2.土石方运输车辆(泥头车)管理措施、安全文明管理措施等内容;3.明确发包单位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4.合同应当载明所有参与本工程土石方运输车辆的数量、牌号、证件、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件等信息清单,并提供以下牌证的复印件:(1)车辆经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备案的“档案号牌”;(2)驾驶员的“备案合格证”;(3)驾驶证件;(4)车辆号牌。(五)施工企业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登录“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市住建局),输入相关信息并打印运输合同附件泥头车信息(该表格作为土石方运输合同的附件)。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